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年租制讨论 乱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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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4 17:40
|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住宅, 住房保障, 个人总结, 土地供应
省发改委为了稳定房价,希望能够通过土地年租制的方式来降低商品住宅的土地成本,上午做了一个讨论。我们的建议是在销售型产权的土地出让上,年租制不可行。其他是讨论后我个人总结的一些观点。
(1)房地产市场化是趋势,我们现在不是市场化过度,而是在住房保障方面市场化不足,在土地市场供应方面市场化程度不够,主要是符合城市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不能进入市场,人为限制了住宅用地供应。
(2)从住宅供应来看,如果仅仅聚焦城市户籍人口,那么以消费为视角的住宅供应量充足;但是如果考虑到城市新移民,那么我们的城市住宅供应非常不足,从土地供应增量来看,1997-2004年杭州住宅用地供应占住宅、商住、服务业和工业用地的38%,工业占40%,如果考虑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住宅用地供应比例不足30%。
(3)稳定房价不是地方政府可以完成的任务。房价的需求,主要来自城市化的新增人口和货币供应量,土地供应是地方政府可以调控的,但是货币供应是中央政府的职能,如果中央政府增加货币供应,或者实施刺激财政政策,那么地方政府根本没有可能完成稳定房价的任务。
(4)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市场化,一方面需要中央稳定货币供应,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该积极采取试点,允许符合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住宅市场,增加土地供应量;同时,在保障房建设方面,利用补人头的方式取代现在的实物补贴,提高保障房的资金补贴效率。与此同时,需要完善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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