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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是婚姻的唯一维系

已有 5936 次阅读 2010-1-27 10:39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婚姻, 爱情

 

现代人将爱情置于一个不可企及的高度,视爱情为婚姻之唯一维系。其实大谬。我的观点是:爱情、责任、礼法是维系婚姻之三根支柱,不可夸大爱情的作用。当爱情消逝后,还有责任起作用;而当爱情和责任退出时还有礼、法维系。以我之愚见,男人见得到任何一个漂亮女子都可产生所谓爱情,而女人则对任何一个富贵者都能萌动爱情。所以爱情虽然生于内心,但却附丽于外在。外在是在一直变化的,固爱情也是不稳定的。视爱情为婚姻之唯一维系者,无异于立于浮萍之上而求固若磐石者也。

 

所以,跟人结婚未必一定要产生爱情的感觉,只要能彼此接受就可。如果再降低一点物质标准(如不一定要求有房有车高工资之类),则可解决数千万剩男剩女的婚姻问题。

 

我听我母亲讲,上一辈人通常在十二三岁就已成亲,指腹为婚者亦不在少数。我的一个爷爷辈的人物,十一二岁就已结婚,女方约十四五岁,婚礼过后两年都不知对方是谁。有一天女方问,经常在门前磨盘上顽耍的那个黑小子是谁?姑嫂答,那就是你丈夫呀!女方大失所望。何以两年后都不知道对方?那是因为婚礼时有盖头遮挡,女方未审新郎是谁;婚后一个十一二岁男孩儿那里懂得结婚是怎么回事,再加上青春期或青春期前期害羞心理作怪,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出门干活、玩耍,很晚才摸黑上炕睡觉,新娘那里知道跟他睡在同一炕上两年的顽童就是他的丈夫?

 

不过,过去时代的人虽然不见得在结婚前就有爱情,但可在婚后相处中产生爱情。另外,由于男人可有二房三房,所以男人虽然从原配得不到的爱情,但可在妾或妓中得到补偿。女人呢,则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幸的妇女可能一辈子都不知爱情为何物,也许爱情生活还不如跟文人斯混的高级娼妓呢。话说回来,没有爱情又怎么样,不也活得好好的么,等有一天从媳妇熬成婆,就享受作威作福的感觉也不错啊。

婚姻是契约,爱情是感觉。

爱情可以说是婚姻的支柱和导引,但也可以是婚姻成与否的借口。

爱情就象一种混合饮料,以长相、肉体、情欲、财富、权势、门阀、事业、知识、趣味或别的什么东西调配而成,但每一种人的口味(或声称的口味)又如此不同,以致于让人 怀疑爱情是否真正存在,抑或只是个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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