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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扎推投放和共享使用的乱停乱放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7年8月11日发布
共享单车的生产企业关心的恐怕只是GDP,而不关乎配套的使用和使用者的单车放在何处,是否有碍市容、扰民、妨碍交通?
如果是个人购买或者借用的自行车,在骑车到达目的地后,通常是停放在目的地附近的安全处,而极少停放在社区或单位提供自行车停放处。如果没有专门划定共享单车的停车地点并且规定强制性惩罚处理方案,那么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现象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个简单的常识问题。
据媒体报道,与共享单车生产企业相联系要建立单车存放的网络圈,这种做法看似规范有序,实际上无法满足增长单车数量和使用者就近安放的需求。以天通苑社区为例,本来社会机动车辆已经车满为患,占用了大量绿地和公共交通用地,如果到处建立共享单车停放圈岂非凭空又大量占地,天通苑社区如此,估计市区的居民楼附近问题更加突出,且形同虚设,骑车人照样会就近乱停乱放。除非对规定的骑车人有经济和行政惩罚措施。例如如果不按照指定地点停车,使用共享单车的额费用计算会呈现几何级数增长,直到使用者难以承担,例如头半个小时以一元计算,一个小时倚二元计算,二个小时以10元计算,三个小时以30元计算,四个小时以80元计算,五个小时以50元计算,如不执行,列入黑名单,取消共享资格,这样一来,使用者还敢乱停乱放么?
照片14张是昨天随机在天通苑地铁站口和立水桥南站口等地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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