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的智慧之二——免责。
日期: 07/29/2011 09:27:33
动车事故发生后,作为大众的反应,当然是要“追究责任”。这是人类的一种“天 然”的逃避模式,为了心理的健康。当然精英的认识与大众不同,他们知道从长远的利益看,搞清楚事故的原因要比“惩办恶人”有意义得多。为此,有个说法叫做重大事故调查的免责制度。也就是说,为了把事故的原因搞清楚,为了让当事人能讲实话,有个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制度。
事故的原因分析起来有几类:技术上的原因、组织上的原因、操作人员的原因以及自然灾害、恐怖主义等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所谓的大事故,往往都不是由某一个单纯的原因造成的。因为那样的话,事故的统计规律就要被打乱了。而人们的对事故、大事故分类的感觉,是由事故发生的统计规律决定的。
为了心理健康,正规化、手续化也是一个人类的“后天”的逃避模式。说白了,就是学会正确地犯错误。国人公务员制度的历史不长,文科教育也是软肋,因此行政官员们还不熟悉正确地犯错误的技术。这个技术用好了可以为百姓谋利益,用坏了也可以愚弄、应付老百姓。
如果人们都能知道重大事故调查的免责制度,事故发生后的各类谣言也就可以不攻自破了。这个制度也是人们认识未知世界的一个道具。因为如果事故的原因是人类智慧尚未认识的原因造成的化,当事人的责任云云的就都是小事儿了。只是在工学上这种有新发现的“幸运”事情并不多,往往都是几个平凡的因素重叠在一起的“不幸”。比如说硬件上、技术上的一点儿引子,经操作员的错误操作和组织结构上混乱的扩大,使得事态迅速扩大到了崩溃的极限。
如果有聪明人的话,游说基金委、铁道部或科技部,投资、花时间去研究一下建国后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原因和经过。作出教材和数据库来,为应付(预防)未来的重大事故,作出学术上的和人才培养的贡献。
同情死亡人员的话都会说。但是国人更需要的,不单是那些安慰,还需要通过这样的流血,使国人变得稍微聪明一点儿,使制度上的安全保障变得稍微进步一点儿,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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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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