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制是最近国人总说的两个词儿。如今有了财产 的事儿,可以说法律已经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了。但是也有很多“非法”的现象,作为吐槽系列的第一个,这里贴出来。从告示上看,大约没有人能知道“本站”是在哪里。这反映了国人的“小聪明”,哪个站都可以适用。这是在一号线某站月台柱子上的告示。
Download从法制观念上论,有资格发“芍药居站封站通知”的,不会是“本站”这个级别的事情。这是个
资格、
资质的问题。因此这个通告的落款不符合法制的思考。谁有资格封站,谁就需要出来对乘客发通知。这也是个明确责任所在的问题。
“经上级批准”不好理解。因为北京地铁是
公司来运作,设备大修等是公司可以做主的行为,不应该有什么“上级批准”概念。
贴布告、通知,就要有个什么时候贴、在哪里贴、贴多长时间的问题,同时也要有个通告的规格、式样的问题。从法上论,有两个错误:一是公司有关部门的
不作为的过错,二是下级车站
越权的过错。由此可见,法制教育还是任重道远的事情,需要从小学教育抓起。
在镜某看来,这个通告应该这样来写。
各位乘客:
因电梯大修、乘换通道加装空调和站台的局部改造,自3月20日首班车时起至3月29日末班车时止地铁十号线和十三号线的芍药居车站封站施工,停止换乘。
请您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并谅解由此带来的诸多不便。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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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