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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治院”比“教授治学”更适切

已有 4776 次阅读 2012-5-7 09:20 |个人分类:大学之道|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教授治学, 教授治院

      “教授治校”是一种大学治理模式,是大学治理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基本上是随着大学的诞生而诞生的。但随着时间的发展,“教授治校”这种大学治理模式逐步有了新的内涵。最早的“教授治校”,是教授对大学治理有绝对的治理权力,既包括决策权,也包括行政权,更包括学术权力和监督权力。随着大学变为社会的轴心机构,大学与外部环境的交往也越来越多,外部环境对大学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大。教授权力逐步从学校决策权中退出来,代之的是大学的董事会或理事会;学校的行政管理权也逐步由校长来行使;教授权力成为学术权力的行使者。教授治校中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咨询建议权基本只剩下后两者了。

      我国自民国时期开始引入教授治校这种治理模式,代表学校是蔡元培主政下的北京大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大学基本上抛弃了教授治校这种治理模式,代之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授被设计到大学治理结构之外。到上世纪末,伴随着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实践进程,我国大学又重新检讨“教授治校”这一大学治理模式,并逐步延伸出“教授治学”这一“教授治校”的替代品。但“教授治学”与“教授治校”虽是一字之差,却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概念和实践。“教授治校”是一种治理模式,是大学教授参与学校集体决策、共同治理的一种制度设计。而“教授治学”则是一种概念,是一种要求,是对教授的一种责任和义务的界定。即教授要专心于学问、学术、学科、学生、学风。最终,“教授治学”被轮为一个概念,在大学治理实践中并没有太多的意义。

      但是,张扬大学学术权力,恢复大学学术性组织本质,是大学健康发展的基本路径,也是中国大学改革的目标诉求。面对行政权力、政治权力日益膨涨的大学,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才能逐步走向大学的学术本位。大学为此又必须借鉴“教授治校”的合理内核,发挥教授在大学治理中的作用。我认为,像中国革命必须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一样,也像中国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一样,在大学层面实施“教授治校”没有法律支撑的情况下,中国大学张扬学术权力的改革也应该从大学最具自主权的学院开始。以学院治理结构改革为突破口,实现大学行政权力、政治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合理分隔,进而达到实现大学张扬学术权力的目标,实现大学的科学发展。我把此种思路定位为“教授治院”。即教授作为一个群体参与学院治理,不只是学术事务的治理,也包括行政和决策事务的参与;不只是学术权力的张扬,也包括行政权力的张扬。

      之所以提出以“教授治院”代替“教授治学”,理由如下。其一,在法律层面上,“教授治院”具有合法性。高等教育法对大学层面的治理结构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等教育法第39条)。对大学内的二级机构,大学具有完全自主权。法律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高等教育法第37条)。这也即是说,大学对二级机构的管理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大学二级机构实施何种治理模式,大学可以“说了算”。其二,在学术层面上,“教授治院”具有必然性。随着大学社会职能的丰富,大学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大学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也是越来越大。大学中的权力虽然可以细分为学术权力、行政权力、政治权力、学生权力等,但无论如何,大学张扬学术权力是前提,是主旨。没有学术权力的张扬,就没有高水平大学的生产。大学的这一本质属性要求大学的行政权力、政治权力必须为学术权力服务。如果只给“教授治学”,不给教授行政决策权,相当于画饼充饥。因为,没有资源分配权、调配权,就不会有真正的学术权力;没有行政管理权,大学的行政权力就很难实现为学术权力服务的目标。教授治院即是把教授这一群体作为学院的决策机构,实施对学院全部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只有如此,方可以真正实现学术权力张扬的目标。其三,在实践层面上,“教授治院”具有可操作性。2000年,东北师范大学就在二级学院实施了“院(系)实行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第6条),至今已过10年。内蒙古科技大学2008年在学院也实施“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负责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委员会可以讨论推荐学院院长人选,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还可提出对院长的罢免议题。这些学校的实践证实了“教授治院”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

      学院是大学生机与活力的源泉,是大学各项职能使命实践的载体,学院有生命力了,大学也就有了生命力。无论在法律层面,还是在学术层面与实践,“教授治院”均具有可行性。真希望更多的大学,特别是国家211工程以上的大学都能在“教授治院”方面作出探索,拿出行动,为中国建设高水平大学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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