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eep over 是美国少年儿童常有的习俗似的活动,一般在一个同学家,让孩子们打地铺,玩通宵(我所知道的这个习俗,男生女生各有自己的派对圈子,这样的过夜派对没有男女生混杂的,而且 hosting 的家长也有某种监督,并负责给孩子提供餐点儿。顺便提一句,中国学习西方,据说圣诞节情人节国内都很热闹了,我觉得给美国孩子带来很大乐趣的两大习俗应该引进:一是万圣节讨糖,俗称鬼节;第二就是这 sleep over 派对。)。虎妈对孩子的诸多禁令中有一条:不允许参加同学的 sleep over party. 我想说的是,这一条非常野蛮,完全不顾孩子的感受,剥夺了孩子很多的乐趣。当然,美国的学生早熟,有些地方风气很不好,吸毒酗酒都有,加上孩子的逆反,如果没有家长的督导,孩子自己的派对什么都可能发生。为了保险起见,特别是对女儿,最简单也鲁莽的办法就是家规禁止。
我家领导同样禁令多多,不允许在同学家参与 sleep over 的活动也是其一。甜甜一直特别热衷social活动,为了争取这个 sleep over 的权利,抗争了很多年。没用 -- 直到昨天。
夜里劝说领导未成,眼前老是闪现孩子期待的眼神和失望的哭泣。我觉得不能罢休。第二天早起,趁领导心情好,买来她喜欢的咖啡点心,一边观赏评论她最近给孩子和自己采购来的新衣服,一边想着怎样软化这条虎妈牌禁令。我慢慢转移话题,提到去年这个 sleep over 派对,我们12点多把孩子硬从派对接回家来,孩子一直没睡,那边 sleep over 的同伴直到凌晨两三点还在给她发短信,简报派对情况,问她能不能回来。记得当时领导动了恻隐之心,说也许明年可以考虑。转眼一年了,难道我们还要这样么?领导最后说:好,咱们做两手准备,先把睡袋拿到院子里晒一晒,但还是要劝说她回家睡觉。我搞不清这里面的逻辑,为什么体谅一下孩子的感受,给孩子她们自己的乐趣就那么难。但是既然有松动迹象,就是好事儿。
Anyway,又经过几番讨价还价,甜甜终于可以 sleep over 了。昨天下午送她去同学家,她兴奋得手舞足蹈。肩上扛着睡袋与洗漱用具,一下车老远就大叫开门开门我来了:open the door, I am moving here!
夜里两点,我的手机来了短信:GOOD NIGHT DADDY GOODNIGHT MOMMY :D. 今早10点半,我打电话问什么时候接她回家,她压低声音用汉语说:为什么打扰我们睡觉?
疯玩了近一天一夜,中午12点多才接回家,问:你们几点睡觉的?答曰大约五点钟,but it was fun. 说是10个孩子最后在夜半前被家长接走了4位(我敢打包票这4位都是中国妈妈),留下了六位,叽叽喳喳一整夜,直到筋疲力竭。
She had fun, I am happy. 希望领导明年还可以恩准孩子的请求。可谁说得准呢,中国妈妈的顽固不化是有名的,连耶鲁教授都不例外呢。
写到这里,想起一件事儿。由于这条禁令,孩子不知受了多少委屈。以前岁数小,委屈了就哭,敢怒不敢言,心底对同学派对 sleep over 的向往和羡慕与日俱增。直到有一天,我有个老朋友带领一儿一女一家四口来我家玩儿,我们安排这一家睡在我们卧室,我们自己住在客厅。甜甜坚持要进卧室打地铺,与这家孩子闹了半夜,算是在自家过了一次 sleep over 的瘾。可怜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