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科学网博客首页置顶文章在讨论该不该打破教师职位终身制的话题,有点莫名其妙。
在教育部所属高校的教师,只要没有两院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和其他国字号头衔的(一级和部分二级教授),早已实现了有限聘期的合同制-大多是3年签订一次,直到离退休年龄不足2个聘期或工龄满25年时或满足各校自己定的其它土政策,才会变成无期限人事聘任合同。
在上海交大,象我这样当时已晋升教授10余年的人,因为未进入国字号人才系列,且在这所学校连续工作未满10年,最近的那次聘任合同仍是有限期的。今年年底合同再次到期,在此也已干满10年且考核合格没问题的话,便能签订无限期人事聘任合同-即所谓的终身教授职务,直到退休(60周岁时按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后可每年办一次续聘至65周岁-所在院系有权不予续聘)。
由此可见,现在才热议高校教师要废除终身制,不是在说废话吗?这么多年试下来的结果看,非终身制并非猛兽,而且有限期聘任机制,对喜欢经常流动的学者来说,更方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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