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大全》《朝华午拾》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liwei999 曾任红小兵,插队修地球,1991年去国离乡,不知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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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观镜大师“了”字之战 

已有 2949 次阅读 2011-6-1 18:42 |个人分类:立委随笔|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师姐, 现代汉语, 完成体, 语气

《见师姐后引起的:坐观镜大师“了”字之战》
作者: 立委
日期: 05/21/2011 23:04:28

即兴写了篇语言学方面的“科 普” (《立委科普:汉语只有完成体,没有过去时》),重看老友关于“了”字的争论以及对我的反批评,感觉意犹未尽。那就再写点儿什么吧。网络社区互动的好处之一是,可以刺激人写帖子。写字的状态不是总有,一旦有了就赶紧写出来,是有意义的事,好给生活留下一些轨迹,与背景类似的老友分享,也给后来者一些启迪。曾经有过很好的题目,很好的想法,可是思路往往被一家人的吃喝拉撒或为资本家挖煤等生活常规打断,回不了那个写的状态,只好作罢。至少对我来说,凡是写得好的帖子,往往是天时地利玉成:赶巧既有写的冲动,又有片刻宁静,譬如是深夜或者在咖啡馆坐等领导“血拼” (shopping)。半途而废的有过(譬如写绿卡故事的那篇,这是个好题目,等今后状态回来了再详细续写吧),还未起头就打岔作罢的亦有之(譬如第一次方太邀约的见面记,当时很有好好写一篇的冲动,从一个侧面表现传奇人物的风貌,结果一个岔打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因为颇看中这个华侨旗帜性领袖的主题,不写则罢,要写一定要生动而富于内涵,自我要求太高,结果反而是迟迟不能动笔成文,一推再推,感觉蛮遗憾的。以后再看吧。)

回头来说这段见师姐的公案。以前说过:立委有师姐,大家风范,为人豪爽大气,学问深不见底。自从五年前被立委拉下水陷入老友网络社区,与民同乐,其风度学识迷倒了几乎所有有缘在社区同修的理呆文傻老友们,高山仰止,遂成 “大家的师姐”,与戴妃“People's Princess”有一比,更有老友尊崇为心中的红太阳(这是毛委员以来仅有的第二轮太阳)。德高者望重,师姐于是成为社区永恒不变的核心,散落世界各地的老友们,回国探亲讲学无不以拜见师姐亲聆教诲为莫大荣幸,师姐的北京于是成为社区的圣地。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近有重量级老友觐见师姐,有师姐被领导以及同网姐妹陪同,同游长城,尽兴而归。老友得陇望蜀,言犹未尽,遂再度约师姐相会,促膝谈心。老友喜不自禁,不无得意地发帖写道:“不好意思,我又见了师姐”。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帖子,却引起其他老友的羡慕嫉妒恨,也引出了两位饱学之士的“了”字之争。

Quote

这个题目不好。“了”也不好,整得跟“贾瑞”似的。
作者: mirror
是不好意思“炫耀” 呢?还是不好意思见人呢?因此题目应该是「又见师姐」。

♦ "了"表示过去时,你语文有问题 
◊ 显然应该是用“现在”完成时态。 - mirror 05/17 11:09 (178742)
♦ “了”也可以是现在完成时,现在完成时很多时候可以和过去时互换 

争论的两位都是立委非常推崇的文理兼通的老友,大才子是哲学家却不枯燥,满腹经纶,同时写得超一流的好散文。镜兄自不必说,是当今时代无所不知的奇人,立委一直在为他编纂全集。

quote 大才子:
对你这样的水平来说,汉语问题,我说了就是经典,语言学家师姐来劝都没用

牛不牛?网络就是如此,牛人在网络上也吹牛,立委也吹过牛,彼此彼此。不过,二位满篇语言学词汇听着耳熟,但用得却不规范。立委终于没忍住,犯了职业病。明知大才子李敖一般在发威,貌似处于癫狂状态,已经声称王力、吕叔湘,甚至师姐和“尔雅”都不能说服他,立委却偏偏发帖诘问,各打了80 大板:

Quote
没那么玄吧?饱学之士大多吃饱了撑的,拿学问做幌子。各赏80大板子。 - 立委

果不其然,小小环球,有一个立委碰壁,大才子重拳反击了:

Quote:
立委硬要跑过来凑热闹,俺得赏他一巴掌
............
问题是,这儿要不要加“了”?答案是,要加。这就完了。至于是现在完成时还是过去时,并不重要,我不过是大约比方,说个道理罢了。有一点要搞清楚,语言是经典作家的语言。鲁迅写了,王力来分析,再推广,然后成为标准,而不是反过来。

这篇檄文,可圈可点之处多矣,以后有闲再做评点。总之是说,立委你纵是语言学家,也没用,你们语言学家都是为我们文学家提鞋的。这是职业偏见,人之常情,可以理解。卖瓜的说瓜甜,谁叫他是江南不世出的大才子呢?他有这个本钱张扬。

可是,学问是学问,文采是文采。这个了字本来可有可无,没有必然要加或者不加的硬道理,最多是风格问题。风格这玩意儿,是美学,不是语言学,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地界儿,容易引起不毛之争,所以说是饱学之士吃饱了撑的。

Quote

作为标题,加“了”不加“了”都没问题,那是风格问题。
作者: 立委
日期: 05/18/2011 09:41:30

镜子说不应加“了”,是吃饱了撑的,已经赏了80大板子。可以理解为镜子要题目更加诗意,不要口语化,《又见师 姐》可以类比的是《再别康桥》,这里加“了”的话(《再见了康桥》),就不是好的诗名。

你坚持要加“了”,也没什么道理,是钻牛角尖,因此也赏80板子。

话说到此,已经没有参与争论的意义了。可是说到语言学,立委在师姐出手之前,还有以下一些“多余的话”。

其一 镜子固然鸡蛋里挑骨头,但他的主张自有其考量,他希望文章的题目文乎一点儿,不要太口语化,《又见师姐》可以类比的是《再别康桥》。凡类比都是跛脚的,其实从完成意味上来说,”见“ 无法类比 ”别“。”见“这个词本身已经包涵某种完成意味,“见”隐含了结果的存在,这一点在“看见/听见”这样的复合词、在“视而不见”这个成语中最为明显,好比英语中 look/examine 与 see/understand 的区别。语言是很有意思的东西,完成的意义,有时可以通过语法范畴的形式(譬如虚字”了“或者词尾”-ed/en")来表达,有时也可以“固化“到宿主词义里去。这样说来,为了表达完成,”见“ 对于 ”了“ 的依赖性又更加弱一些。

其二,《再别康桥》与《再见了康桥》也不是简单地加了个”体“虚字 ”了“ 的问题。以前说过,汉语语法学界公认至少有两个功能不同的”了“,了一号在动词后,表达完成体;了二号处于句末,表达的是语气(mode)。按照这个分析,似乎”再见了康桥“就是完成体的显性表达,其实不然。仔细看这个句式,我们可以发现,标题中其实在”再见“于”康桥”之间省略了一个逗号,“康桥”并不是“再见”的直接宾语,而是称呼语。因此,这里的“了”其实同句末的“了”,表达语气,而不是体,好比是毛主席的《别了,司徒雷登》。比较,”再见了,康桥!“ 与 ”康桥,再见了!“,可以更看清这一点儿。语言微妙不微妙?

其三,“再见” 与 “再别” 也不同,前者更加口语化。此外,「再见师姐」与「再见了师姐」更加不同。后者是现代汉语中的一个常用词,朋友分别时用,表示将来重聚的良好愿望。前者则不是词,而是书面语留下来的词组「再-见」,即“又一次见到了”,有完成意味。所以镜子不主张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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