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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位不懂科研的官员说SCI、高影响因子、项目非常重要,我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一个研究工作者这么看,就让人怀疑他的动机了,因为他将科研成果与承载科研成果及支撑科学研究的媒介混为一谈了。
就基础科学而言,通常情况下,在同一领域的高影响因子文章比低影响因子文章要重要些。但无论是高影响因子还是低影响因子,它们都不是反应科学研究是否真正有价值的终极评价。打个比方,两个人赛跑,绕着操场走十圈,在到达终点前,谁走在前面、谁走在后面并不重要,关键是谁最先跑到终点。真正反应科学研究成果的论文好比跑在中途的运动员,他把别人甩在后面多远都不代表他一定比别人先期到达终点,更何况别人可能与他相隔并不遥远。
如何衡量谁最先跑到科研的“终点”?是成果对人类社会与文明的影响,这才是科学研究的终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以是否获得诺贝尔奖作为衡量一个人工作的指标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如果你的工作没有对人类社会与文明产生重大影响,你是不可能获得诺贝尔科学奖的。
SCI对科学研究有没有意义?意义是有的,但这种意义绝不是对于科研价值的评价,只是反映了你的工作受人关注的程度,至于最终结果如何尚是个未知数,所以用SCI来评价科研工作显而易见是件荒唐的事情。即使对于基础学科而言,也不应单纯以SCI数量与影响因子来衡量一个人的工作,而要看这个人具体做了什么。
领导为什么对SCI、高影响因子情有独钟?因为它是一种具有可视性的量化指标,有了它,科研考核可以变成机械化劳动,不必再劳心费力去进行同行评审,名气足够响亮的外行都可以作为你的评判人,可以对你的工作指手画脚。我们的很多大奖不就是这么来的吗?
即便是基础研究,恐怕也要分两种情形,一类是不直接面向应用的基础研究,另一类是最终需要产生“结果”的基础研究。例如数学属于第一类研究,生命科学则属于第二类研究。第一类研究不需要大投入,国家意思意思就可以维持研究工作的开展了,成功与否都无关紧要,无论得到什么样的结果,通常都不会对社会产生直接的后果。第二类研究可能需要比较大的投入,但不应该像第一类研究那样永远停留在理论阶段,最终要有个“说法”,这种说法不应该是“可能”、“可望”等含糊不清、模凌两可的鉴定,而应该是实实在在的结论。例如你搞清楚什么东西的结构了,那么你的研究对人们的生活、对社会文明到底带来了什么影响?如果说不清楚,那就姑且等一等,不急于做出评价,这才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有的态度。
如此浅显的道理,不知缘何大人物们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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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6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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