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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由著名现象学代表人物胡塞尔提出,后几经发展,其大意主要指涉自我与他我、他者的关系,这里既有我与他、我与你的关系,也有我与我的类--我们的关系,同时也涉及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的共通性、共同性以及彼此间沟通的可能性。主体间性范畴内的主体—人与人、人与物之间是具有相互平等的同等地位;主体间性概念的提出体现了人与人、人与世界的有机统一,体现了自我与他我、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充分融合,体现了主体间的相互交往、沟通、承认、对话与理解,是自我与对象内在统一的生存境界,是人类对自我的“终极关怀”。它的提出,使得先验的现象学摆脱了“为我论”的危机,并使得关注的对象从“自我”走向“他人”,从单数的“我”走向复数的“我们”,即从“主体性”走向“主体间性”。
主体间性思想强调,真正的主体只有在主体间的交往关系中,即主体与主体相互承认和尊重对方的主体身份时才可能存在。在主体间的相互关系中,人们是相互需要的,他们既相互是目的又相互是手段,而不纯粹是目的或纯粹是手段。同时,主体间性的提出客观上是对以主体性(Subjectivity)的确立为标志的近代哲学的反思,是对以统治自然为目标的人类中心主义和以自我为中心的占有性个人主义的反省,更是试图对主体性给资本主义社会带来科学的发展、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提高以及工业文明的巨大成就起到推动作用,但同时改善了资本主义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社会的分离、人与人之间关系淡漠以及人们信任危机和现代性道德危机的现状的颠覆和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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