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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

已有 8823 次阅读 2010-2-14 13:03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青蒿素, 疟疾, 青蒿, 药物, 屠呦呦

评屠呦呦编著的《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20091月化工出版社出版)

1)编写此书的目的是什麽?!

    单从《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这本书的名称看,应该是以介绍有关青蒿和青蒿素类药物的研究和开发为主要目的的科技读物,但是首先映入读者眼帘的扉页: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 《诗经·小雅·鹿鸣》

  蒿也,即青蒿也。朱熹注《诗经》

    通篇一开始,就告诉读者,“呦呦”和“青蒿”的关系命中注定,别人无缘,以这种宿命论的观点来看待青蒿素的科学发展史,真是可笑和可悲!

 

  2)一个著作者集“编”和“著”于一身,究竟有多少内容是“著”?又谁是“著者”?

   本书涉及到多学科的内容,决不可能是一人或少数人的研究,当涉及到不同学科内容的各章,应该列出具体的编写人员,但是通观全书,各章没有其他编写人员的名字,给人的印象,是所有的内容都是在屠呦呦领导下做的研究,就是说,作者是在著书而不是编书。据说,当时接受作者约稿的一位同志,曾要求在有关各章前注明所有参与写作的人员,屠呦呦只答应在各章的末尾处注明,但是遗憾的是,最后连这点都没有做到。屠呦呦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方设法夸大她个人的贡献,而作为化工出版社的责任编辑张文虎难道连“编书”和“著书”都分不清吗?

 

  3)编写人员和审稿人员能混为一谈吗?

   再看参与该书工作人员的说明:

   编著   屠呦呦

   参与本书编写工作和审稿工作的还有(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京燕  王满元  叶和春  杨立新

          姜廷良  倪慕云  高宣亮

      编写工作和审稿工作是两种迥然不同的内容,这是常识所在,而这里列出的人员中,多数人都是某个章节中的真正研究人员或作者,而并非仅仅是编写人员,但他们的名字并未能列在有关章节中;相反地,其中个别人员从未从事过有关的研究工作,也不具备审稿资格,却居然列入这个含混不清的名单中。这种做法的目的只有屠呦呦本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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