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拉老师的东西立委才看得懂 (0 bytes) - atuzi
是看“意境”,而不是某个具体的说法。 (46 bytes)
Date: October 15, 2010 05:28PM
对具体的说法,没有经历过的人大约也感受不出来。
这个要靠“申报”。如果需要,镜某可以给个“证书”, (619 bytes)
Date: October 15, 2010 11:40PM
说月儿是可以看懂、听懂“镜语”的。
所谓“镜像”,是两个事情之间的对应关系。不是一个(件)事情。比如说解一元多次方程,一般人也就是到个能解个2次方程的档次。能知道n次方程有n个解就算是高层次的了。能把这个解的集合与群论联系到一起的,就是天才了。这位天才叫阿贝尔。这样的“跨越”很要紧。
对这样的段子,不知月儿能否“听懂”。这段里有n多个术语,立委能懂得不多。但是他能懂得镜说的“意境”是在说跨越上。是在说两个事情之间的对应。理解到这个层次,就是把“群论”理解成“大家来论”、“七嘴八舌”也不打紧了。
利用这个“群论”,阿贝尔证明了5次以上方程的解不能用各项的系数表达出来。也可以说,为了这个证明,阿贝尔创造了“群论”。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这要算是“道德难题”了。 (668 bytes)
Date: October 16, 2010 04:53PM
“总代理权”在立委那里,镜某已经“移交”了。因此镜某也是无权授权。第二,收破烂与“收集”基本上是一纸之隔。原本是些破烂儿,但有心人收集了,就又有了一份儿价值。《镜子大全》已经是一个品牌了。但不妨月儿来作“专题”,抽出一些话题来修改补充。甚至可以不是镜某的独角戏,而是大家都可以来参与的那种。演戏其实就是一种大家都来参与的事情,买票看戏也是一种“参与”。
如果说按理解麦氏方程的模式论“立委的理解能力”,那么不单是立委了,就连大学的理工科教授也不见得能有什么“理解能力”。不一定只有一个理解的模式。所谓包容,就是镜某以为的“立委的理解能力”了。
对镜某来说,“低估我的表达能力”反而费解。也许是月儿“表达”了什么,镜某没有看出来?那也不是低估月儿的表达能力的事儿啊。
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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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过桥”的话题——脑筋急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