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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解决模式(solution focused approach)的六大原则 精选

已有 18111 次阅读 2012-11-13 07:26 |个人分类:焦点论坛|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solution

        焦点解决这一名词,来自对“Solution-Focused”的翻译,国内也有学者把它译为“聚焦解决”或“集中于答案”。其核心含义在于表达出这一模式的关注点在于:如何建构有效解决方案上,为此,焦点解决模式有时也被称为“建构解决模式”(Solution-Building Approach)。其中所谓的“建构”强调了由治疗师与当事人一起达成预期的目标,并利用当事人的资源来创造性地寻求解决方案(Berg&De Jong,1986)。

        与传统的问题解决模式(Problem-Solving Approach)相比,聚焦解决模式是在积极心理学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种充分尊重个体、相信其自身资源和潜能的临床干预模式。它强调把我们解决问题的关注点集中在人的正向方面,并且寻求最大化地挖掘个体/团体的力量、优势和能力。由于聚焦解决模式主张在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该模式指出,为了促进改变的发生而探究原因是没有必要的,这与传统问题解决模式中探究问题的原因从而引出解决方案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聚焦解决模式的发展最先源于心理学家们对传统问题解决模式的反思。传统的问题解决模式常常强调以寻找“问题原因”为核心的线性、分析式的逻辑推理过程。然而,由于人类的思维决策存在验证偏见(confirmation bias,指总是寻找支持自己观点证据)和固执(fixation,指墨守陈规)的倾向。因而,传统问题解决模式可能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被看的过重,个体也会因为一味地寻找问题发生的根源而忽略了对那些有利的事情的发现。由于我们面对的一些问题通常无法完全解决,这也容易导致个体出现消极、悲观的情绪。与之相反,聚焦解决模式则强调了创造性和非理性思维在达成目标中的重要性,这种新的模式不仅仅看重对问题本身的认识,而是更看重如何利用自身的资源来防止问题的再次出现,或者说使情况变得更好。

        这里从本土化实践的角度归纳了帮助我们理解焦点解决的六个原则。这些原则体现了焦点的核心思想,但也强调了本土化应用中需要考虑的文化因素。

 

1 系统动态原则——

       学习焦点解决的时候,常常会听到“事出未必有因”这句焦点的名言!理解这句话对于不少没有形成系统思维模式的治疗师来说相当的费劲。如何理解系统思维模式呢?Insoo在介绍焦点理念时,常常采用东方思想中的太极图,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焦点中系统观的思想。系统观不同与传统思维模式下的因果论,前者强调“阴”与“阳”构成并服从于统一的矛盾结构,“阴”不能离开“阳”而单独存在,反之“阳”离开了“阴”也同样失去了自身存在的意义,两者之间的制约和影响是内在的、共时的、双向的。基于太极图所传递的理念,焦点解决模式中把个体的行为结果视为系统中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心理困惑也是个体生活系统内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动态结果,随时随刻地在改变着,并不存在绝对的好坏、对错和真假之分。而我们平常习惯的“因果思维”则常常假设“因”与“果”之间是相对独立的因素,“因”不依赖于“果”而存在,“果”一旦由“因”产生出来也具有同样的独立属性,为此,解决个体困惑的方法便是“挖掘原因并尽可能的消除原因”。可以说焦点解决给出了治疗师完全不同的问题解决的视角,正是基于这一思想,焦点解决的原则中强调“如果没有破就不要去修补”(If it isnt broken dont fix it),顺着这一理念,我们可以跳出个案的问题本身来看问题,或是把它放在一个更大的系统中去理解其中各个因素相互的关系,这样在帮助个案解决问题时我们就会坚信,个案问题的后面一定有很多积极因素以及好的改变,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我们不挖掘和扩大个案那些积极有效的变化呢。即便此刻没有好的解决办法,但事物总是在动态的变化,坚持“做不一样的事情”,解决办法便孕育在这一动态改变的过程中。

       基于系统动态原则,心理困惑的产生可以被假设为当事人过多的关注了“阴”(指消极的、劣势的),为此,治疗的关注点就是引导当事人如何扩大对“阳”(指积极的、优势的)的认识。在整个心理治疗的过程中,治疗师应持有动态发展观,从而推动事物自然地向前发展。但这种“自然的发展”是一种“积极的发展”,美国科学家Levin Kelly曾经这样富有激情的描述积极的发展——“发展,持续的发展。生命变得越来越复杂、深奥、神秘并且不断变化发展。生命的发展以自我催化的程式循环不息,点燃自带的火花,产生更多生命、更多激情和更多进展。生命无时无刻不在持续发展,超越自我。”从一定意义上讲,焦点对每个生命的理解是积极的,持有一种积极的人性观是每个焦点治疗师所必备的一种信念。

 

2 好奇欣赏原则——

       基于系统动态的理念,既然缺点(阴)的背后就是优点(阳),而优点是一定存在的,那么治疗师该持以何种态度与当事人互动也是非常明确的。

        焦点解决模式相信“个案是解决自己问题的专家”并且相信“解决办法一定隐藏在个案生活的系统中”。有了这一信念,在心理干预中,不管当事人心理困惑有多么严重,治疗师始终保持着好奇之心,由于坚信当事人一定拥有资源和已经发生的积极改变,此时治疗的任务从过去的发现问题进行纠错变成了“与个案一起挖掘资源”,而好奇会把咨询过程聚焦在“好汉重提当年勇”的愉快过程。在这种心态下,我们采用积极欣赏的态度与个案一起重新审视问题并面对未来。这一理念所传递的信息要求运用焦点解决的治疗师要学会关注积极和用欣赏的心态去面对期望,而不是固执于存在的问题。

       由于传统问题解决模式可能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被看的过重,个体也会因为一味地寻找问题发生的根源而忽略了对那些有利的事情的发现。同时,由于我们面对的一些问题通常无法完全解决,这也容易导致个体出现消极、悲观的情绪。为此,好奇欣赏原则着重强调了在帮助个案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如何地给予当事人正向的鼓舞和激励。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在治疗过程中的落脚点不仅仅是看重对问题本身的认识,更看重的是让当事人意识到自己已经做出的积极改变,并进一步思考如果使情况变得更好以及帮助当事人利用自身资源来防止问题的再次出现。

       好奇欣赏原则的理解并不困难,然而在实践中能够熟练应用这一原则却相当的不容易。这就如同我们习惯把手表戴在左手腕上,突然一刻需要天天把手表戴在右手腕上一样,即便理论上接受,但实践初期仍然会感到应用时极不自然。毕竟我们在探究解决之道时,已经相当熟悉问“为什么”了。而基于焦点的系统观思想,治疗师就不能仅把关注点集中在“原因的探寻”上,而是需要更多地通过建立“怎么办”的思维方式来挖据当事人的内在期望是什么,当事人已经做了哪些积极改变,当事人有哪些应对资源可以帮助其实现目标。

       好奇欣赏原则意味着我们相信人类最易于被内在促进因素所激励,而非外在的奖励或惩罚。这些本能的激励因素包括人类的学习能力、对美好事物的渴望和希望被理解的本能。就不断变化的系统而言,应对日新月异的现实生活太多的讨论似乎显得没有什么意义,许多过去的观点或者过去的行为方式很难再对我们的未来有更多的指导。当然,好奇欣赏原则并不是否认过去,或者不在乎过去,而恰恰要求我们用恰当的心态来听个案描述自己的问题。美国著名的心理咨询大师Egan1998)曾指出,一个人应当这样看待“过去”:如果“过去”能够对我们现在的经历、行为以及情感提供线索,帮助我们如何改变自我设限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去讨论它。如果我们的注意力只是想为探究过去而探究过去,那么这种对过去的留恋很可能会令我们丧失了大步前进的动力。

 

3 互动合作原则——

       不管其他心理治疗模式如何强调治疗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治疗师与当事人的关系似乎总是不平等的,例如:认知行为学派认为治疗师承担着引导和教育角色;心理动力学则认为治疗师是解释求助者经历的专家,人本主义学派尽管充分信任当事人,但似乎治疗师又太超脱了些。但在焦点解决模式中,治疗师与当事人的关系非常明确的是一种互动合作的关系。基于一个大的系统,基于“黑白共存”的理念,治疗师本身也是个案问题解决体系中的一部分,换言之,只要我们与当事人有了交流和沟通,那么这个互动的结果要么产生问题解决方案,要么加重问题。这正像我们平常说的:咨询一定会发挥作用,不是在帮人就是在害人一样。由于治疗师坚持“好奇欣赏”的原则,我们始终以探寻当事人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积极的改变为己任,在此刻治疗师承担的不是专家的角色,而是求助者心路旅行中的一个同伴。然而,治疗师也不一定完全是同伴,在需要建构解决方案时,治疗师又会利用自己的专业训练帮助个案澄清自己的改变目标。所以,在治疗的过程中,治疗师和当事人的身份关系是不断变化的,没有绝对的平等,也不强调谁主谁此。当然,焦点模式在一定意义上更突出强调了治疗师应当放下专家的意识,这并不是说治疗师不需要具备专业技巧。不强调专家的角色目的只是为了克服治疗师和求助者之间的差距感,如果我们一味强调治疗师的技能、知识和经验,只会使求助者感到无能,进一步丧失自信,这无益于我们实现问题解决。事实上,在焦点解决模式中始终存在着相互学习的关系。治疗师是探访求助者生活经历的一个客人,求助者可以信任并且尝试着怎样用好指导者。只要治疗师专注地关注求助者,求助者就可以帮助治疗师提高效率。如果治疗师暂时不知道求助者的问题是什么,或者解决方法是什么,通过提问,求助者就能够展现出他们已有的应对问题的才智。当然,信任求助者具有足够的能力并不是表明治疗师可以任由欺骗或者是天真的。正如Mcloughlim(1995)指出的,即使是那些自己来寻求帮助的求助者也会给别人帮助自己设置障碍。人与人在寻求建立一种相互关系的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够扮演主人的角色,而别人扮演客人的角色。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互动合作原则也在强调通过我们向求助者学习,激发求助者更多地意识到自己的资源和潜在的能力。

        这里,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还可以给我们一个更新的哲学理念:由于问题的事实有赖于我们的表述,为此我们可以这样描述,也可以那样描述,但归根结底,这种表述既不能被复原也不能被再造。假如我们的过去有一连串的问题,那么唯一有效的做法可能是着眼未来寻求“新”的理解和“新”的行为,而不是仅仅的在过去和将来之间建立起一个因果联系。既然如此,治疗师在协助当事人解决困惑的时候就没有必要固守着什么真理和信念,只要坚持通过交流这个言语的平台澄清当事人的资源令当事人发生解决方案就可以了。因为我们相信改变是一个互动学习的过程,而一味地强调彼此的身份只会加大“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感,而忽略了每个人在改变中所具有的积极因素。

 

4 情境适应原则——

        系统、动态、互动这些原则都令心理治疗的过程和结果充满了“不确定性”,似乎还是没有告诉我们到底该怎么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但基于焦点解决理念,既然我们生活在一个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的世界里,为什么还要相信解决问题会存在一种已有的办法。过去我们总试图寻找一种既定的策略和方法来指导我们的实践,但大多数时候结果往往令人沮丧,或许我们真正的问题正在于此,毕竟在动态系统中不存在绝对静止的事物,自然也不存在绝对正确的办法,更何况正确与错误本身就是相对的且随时在转化的。

        进一步对传统原因导向思维的反思,我们发现既往一个根本的误区恰恰在于我们太习惯于学习他人的经验,却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属于改变主体的个人情境因素。一个简单的道理,每一个个案都是生活在属于自己的不同生活情境中,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很难直接照搬他人先进经验的原因,再好的解决方法离开了当事人个人环境就变得没有价值。所以,焦点强调情境适应的原则,并由此推出了焦点解决模式的一条行动准则:那就是解决方法必须适合个体此时此刻所处的情境而不仅仅是问题或者问题原因本身。在这种理念指导下,治疗师在协助当事人寻求有效改变方法时需要帮助求助者对自己整个生活环境的理解而不仅仅是对有问题的那个部分的理解。焦点解决模式相信当我们能够从一定的个体情境中来了解我们试图帮助的当事人时,就会产生很多有积极意义地解决方案。不容置疑,焦点始终保持着积极的人性观,因为焦点相信人类解决问题的方案是无止尽的,人类正是在不断地适应环境和战胜了成千上万个问题后才得以成功地进化地。为此,焦点提倡的是“一切试情况而定”的解决策略,在这一理念之下“不确定性”变得不是那么可怕,因为其本身就成为拥有了无数的解决方案的巨大宝藏。

        同时,情境适应原则还提示了我们必须意识到解决方案就是孕育在生活中诸多彼此相互关联的事物中。在非洲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我独自一人欣赏各种奇观,但没有一个是真实的。”它背后所包含的寓意是指,每个生命都存在于复杂、交错、纷扰的关系体系中,只有彼此的适应,共同的改变和创新才会创造出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在。从一定意义上讲,对情境适应这一原则的把握,本身就形成了解决方案,而这个解决方案的精妙之处正在于:每个人都对这一原则负责,但每个人又都可以自由地决定如何运用这一原则,它充分尊重当事人多元化的需求和应有的创造力。

 

5 持续非线性原则——

        small change can lead to bigger changes,小改变引发大改变的“滚雪球效应”是焦点解决在形成具体解决方案时的一个根本策略,其背后的理念在于焦点认为:有效的改变不是“一触而就”的,同时也不是简单的因果改变。既然在系统中没有绝对的因果,那么只要事物之间彼此的关系在发生变化,解决总是有可能产生的。正因为如此,焦点解决模式视整个治疗的过程应“尽可能的简单”(keep therapy as simple as possible)。实践中,我们常常看到的现象是:不少求助者寻求改变的结局是做了一些尝试就放弃了,究其原因,大多是因为效果不好,或者没有近期成效。焦点解决模式则强调“有效就坚持”(if it’s working keep doing it)、“无效就停止”(if it’s not working stop doing it)这些最为简单的行动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讲,持续非线性原则要求我们把关注点更多地集中在“自然的过程”而不是某个想当然的结果。持续意味着我们更看重每一步的小改变和小的进步,非线性意味着我们更强调集思广益,寻找适合情境的解决之道,而不是寻求一劳永逸。毕竟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有了这样的大局观,即便暂时走了弯路,也是可以根据目标来及时修正我们的行动方案的。既然如此,整个心理干预就没有必要变得非常复杂,治疗本身追求的不过是当事人努力下的自然结果。

      也正是基于这个意义,焦点解决不提倡做长程的治疗,它把治疗的目标锁定在“出现解决方法”,而非问题消失,更非达成目标。正因为如此,治疗师“快进快出”使得焦点解决成了短期心理治疗的代表,这与其持续非线性的理念是分不开的。

 

6 价值感知原则——

         关于心理治疗的目标,Basch1988)曾提出是治疗师如何切入当事人的发展循环以重建或抚育出更具建设性的发展过程,据此,他认为个体的心理困惑常来自于无法做出有效的选择,如果心理干预过程中当事人的选择带出了有效的行为,那么就能得到胜任感,随之就会产生自我价值感(self-esteem)。简言之,个体的发展遵循着“做决定→付诸行动→胜任感→自我价值感→做决定”这一循环。可以说,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心理治疗开始质疑传统问题解决模式下的病理性思维(即把查找病因作为问题解决的关键),这使得焦点解决模式聚焦当事人非病理性(nonpathological focus)特点显得尤为突出,如何帮助当事人感受自我价值是治疗中首要的任务,而如何赋能(empowering)成了焦点治疗师最重要的技术。

       在上面的众多原则中,我们已经从各个角度来阐述尊重和激发当事人价值感的意义,在这里不再赘述。这里我们谈谈治疗师价值感提升的意义。传统思维模式下,任何人要向别人表白自己,即使向自己信任的人也都是需要勇气的。但为了准确地分析问题的原因,治疗师常常希望求助者能够对自己多信任一点,我们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要求求助者向我们打开心门,然而这个过程不仅仅是在实施技术上要求很高,对于治疗师自身的心智也是一种极大的“消耗”。固然我们有信心面对和应对“问题的挑战”,但有时挖掘当事人问题的根源就像是打开“潘朵拉的盒子”,连治疗师自己都不知能否把握和承受,这也使得治疗师在助人的过程中经常会感到一种倦怠(burnout),心理咨询或治疗本身成为了一种高风险的职业!与问题导向思维不同,焦点解决模式认为未来是由我们共同创造的,为此它尊重当事人创造的本能,鼓励当事人与别人分享自己的成功的经历和那些积极的愿望,关注地是当事人对未来的行动力,并相信当事人在“做决定→付诸行动→胜任感→自我价值感→做决定”这一循环的任何一点进入有效的切入,都能够保持自己正常的发展循环。因而,除非求助者邀请,治疗师没有必要,也没有责任走入求助者的内心世界太深。从这个意义上说,焦点解决模式令治疗师不用再治疗中背负太多“挽救当事人”的责任,既然没有破,就不需要修补,有的只是共同的分享和创造,焦点这种快乐的理念让治疗师在治疗过程中更能感受人性中积极能量的一面,进而提升自身的职业价值感。

 

       在实践中,焦点解决模式中上述原则相互渗透融合,正如Bill O’Connell2003)描述的“焦点解决模式是一种未来导向的、能力为基础的、聚焦策略的方法,这种方法显示出了对当事人自身正向能量及应对策略极大的尊重和信任。”

(摘自拙作《焦点解决模式:理论和应用》,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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