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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论”

已有 3477 次阅读 2013-1-10 14:42 |个人分类:镜子大全|系统分类:教学心得

论“论”,应《讨论、争论、还是辩论?——评饶毅、李连达和李贻奎之“论”》
作者: mirror (*)
日期: 01/09/2013 20:56:59

《讨论、争论、还是辩论?——评饶毅、李连达和李贻奎之“论”》是个有趣的话题。镜某关心的核心问题是“中文”、是“汉语”,因此“讨论、争论和辩论”提供了一个好的话题。镜某认为这三论里面少了一个最要紧的说法——议论和论的结果——结论和定论。余老师的帖子用了“X论”来回避各类论的分辨,镜某以为是适得其反了。

其实“X论”的核心在于就是说法。讨论就是说要“讨”个说法,争论也是“争”出个说法,辩论则是要“分”出个说法来。唯有议论,才是在形成说法之前的状态(在形式上)。因此有“议会”——议论事儿的地方。

说法是很重要的事情。比如说“几个坚持”、“几个代表”等等的,都是说法。既然是说法,就不是做法。做法上可以另有一套。国人的读书人往往是讲究“人活一口气”,要争一个“说法”。这就是饶、李争论的根源所在。但在镜某看来,不过是彼此主张了一个事情的不同侧面。相当于“一个中国,内容自表”。彼此不承认对方的主张、曲解对方的主张的话,那就是文品、人品的问题了。镜某以为李老师们的文章可以在容忍范围内。饶老师的文章如果不涉及具体李老师文章里的说法的话,也是很不错的内容。但是很不幸,饶老师非要去“掺合”别人的文章里的说法,而且还有很严重的曲解的嫌疑,事态就很不好了。其实只要饶老师能心平气和地把医疗的侧面讲清楚,并且指出这是“补充”李老师们文章中的“不足”,明眼人也就能看出是怎么一回事儿了。说饶老师的“人品”,不是说不好,而是说修炼不到位。在辩术上,不能那么急赤掰趔的把人家没有说的当靶子打。

白血病不能说是个常见的病。从病疫统计上论是个少数。通过老祖宗的治疗法的“神启”能控制住这个诸多白血病中的一种类型,与其讲是国人的“骄傲”,不如说是患者的“福分”。由于李老师们所处的地位(中医中药领域)的特殊性,镜某对李老师们的说法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所谓“特殊性”,是因为李老师们认为处境、待遇都不很好,而饶老师、尤其是方博士们则认为对中医、中药是“太优待”了。

回到余老师的帖子里,镜某对饶、李以及各类报道有些意见。

Quote
这段文字,如果没有误解的话以为是耽误了多大的事儿呢:
经过这场讨论,让我们对中药砒霜治疗白血病的研究历史和历史人物有了比较清楚和全面的了解,也对没有由中国人把这个治疗方法推向世界感到遗憾。这样的讨论会促进中医药的研究和推广。

如果说这个病是发病率比较高的话这个“遗憾”的说法成立。但是如果这个病的发病率不高的话,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了。另外,对治疗的事情,“推向世界”云云的不过是个动听的说法。要紧的事情是如何能挣到钱!说钱的事儿不丢人。但是如何能挣到洋人的钱,而不是反过来呢?如果说中国有机遇超过洋人的话,也就是这个医疗的领域里还有些可能性了。

推广治疗的事情,必须要考虑到医疗行政的作用。中国的读书人基本上没有这个概念,多是以“反体制”为荣的立场;没有一般论的制度的思考,都是特殊论的个人个例!这样的结果也有历史背景:所谓革命的理论,就是突出特殊论的个人个例。但是革命的时代已经远久了,需要有个“体制”的思考习惯。什么是“体制”的思考习惯呢?就是各类大家非常讨厌的各种“手续”。

手续的不合理是一个事情,但是这并不是要否定手续本身。如何完善规矩、建设规矩的思考,对在革命理论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人来说比较缺乏。他们总以为自己可以是超越规矩的存在,而不是在规矩里生活的人。现实中的规矩是一层一层的,很符合自然界的规律。但是下一层的人永远是抱怨上一层的规矩不合理。具体事例遍地都是,镜某就不例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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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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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陈安 戴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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