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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也干荒谬无比之事:ORI的作为(三)

已有 5351 次阅读 2011-3-3 15:55 |系统分类:博客资讯| 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 耶鲁造假案, 不可思议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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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也干荒谬无比之事:ORI的作为(三)

我写此博文的目的就是以亲身经历来证明此博文的命题。当然我是以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科学证据,事实,逻辑等为依据而进行全方位的证明,而绝非伪命题的推理当然我必须为整个证明中所用科学证据,事实和所得结论负科学和法律上的全责。

我首先得说明一点:对于此案任何人均无法作出如下“假设或推理判断的前提”--“代表世界名校的“专家们”或代表美国联邦政府的“科研诚信办公室的主任们”绝对不会,也不可能干任何荒谬之事”,因为他们自己已用无法否认的“行动或行为”彻底颠覆,推翻和否决了这种“假设或推理判断的前提”!而且他们的所为极易被任何常人所确证---- 根本无须“专家”。当然在此博文中我会给出他们自己也无法否认的证据,而且这些证据很容易被常人所确证。如果不揭穿这种名校所谓“本领域专家们(subject matter experts)”和代表美国联邦政府科研诚信办公室代主任及副主任的所谓“信誉(credibility)”,则旁人很难理解为何我作为唯一的举报人会在提交了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一目了然的直接证据后还如此艰难;及这代表名校的“专家们”和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的“主任们”是如何“在逻辑,科学,和证据层面评估”这荒谬无比的科研文章造假案的。因为他们的“做法”已经颠覆和违背了所有的常规,按常识则旁人“看不懂”--- 这就是目的:决不可“官方确证”作者的Y  FISH 方法具有很高的漏检率,而绝非象作者在其文章中所“说”的超高检测敏感度!这是因为一旦其Y FISH 方法的真实检测敏感度确证,则后续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谁也无法阻挡。也就是说,在逻辑上对于任何想掩盖此造假案的人都必须保住这多米诺骨牌效应的第一张牌不倒--- “在逻辑上或文字上”必须让真实检测敏感度“停留在不确定状态”。他们的“手段或方式”其实非常简单:绝不去“碰”这第一张牌,连在文字上也不去碰这张牌--即他们对此案的“评估”必须“绕道而行”以避开我所提交的证据链和此造假案的本质或核心-- 因为这张“牌”一“碰”就倒。而我在2009年2月举报这桩造假案时,就只涉及这一个Y FISH 方法 ---- 高漏检率, 和由该方法所得出的“神奇Y FISH 实验的定量数据 (0.8+/-0.8% 的公鼠骨髓细胞缺乏Y 染色体)”, 并且已提交了在逻辑和科学上能证明此造假案本身 (其Y FISH 方法具有高漏检率)必要和充足证据,而且还是直接证据---- 片子本身!这已十分明显, 任何真评估就该评估这方法的真实检测敏感度和由该方法所获得的“神奇定量数据”, 而不是别的无关事件!

人物简介: John E. Dahlberg,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副主任,拥有生物科学领域的 PhD。2009年2月,自从收到我举报此案的证据包括片子本身和全视野Y FISH 图象后,从不告诉我:他在这些证据上看到了什么?以后对于我的挑战,他常用的一个“论断”是:我未能提供“新证据”!看来作为ORI的副主任,他确证此造假案本身或核心--作者Y FISH方法的真实检测敏感度是超高还是很低的科学证据不是片子本身或全视野图象而是其它无法告诉举报人的“证据”,就象他“确证”我是该假文章作者一样-- 该文章上的作者名单不能作为他的“证据”而是其它“证据 ”! Donald Wright,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代主任,拥有MD学位。由于我将投诉寄到部长那里,2009年此人曾代表美国卫生部回应我的挑战。他是提出“我举报此案的问题也可以是诚实性错误”的第一人。他居然不知在逻辑和词义上对于此案这是一张最臭的烂牌:他自己那诚实的眼睛能将含有大比例Y- 细胞的Y FISH 视野“诚实性地误判和误计数”成小于1%的Y- 细胞,并重复这么干几百次吗?他当时还将建立一个具有较高检测敏感度的Y FISH方法的科学技术难度与使用一个已建立的Y FISH 方法(precisely following the established Y FISH protocol) 的所谓“技术难度”有意混为一谈,即有意混淆两种完全不同的事件。

由于这桩科研文章造假案本身的特点: 作者造假的手法和方式就已经决定了在逻辑,科学,和实验技术诸层面确证该造假案是非常容易,直接和一目了然的;并且我已向ORI和卫生部多次指明了这一点:这完全是由于作者造假的自身行为所造成的!在2009年2月份我举报此案时所提交的证据,事实,理论和逻辑依据,可以说在逻辑,科学,理论,实验技术等所有层面布下的是一张“天网”,而没有给任何想隐瞒或掩盖这造假案的“裁判或法官”留下任何狡辩抵赖的回旋空间或余地。除非他们能够在逻辑,科技,事实或政治层面上人为地颠覆和推翻以下所有的科学原则,逻辑,事实和社会公认的公理:1. 任何科学实验方法在阳性对照上的可重复性;2. 作者文章中“神奇实验数据”与其本人电子邮件的直接自相矛盾;3. 分子生物学的基本理(作 者Y FISH 方法的变性条件);4. Y FISH 实验技术本身就是形态学实验技术-- 采集获取Y FISH 实验定量数据的唯一方式或途经是:作者用其双眼去看由其用她们自己的Y FISH 方法所标记的片子,并对所有片子上的细胞 进行Y+ 或Y- 的分类计数;5.“诚实的”人眼是无法将大比例(例如30-70%)的Y- 细胞看成和记数为小于1% 的Y- 细胞的;6. 不光是耶鲁“专家们”的眼睛能一目了然地鉴别任何一个Y FISH 视野图象是大比例的公鼠细胞还是小于1% 的该细胞为 Y- ,而是任何一双正常人眼均具备该能力(只要先告诉人们鉴别的唯一标准:兰染胞核中有无红点);7. 不管何人充当此造假案的“裁判或法官”均必须遵守公认的游戏规则或公理:保证程序本身的公正性--对双方(作者和举报人)所提交的在逻辑或科学技术上能证明此案例的证据和事实进行非双重标准的逻辑和科学评估,并交互验证双方的证据;对双方均应采用同一标准:“口说无凭,证据为实”。

如我以前的博文所述,使用小鼠Y FISH实验方法的实验室并不多(详情请见我的博文:实验系统和实验方法的解释), 为了便于读者理解,我先解释说明以下问题:

1.我所举报的这篇科研文章 (“Lung-specific nuclear reprogramming is accompanied by heterokaryon formation and Y chromosome loss following 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 and secondary inflammation” FASEB Vol.21 August 2007, p.2592-2601), 逻辑思路其实非常简单明了。这是由其所用的实验系统和此文的目标(作者要“科学证明的命题”)---- 细胞融合和Y染色体丢失所决定。该文称:在性别相异的(Sex mismatched model) 受体鼠肺中发现了由供体鼠骨髓中成年干细胞通过与受体鼠肺的上皮细胞融合变成的鼠肺上皮细胞,而且这种融合而成的鼠肺上皮细胞还伴有 Y 染色体丢失--作者的“证据”就是文中的图4A 4B( p.2597,该图的问题和花招,我随后会点破)!作者所用的实验手段或方法就是Y FISH (以鉴别细胞的来源-- 供或受体鼠)和荧光免疫标记(以证明该细胞已变成为组织细胞,如CK代表上皮细胞,SPC代表肺II型上皮细胞) 合用--即多重标记方法。

2. 文中作者用了如此逻辑推理前提:其Y FISH和X FISH(其实此文中Y FISH和X FISH就是同一个方法 (protocol) ,只是加入两种探针:X探针和Y探针)具有100%的检出敏感度既漏检率为零,而且每一个公鼠细胞在经过作者的X和Y FISH标记后,均显示为一个X信号点和一个Y信号点 (X signal: one dot of green-----coming from FITC labeled X probe; Y signal: one dot of red--- coming from Rhodamine labeled anti-Dig, Y probe is Dig labeled) 这个天大的谎言问题在那里(详情请见我的博文:实验系统和实验方法的解释, 图解和所附的全视野图象), 其Y FISH的实验原理已决定: 任何一个公鼠细胞经过Y FISH标记后,可以为以下三种图象:Y阴性(漏检), 一个Y 信号点, 或多个Y信号点。该 Y FISH的原理是:Y 探针是一组 Dig 标记的混合DNA 探针(约100-500bp 大小), 对小鼠Y染色体DNA (97.5Mbp, Huge size DNA!)进行全程标记, 而只避开高度重复序列 (有可能出现于其它染色体DNA上的序列)。作者有了这有意虚构的逻辑推理前提,于是才能对其所做的FISH实验作出如下的科学推论或推理解释:用其Y FISH 方法标记后,任何一个公鼠细胞或由公,母鼠细胞融合而成的细胞,如为Y阴性(未检测到)则等于Y染色体丢失;或经其 X,Y FISH双标记后 ,如X信号的点数与Y信号的点数不匹配也等于Y 染色体丢失!为了向审稿人和读者“实验证明”其Y FISH方法(Y FISH protocol)确实具有100%的检测敏感度,作者在该文章中就有意伪造了那组阳性对照组的Y FISH定量实验数据:正常野生型公鼠骨髓细胞片子上0.8+/-0.8%的公鼠骨髓细胞缺乏Y染色体(Lacked Y chromosome in the section of bone marrow engraftment p. 2594) 。在这里作者想表明:其Y FISH 方法本身的检出率还是“100%”的,而这“小于1%”的公鼠细胞“是由于缺乏Y染色体”, 所以未测到!事实上作者Y FISH方法的漏检率高达百分之几十! 也就是说在该科研文章中,作者运用其漏检率高达百分之几十的神奇 Y FISH方法“创造性的发明了”其全新理论:公鼠细胞中Y染色体丢失--- 这绝对可以引领科研造假世界“新潮流”, 因为这绝对符合“原创性造假”的标准。

3. Y FISH 的分子生物学原理其实就是对玻片上细胞核中Y 染色体DNA 进行的原位 DNA分子杂交。在小鼠骨髓或肺细胞片用该实验技术做Y FISH 时,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个技术上的两难:细胞核中Y 染色体DNA 的变性条件的选择。如用很剧烈的条件以期达到在较高比例的细胞核中Y 染色体 DNA变性 (打开Y DNA的双链结构),则Y FISH 实验后,恐怕玻片上细胞已所剩无几甚至不复存在。所以一般人们就采用了较为温和的变性条件-- 如作者的Y FISH 方法的变性条件是:73oC5分钟。可是这种温和的变性条件是不可能将玻片上100% 的细胞核中Y 染色体DNA变性的 (打开其双链结构), 而打开Y 染色体DNA双链结构是Y 探针杂交到Y 染色体DNA上,进而将此公鼠细胞标记成Y 阳性的必要条件或先决条件或前提。光就这一点--- 作者Y FISH方法的变性条件就已经在逻辑和理论上排除了其Y FISH 方法具有超高检测敏感度的可能性! 正是由于这种技术上的两难,目前这世上根本就没有这种具有超高检出敏感度的Y FISH方法: 能在公小鼠骨髓或肺细胞片子上将大于99% 细胞标记成Y 阳性。在任何所发表的文章中, 这世上有谁见过哪怕一张小鼠骨髓或肺细胞片子(mouse cytospins slides) 的全视野的Y FISH 图象具有90% 的细胞被标记成Y 阳性 (当然这图象须包含一大群公鼠细胞)? 更别说大于99% 的细胞被标记成Y 阳性的Y FISH全视野图象。

4. 作者造假的手法其实非常简单:其根本不让人看真相或让人一叶障目。如只用 “神奇的阿拉伯数字”作为其阳性对照组 (正常公鼠骨髓细胞片子) Y FISH实验的定量结果;如非得显示图象, 则只显“点”---如该文章中的图3,图4A和4B,而不显“面”--- 全视野图象。因为任何来自于公鼠片子的Y FISH 全视野图象均将暴露作者隐瞒了多年的秘密---其Y FISH 方法具有很高的漏检率!对于此文章的核心问题---作者Y FISH 方法的超高检出敏感度,人们只能在用作者Y FISH方法所标记的公鼠样本片子本身或未修改的全视野图象上才能看到真相,而不是作者所说的阿拉伯数字或只包含一个细胞的图象!这里有一个非常容易确证的事实:作者所发表的文章中连一张来自于公鼠样本的Y FISH全视野图象也没有。

5. 作者造假的方式--有意伪造的神奇Y FISH的定量数据 (0.8+/-0.8%的细胞缺乏Y染色体) 不但远远超出了其Y FISH 方法 (protocol) 的检测敏感度,而且也远超出了任何已发表的Y FISH 方法的检测敏感度,即远超出了Y FISH 这种实验技术本身 的技术瓶颈;和作者造假的手法--- 根本不让人看真相或让人一叶障目,就直接决定了在逻辑,科学,和实验层面一步就能将这假证明至死的方式,而且任何人也无法掩盖或抵赖。作者作为世界名校耶鲁的研究团队,按理其研究水准应该引领世界新潮流,至少也该国内领先吧,可却以如此方式和手法伪造科研文章--- 这太容易被一步证死了,连一点徊旋抵赖的空间或余地都没给自己留下,胆子也忒大!这桩科研造假案对以前流行的一句网络语可谓是一个绝妙的注解:无知才能无畏--- 作者根本就不明白其在文章中白纸黑字写下的“变性条件(73oC, 5分钟)”就己经在分子生物学原理上决定了其Y FISH 方法必定具有很高的漏检率!也就是说, 多年以来作者的双眼明白无误地看到了用其Y FISH 方法所标记的片子上总是有大比例的公鼠细胞因漏检而被标记成Y 阴性,但不知道原因或原理是什么, 当然也就找不出用以提高改进其Y FISH实验技术检测敏感度的科学和技术的办法--- 即在科技上没能力来建立一个具有较高检测敏感度的Y FISH 方法!这就是这个名校的研究团队在科学技术上的“硬伤”-- 具有“不可修复性”!

6. 2009年2月我举报此造假案的方式是严格的对症和对因下药, 即标本兼治:眼见为实,一目了然!如果科学的基本原则---可重复性,不被人为地颠覆,则使任何人均无法否认。我向耶鲁和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提交了如下逻辑,科学,实验证据和事实以证明作者的Y FISH方法 (protocol) 本身具有很高的漏检率,而不是象作者文章中所说超高检测敏感度:严格按作者Y FISH 方法标记的正常公鼠骨髓细胞片子本身 (即实验验证作者Y FISH 方法 -- protocol verification or validation) --- 证明该实验方法的真实检测敏感度最直接和可靠的证据;这种片子上所拍摄的全视野图象;作者Y FISH方法本身的问题--变性条件 (73oC, 5分钟) 无法将玻片上100% 的细胞核中Y染色体DNA 双链结构打开或变性;作者自己所写的电子邮件 (这可不是我举报人污陷作者) ;Y FISH实验方法的技术解释 (给无Y FISH实验技术知识的官员们或“专家们”进行技术扫盲)。

7. 我一直用同样的逻辑和科学证据链来证明这桩科研造假案的本质或核心(the issue itself of  this academic fraud case: what is the real detection sensitivity of the authors’ Y FISH protocol---- super high (100%) as the authors “said” in their “research paper” by just showing their “miracle Arabic numbers” but without showing any scientific evidence or very low (much, much, and much lower than 90%) as I challenged by the solid visible logical and scientific evidences, facts, the authors’ emails, and the mechanism of Y FISH(“the denature conditions” of that protocol), which can be easily cross-examined by any institution or ORI IF politically they really want to know and determine such simple scientific truth or fact---- that logically, scientifically, experimental, or literally is the “KEY” to solve all the “mystery” of the whole “paper” whether there is any possibility that such “paper” could be real research paper OR “such paper” can only be intentionally fabricated or falsified fake “fable story”?)---- 文章中作者那组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阳性对照组 (正常野生型公鼠骨髓细胞片子)Y FISH实验的定量数据(0.8+/-0.8%的细胞缺乏Y染色体)只能是有意伪造的数字,因为此组数字不但远远超出其Y FISH方法的检测敏感度,而且也远超出任何已发表的 Y FISH方法的检测敏感度。换句话说,任何人用其Y FISH 方法标记此种阳性对照片子均会在该片子上留下大比例 (例如30-70%)公鼠细胞漏检而被标记为Y阴性 (也就是作者文章中所“说”的缺乏Y染色体!), 而绝非小于1%的公鼠细胞“缺乏Y染色体”--这可是任何人眼均可在此种片子上明白无误地看得到的事实和证据! 这里所遵循的依据是科学的基本原则--可重复性;和作者Y FISH方法所确定的变性条件。

8. 我也一直用同样的逻辑和科学证据链来挑战和质疑耶鲁“专家”和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对这桩造假案调查或评估程序本身的公正性和他们的所谓结论--“未看到或发现科研不端行为”。以下就是我的具体逻辑和科学证据链:在采集那组Y FISH 实验数据时,作者的眼睛只能看到其Y FISH方法能够标记成的片子: 仍有大比例 (例如30-70%)公鼠细胞漏检而被标记为Y 阴性,而绝无可能看到其Y FISH方法无法标记产生的片子,而且是这世上根本就不曾存在的片子--- 正常公鼠骨髓细胞片子被 Y FISH 实验方法标记成99%的细胞为Y阳性!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及耶鲁的“专家们”有胆子来推翻这个逻辑推论吗?恐怕诺奖得主也没胆来推翻此逻辑推论!而任何人眼是无法将其看到的含有大比例(例如30-70%)被标记成Y 阴性的公鼠细胞景象(image),“误判和计数”成为小于1%的细胞被标记成Y阴性的景象(image),而且这么干几百次(采集那组阳性对照组的数据:均值 +/- 标准差或标准误, 作者必须“看和计数”几百个这样的Y FISH视野)!这是采集或获取那组Y FISH实验数据的唯一途经或方法--- 别无他法,因为Y FISH本身就是形态学实验方法。这是科学本身所决定了的,而不是我“说”的。也就是说, 在采集和获取那组Y FISH实验数据时,作者的双眼在所有片子上看到的Y FISH视野或图象均为大比例(例如30-70%)的公鼠细胞被标记成Y阴性,而在其“科研文章”中, 为了“实验证明”其逻辑推理前提--- 其Y FISH方法具有100%的检测敏感度即漏检率为零,作者只得伪造那组神奇数据: 0.8+/-0.8%的公鼠细胞“缺乏”Y染色体!作者的这种行为,按任何字典定义和标准(广义和狭义)包括严格地按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NIH和美国卫生部的定义和标准恐怕也只能定义或界定为绝对的欺诈行为吧。应该绝无可能定义或界定为下列任何一种行为吧:1.诚实性的错误:犯了错但没意识到, 即没有主观意愿或动机。在定义上这显然于事实不符合--- 因为在所有的片子上作者的双眼明明看到的是大比例的细胞漏检而被标记为Y 阴性,可偏要写成0.8+/-0.8%的细胞“缺乏 Y 染色体”!多年以来看都看到了,还能没意识到吗?作者可是美国的双料博士—MD 和PhD! 2. 对实验结果或数据不同的解读。也不符合,因为实验数据的采集和解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件和概念--- 绝不可有意混淆!逻辑上只能是采集数据在先, 解读数据在后!此造假案--- 伪造实验数据的行为只能发生于数据采集阶段, 而非数据解读阶段(当然作者的“解读”是绝对有问题,但我先将此问题放置一旁)。3. 根据美国政府或科研诚信办公室或卫生部的某某条例,对实验结果的不同解读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这条则更不符合,因其根本就未对作者的行为先进行符合逻辑和定义的界定,然后再来套美国政府的某某条例--- 它只不过是对美国政府某某条例的一种陈述或注解而已。作这种陈述是刻意回避对作者的行为进行界定,其实就是逻辑上的主题置换或偷梁换柱或有意文不对题!如果用有意伪造整个阳性对照组的实验数据这种行为来套美国政府或科学界的某某条例,是否应该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呢?其实以上三条就是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副主任和代主任在针对我不停的挑战和质疑时,变着法子玩的劣拙把戏 (我给他们的挑战信上均注明:此信抄送给其上峰 --卫生部部长)。但不管他俩怎样变法子玩,万变不离其宗---刻意回避此造假案的本身:作者Y FISH方法的真实检测敏感度。因为这直接决定作者的行为是否属于学术不端行为和决定那篇文章的命运,并且这多米诺骨牌效应还会接着往下走,同时这也是我整个逻辑和科学证据链的基石!我每次的挑战绝不偏离主题,在逻辑上使他俩无法逃避!

2010年2月到5月我给由美国卫生部长指定的一位 ORI以外的官员 (Sally A. Amero, Ph.D) 共寄去三封信外加相应证据包括作者的电子邮件。信中我用可经受交互验证的证据,事实,和逻辑非常详细具体地驳斥了耶鲁和ORI所谓“结论”在逻辑,科学, 实验,和事实层面上的荒谬性。并明确指出了其程序本身公正性的问题。而且在5月份我给卫生部长寄去一信,并将以上二封信转抄给她。信中我用同样的逻辑和科学证据链来挑战其程序的公正性。以下就是我挑战和依据:1.他们所谓的调查评估及“结论”均一直刻意回避这桩造假案的本身--- 作者Y FISH 方法的真实检测敏感度是超高还是很低。2.耶鲁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作出他们对此案的“结论”所依据的科学证据,事实,或逻辑根据是什么。3.作者和耶鲁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是否有一丝或一毫的证据能在逻辑或理论或科学或实验层面证明:作者Y FISH 方法具有超高检测敏感度, 而不是很高的漏检率-- 从逻辑上讲,这是要使那组“神奇Y FISH 实验数据为真”必须满足的的必要条件!这个基本道理应该不需要我去教名校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吧。这里简单得就象一加一只能等于二,而且一环套一环。试想:如果不先确定那Y FISH 方法的真实检测敏感度,那么耶鲁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怎能从逻辑或科学上确定那组“神奇Y FISH 实验数据”能否为真或只能是假呢?连那组“神奇Y FISH 实验数据”能否为真或只能是假都没确定,他们怎么能在逻辑或科学或事实或政治层面来确定他们对此案的“科学结论”----“未看到或未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呢?4.他们对我提交的证据,事实所进行的“逻辑和科学评估意见”是怎样呢?对双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评估和交互验证应该是对任何“裁判或法官”最起吗的要求吧。而他们对我的证据则避口不谈!好象我举报此案是“空穴来风”。就算玩“你说,我说或他说”的游戏,我的举报也不能算“空穴来风”,因为我提交的第一作者的电子邮件中,她自已都承认:从未能将FISH 和抗SPC标记合用搞工作过(也就是从未能将Y/SPC双标记方法搞工作过),看来连FISH 也不工作。而在其文章中此两项“实验数据”均为无人能做得到的“神奇阿拉伯数字”,但连一张相应图象也没有!她本人的电邮和她文章中相应的“神奇实验数据”之间的关系,从逻辑上讲可算得上典型的自相矛盾!在评估所举报的科研造假案时,难道耶鲁的“专家们”,ORI的主任们,美国卫生部的官员们连这种逻辑上的自相矛盾也“看成正常”?还是只对我所举报的这桩荒谬无比的造假案才采用其“特殊标准”?5.对于本案的核心问题--那组“神奇 Y FISH 实验数据”能否能为真或只能是假,耶鲁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是如何界定“作者的行为”的,及根据什么“标准和依据”来界定作者是如何才能获取或采集到那组“神奇Y FISH实验数据”:以诚实的常规方式 --- 对其眼睛看到的 Y FISH 视野对细胞按Y 阳性或阴性逐个进行分类和计数 (这是能真正获取或采集到Y FISH实验定量数据的唯一方式或途径) ;还是以完全的欺诈方式而有意写下的阿拉伯数字,只因为作者“需要”这组神奇数字作为其阳性对照组的Y FISH实验数据?

我以上挑战和依据可以说在逻辑上将所谓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逼到了死角落”。原因如下:名校之“专家们”或“科研诚信办”的主任们对于我的挑战,他们有一道无法跨越的坎:逻辑上无人能“找出”这地球上根本就不曾存在的“科学证据 ”来证明作者的 Y FISH 方法具有100%的检出敏感度也就是漏检率为零(如其文章所说: 在公鼠骨髓片子上“只有0.8+/-0.8% 的公鼠细胞缺乏Y然色体”,其想表明:她们的Y FISH 方法的检出率本身还是“100%”的,这小于1% 的公鼠细胞“是缺乏Y染色体”,所以未测到!),而不是漏检率高达百分之几十!这就是科学 ---自然法则的威力,谁也无法去“玩弄或忽悠它”!而且在2009年2月我举报时所提交的证据,对任何瞒假者,不管他头衔或权力有多大,都是一道在逻辑或科学上无法逾越的坎。因为看一眼片子本身或全视野图象中大百分之几十的细胞核仍为Y 阴性 (兰染的胞核中无红点), 则超高敏感度被否决,而高漏检率被确证。况且还有理论依据(该方法的“变性条件”)和作者的电子邮件作支撑。如他们要说:我做的片子不好,我一直要求他们对我提交的证据进行交互验证:让作者自已和第三方按其Y FISH 方法标记正常公鼠骨髓细胞片子,第二天大家均可在片子上一目了然地看到真相!我曾对他们提出建议:三队人马-- 我,作者,第三方在同样的环境和条件下-- 老板的Lab, 做这Y FISH 实验。如果他们能做出那怕一张片子能有99% 的细胞被标记成Y 阳性,则算我输,我停止打这假, 和愿付所有费用, 甚 至将我在耶鲁期间挣的工资全数退还, 并面对有关各方将我告上法庭。 但我也保证:在所有的片子上均会有百分之几十的细胞仍被标记成Y阴性。他们当然没钻这 “套”,因为他们不会不明白:只要上阵,赢家只能是我。而且看了片子后,任何瞒假者再无任何回旋抵赖的空间或余地!所以他们根本就没回应我的建议。

大概是由于我在2010年5月将挑战和质疑寄到了部长那里,从2010年6月份起,ORI 的主任们回复我的挑战和质疑。他俩在信中没有正面回答我的任何挑战或质疑的问题,但露出了其无法否认的“马脚”,即将绝妙的证据送到我手中!他俩人从2009年以来在对付我不停的挑战时,所玩的把戏其实很劣拙 (2010年6月份之前,我只是不去揭穿这把戏而已):他俩其实就是想造成如下“语境” 进而彻底剥夺我的“ 话语权”: 我所举报的造假案问题本身“非常复杂”, 只有专家们(例如名校的“专家们”) 才具备所需的知识和能力以作出正确的结论。而我这举报人却不据具备 “这高深的知识和能力”。而他们的这种“论点”还不便在文字上“明说”, 因为事实上我的依据其实非常简单明了:作者Y FISH方法的高漏检率。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 我是以逻辑, 科学, 实验证据,和事实来“说话”--- 名校和政府均极易验证我的证据是真或假,而他们所玩的则是“信誉”--- 代表政府主管机构,名校耶鲁“本领域专家们”所作出的“专家意见和结论”, 这那能会有错呢?如前所述, 对于此造假案,他们什么都不缺(权力,资源,“信誉”), 但只缺其急需的科学证据和事实---可用以证明作者Y FISH方法具有超高检测敏感度,而不是高漏检率!

以下就是他们所干的荒谬之事:

1。逻辑上十分荒谬地给我贴标签以攻击我的信誉。在其2010年6月17日信中,那代主任“指认”:“我也是那篇“科研文章”的共同作者之一。当时我同意当作者就意味着在2007年我也和其他作者一样,当时认同该文章的科学发现等。可我却在2008年又举报作者该文章造假。”他的所有依据就是在 internet 他看了该文章的摘要上有“BHu”!事实:在此之前我已给ORI 和卫生部寄过多次这篇文章全文。 当然我根本不是该文的作者,因为该文作者名单中无我的名字:Bugen Hu! 面对如此荒谬的攻击,我回复他时作出了三点声明并对其负科学和法律上的全责:我根本就不是作者;我从未对该文章的任何“实验结果”或“科学发现或结论”做出过任何“科学贡献”;我从未认同或承认或接受过该文章的任何“科学发现或结论”!我也给他了一个忠告:(如真想确定我是否为作者)去读一下那篇文章,看能否在作者名单中找到我的名字---Bugen Hu?真相和事实全在那里,切不可到其他别的地方去觅这简单的真相和事实!当然我也让他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你为何要这么干?按理这事应该打住了吧,因为只需看一眼该文章第一页上的作者名单,任何常人均可确证:Bugen Hu 当然不是作者!大概是想替其上峰排忧解难,那位副主任7月12日给我一信。信中他不回答我所提出的任何挑战和质疑的问题,而是继续玩这“贴标签”的把戏。信中他说:我在回复代主任的信中发了很强硬的声明说自己不是该文章作者,可我的名字就列于该文章上。他还接着”推论” :如此看来大概我没意识到我的名字被加上,或现在我根本就是想抵赖我当时已签的协义同意当这作者 (it appears that you were not aware at the time you had been added to the authorship, or in the alternative, that you  now wish to disavow your earlier agreement to be listed.”) 。这里他是“放开手脚”想羞侮我。试想:同意当作者必须签那协义, 如果我真签过该种协义,我能“没意识”到吗?所以我现在的强硬声明只能是在抵赖我无法抵赖的事----我早先已签协义同意当该文章作者!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按常理,搞科研的人大多抢着想当所发表的科研文章的作者,可这里是代表美国政府的ORI代主任和副主任非得强行给我戴上那篇假文章作者的帽子!退一万步讲,法庭上“污点证人”所提供的证据只要是真的,同样可被采纳为有较证据。更何况对于此造假案,我根本就是清清白白,而不是“污点证人”!他这种行为的恶劣之处是 :在收到我6月份给代主任的反驳信后,这副主任还敢这么红口白牙对我个人进行如此荒谬的攻击和羞侮。看一眼文章第一页上的作者名单有多难?难道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的主任们不是将文章上的作者名单作为确证任何人是否为该文章作者的唯一标准 ?或对我这不懈的举报人还得用其它“特殊标准”?所以对他如此荒谬和野蛮的行为,我无需再跟他讲道理,而是去信卫生部部长。为了“自证清白”,我给部长大人寄去了该文章的第一页,让她看看其下属的行为举止。信中我明确垦请她以下几点: 1.将此文第一页给其下属看,等他俩看后,再告诉部长和我:Bugen Hu 到底是不是该文作者?2.他倆为何要这么干:不去评估我早己提交的证据链,而是刻意回避这些证据和事实。另一方面则对我本人进行如此不可思议的攻击--- 他倆须给出合理解释 。3.对于此案,他倆这种行为的本身在逻辑上自然引发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ORI 和卫生部的“认真评估”时,到底这倆人是否拜读过该“文章”?引发出这问题的逻辑要点是:如他倆真拜读过该“文章”,那为何会干出如此荒谬之事?如他倆连该“文章”也不曾拜读,怎敢代表美国政府的科研诚信办公室作出如此肯定的”科学结论”---“未看到或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呢 ? 当然“文字上”对早己摆在其桌上的证据和事实,有意不去“看”,当然就“看不到”。可这并不等于“证据和事实不存在”!我还提了其它挑战,稍后再说。信中我告诉了部长大人,我提这种恳请的原因:对于我的挑战和质疑,其下属只信奉权力,而无视游戏规则! 更荒谬之事是:这代主任不但不给我合理解释,在其8月5日的信中他还敢声称:除了我说自己不是那篇文章的作者外,FASEB 2007 这文章上有我的名字。此人简直不可理喻!他信中没正面回答我所挑战的任何问题,这些问题均在6月份我给他的信,给卫生部部长信,和7月份给部长的信中。8月份我只得再 “麻烦”部长大人,又给她去信明确质疑其下属所代表的ORI。

2.无视早己摆在其桌面上的证据和事实,在其2010年9月17日信中,这位副主任竟然宣称:我技术不是足够好,所以我的举报并不构成一个可信的学术不端案例。面对我给ORI和卫生部信中不停的挑战和“穷追不舍的逼问”这两点---他们有何证据或事实能证明作者 Y FISH 方法具有超高检出敏感度,而不是我用证据所证明的高漏检率?耶鲁的“专家们”和ORI对我早已提交的证据,事实,和证据链的“逻辑和科学评估”结论是什么?这就是他的“理由或论断(argument)”,他这“论断”的所有“依据和证据”是: 耶鲁的专家们注意到我的技术不是足够好,所以我的举报并不构成可信的案例 (“The   experts noted that it appeared that you had not developed sufficient expertise in the technique and that your concerns constituted a disagreement over proper procedures rather than raising an authentic allegation of research   misconduct”.)。当然这里所指技术只能是Y FISH实验技术。在给他的回复和部长大人的信中,我明确地告诉他们---这耶鲁的“专家们”和ORI的高管对我技术水平的攻击,这在逻辑和政治上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并且证明给他们看这种所谓“专家意见或看法”有多荒谬。以下就是我的证明:他用这“论断”无非是 “想意味着”以下“论断”可又不便明说(他给我的信和我给他的信上,双方均注明了转抄给部长大人, 即让她当“裁判或法官”)--“作者的技术足够好,所以作者能用其“神奇”的Y FISH 方法将正常公鼠骨髓片子标记成大于99% 的公鼠细胞为Y阳性(注:但只能在2008年3月6日之前,因为在其3月6日看完我用自己未发表的Y FISH和荧光免疫多重标记实验方法所标记的片子后,她送给我的电邮中,第一作者自己都承认:因为看来她的实验室都不能使 FISH 工作,所以还得恳请我这“技术不够好的”举报人用我未发表的多重标记方法为她标记几张片子!也就是说:2008年3月6日以后,在作者自己的手中其Y FISH方法的“神奇魔力”也丧失殆尽,或作者原先固有的“Y FISH实验技术能力和水平”在2008年3月6日以后,在“科学和技术上”自然地“失效或过期”---也丧失殆尽? 而我这举报人则可以在任何时候用作者的Y FISH 方法在任何正常公鼠骨髓细胞片子上将一定比例的公鼠细胞标记成Y 阳性,尽管这比例是远远低于90% 的细胞被标记成Y 阳性;可这总比“作者的FISH 都不工作”好吧!);而我这举报人则由于 Y FISH 实验技术不够好,所以无法将正常公鼠骨髓细胞片子标记成大于99% 的公鼠细胞为Y 阳性,而只能在此种片子上留下大比例的正常公鼠细胞漏检而被标记成Y 阴性”!只有这种“论断”成立,耶鲁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才可以在“逻辑”上稍许“找些此类借口--(因为我的 Y FISH 实验技术有问题,所以我提交的片子,图象,分子生物学原理的理论依据---其Y FISH方法的变性条件,作者的电子邮件等等在科学技术层面均是不可信的或无效的)”为何他们一直刻意回避举报人早已提交的证据,事实,及证据链包括片子本身和此种片子上所摄的全视野图象。耶鲁的所谓“专家意见”也是“想证明” 以上“论断成立”,否则在逻辑上,政治上耶鲁作为世界名校和ORI作为代表政府的主管机构无法解释为何在这么长的时间中他们一直刻意回避举报人提交的证据--面对我多次挑战,他们就是闭口不谈。而且是在如此情况下--作者,耶鲁的“专家 们”和ORI主任们提不出丝毫证据或事实那怕能在理论或科学或逻辑或实验层面上能证明有那么丝毫的“可能性---作者的Y FISH 方法具有超高检测敏感度,而不是百分之几十的高漏检率”。因为常人(根本无须律师)均明白此常识:对双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非双重标准的评估和交互验证是对“裁判或法官”程序公正性的最起碼的要求!毫无例外,耶鲁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也同样必须遵守这个游戏规则!其实只需看一下早已在他们桌面上非常简单的证据和事实(simple reality check) 就能确证这耶鲁的所谓“专家意见或结论”的荒谬和有意颠倒黑白。具体依据如下 :1. 事实:这世上无人包括耶鲁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能看到任何证据或事实可用于证明:作者具有很高的 Y FISH 实验技术的水平和能力 (the authors had developed sufficient expertise in the technique of Y FISH),因为作者所有的文章中连一张来自于公鼠样本的Y FISH全视野图象也没有!难道从作者文章中“神奇的阿拉伯数字”这名校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能看出:作者具有很高的Y FISH 实验技术水平和能力? 2.耶鲁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可以看到,而且无法否认的事实:第一作者2008年3月6日自愿送给我的电子邮件,这可不是我“说”的。在法庭上也可作为对作者不利的有效证据---耶鲁的“专家们”和ORI的主任们应该比我更懂得这证据的有效性。电邮中作者自己都说:我的Y FISH和抗SPC等多重标记做的好,并且不是一般的好 (but if you are able to that’s great), 而她自己的实验室看来连 FISH (单标记)都搞不工作,所以得恳请我为她标记几张片子。只要不戴上严重的政治偏色眼镜,根据这电子邮件只需常识,对于常人应该不难对下列问题作出逻辑上的正确判断:与作者相比较,我的Y FISH 实验技术能力和水平到底怎样---优于或劣于作者或于作者相当?作者Y FISH和抗SPC双标记实验方法(multiple labeling protocols) 到底怎样?作者Y FISH 实验方法 (Y FISH protocol) 到底怎样?作者在其“科研文章”中以“神奇阿拉伯数字”表示的“完美Y FISH实验定量数据和完美的Y/SPC 双标记实验定量数据”是否值得可疑? 这种目的用于攻击我的所谓“专家意见”, 在逻辑上极其荒谬之处是:代表名校的“专家们”和代表美国政府的主任们均极其想“证明”或造成这种“语境”--- 作者Y FISH实验技术能力和水平超高,所以作者用其Y FISH方法所得出的“神奇定量数字”是“可信的”;而我这举报人的Y FISH实验技术能力和水平实在太低,所以由我提交的片子等证据在科学上是无效的,可以不屑一顾。可这里的问题是:第一作者“不认可”此种“专家意见”,她早已以行动--- 其2008年3月6日的电子邮件在逻辑上彻底颠覆,推翻和否决了以上的“专家意见”!这岂不成了“怪事一桩”? 3.早在2009年我就给ORI那位副主任和卫生部部长各寄了一个CD盘含有用我未发表的Y FISH和荧光免疫多重标记方法所标记的小鼠肺的石蜡切片和肺细胞片的全视野图象,和图解(我的博文:图解中所附上的图1-5也在其中), 并明确指出了作者文章中图2A,2B (p. 2595) 作为野生型和SPCKO小鼠肺切片标记方法对照的“猫腻”-- 如果作者的Y FISH和抗SPC双 标记实验方法真工作,则作者应该显示的是: Y/SPC 双标记的野生型和SPCKO小鼠肺切片普通荧光显微镜下所摄的全视野图象(如我所寄的图象1,2)以证明其所用实验方法的可靠性, 作者须用该 Y/SPC 双标记方法在受体鼠 (模型鼠:接受了WT母鼠骨髓移植的SPCKO公鼠)肺中鉴定由WT母鼠骨髓中的成年干细胞变成的肺II型细胞;而不是用SPC单标记的confocal全视野图象!作者这样完全有悖常理做法的唯一原因是:她们无法显示这种公鼠肺切片Y FISH 全视野图象,因为Y FISH 全视野图象将暴露其隐瞒了多年的“秘密”---其Y FISH 方法的高漏检率!信中我也让他做下文献检索看能否找到一张此类多重标记的全视野图象是优于或同等于我寄给他的这些图象!以回应“专家们”和ORI的高管对我的Y FISH 实验方法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的黑白颠倒的攻击,在给那副主任和部长大人的信中,我有一非常简单的挑战:耶鲁的“专家们”或你们任何人在已发表的科研文章中,能否找出一张多重标记的全视野图象能如我的图象一样具有相同高比例的公鼠细胞被标记成 Y 阳性(兰染的胞核中有红点:不光是“专家”的眼睛可作出正确评判,任何人眼均可作出正确评判,包括部长大人的眼睛)!

以上的两例荒谬的攻击事件,其目的无非是用其“信誉(名校专家的头衔,代表政府的公信力)“创造出一种语境”----- 这举报人的个人信誉和实验技术能力和水平均极成问题, 所以提交的证据和依据均不可信”,进而可以在“逻辑上合理回避”由举报人所提交的逻辑和科学的铁证!可问题是“专家们”ORI的高管所采用的方式实在与其头衔和身分不符,而且太容易被确证其“论断”的荒谬和黑白颠倒;连该文章的第一作者都以动来不认可这种由名校“专家” 和政府官员所“创造出”的有利于她本人的“论断”!这种只能归类于“下三滥”的行为,按理不该在评估所举报的学术造假案时采用,可事实上如此荒谬之事发生了。更为关健的是:采用这荒谬的行为本身就毫无疑问的证明了其对本案的所谓“严肃评估”的真目的不是搞清这造假案本身的真相,而是刻意掩盖这造假案的真相 --- 作者Y FISH 方法本身具有高漏检率,因为这高漏检率就能证明那篇所谓的“科研文章“逻辑推理前提到科学推论到神奇的实验结果到“创新性的”科学发现或结论”均只能是作者有意伪造的;也就是说该文章是一篇彻头彻尾的有意虚构的劣拙“话故事”。名校“专家们”和科研诚信办的高官对我这无权无势的举报人所进行的荒谬和霸道的贴标签戏,使我想起了先前网络上流行的一说:“说你行,你不行也是行;说你不行,你行也是不行。”---- 根本无需任何标准。真没想到这竟成了我的亲身遭遇。

3. ORI的代主任在面对我的挑战:基于何种具体科学证据,事实,或逻辑根据,耶鲁的“专家们”和ORI对此造假案作出其“科学结论”?而我所举报此造假案的依据是:其Y FISH方法的高漏检率--- 因为在按其方法所标记的正常WT公鼠的骨髓细胞片子上总是留下大比例的 (例如30-70%)公鼠细胞因漏检而被标记成Y阴性;并且有作者的电子邮件,分子生物学的基本理论(作者Y FISH 方法的“变性条件”) 作支撑;而且我还提交了片子本身和全视野图象让各位“眼见为实”!如有意不去看,则是你们的问题。在其2010年6月17日的信中,他漏出了极易被确证的“大马脚”--- 在他们的所谓“科学评估”所依据的“科学证据”上,其玩的不过就是逻辑上的偷梁换柱!在此之前,当回复我的挑战时:ORI总是用如下“论断”(argument) ---- 耶鲁对我所举报的案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科学评估,包括二位“本领域专家” 的评估;结论是“未看见或发现问题”。而在2010年2月至5月我给卫生部的信中,明确提出:其所依据的具体科学证据,事实,或逻辑根据是什么--- 也就是说“专家们”到底“看到了”什么“科学证据,事实”而作出其“专家结论”?这铁定的事实是:作者所有的文章中连一张来自公鼠样本的Y FISH实验的全视野图象也没有 。所以这代主任也只得对以上ORI常用的“论断”稍作修改,即“稍微具体化一点”。信中他说:耶鲁的认真评估,包括“专家们”对 confocal 图象的评估 (“this review include subject matter experts to review the confocal microscopy”)。这里他的 “论断”所玩的把戏与ORI以前作“论断”玩的把戏一样:使其“论断”看起来象真的一样,而且很给力,而将该“论断”的基石 (foundation) 刻意隐瞒---因为此基石可确证该“论断”的真伪!让我明确挑明他以上“论断”的把戏:他充分利用了所谓“信誉”来替代具体科学证据和事实;耶鲁作为世界名校,而且是“本领域的专家们”评估了“高科技—confocal 图象”的实验结果,所以耶鲁的“结论” 肯定没错。而我这举报人只是一普通的 scientist, 并且在个人“信誉”上还很可能有问题--- 如他在同一封信中给我“贴上的作者标签”和基于该“标签”他所作的 “推论”。而他刻意隐瞒的是:倒底这“专家们”看的是什么“高科技--confocal 图象”的实验结果;我所举报这造假案的本身或核心又是什么--作者用于小鼠骨髓或肺细胞片子的Y FISH方法本身具有很高的漏检率,而不是如作者在文章中所说的超高检测敏感度!只要一看该文章就可确证:使用如此“论断”的行为本身有多“ 下三滥”!这事实是:涉及Y FISH实验,该文章中的唯一“高科技图象 (confocal Microscopy)”是图-3 (p. 2596) !这可是单细胞图象;也是作者的“实验和科学证据”---称其在接受了WT母鼠骨髓移植的SPCKO公鼠的肺石蜡切片上“发现鉴定”了由供体(母)骨髓中细胞通过与受体(公)肺细胞融合而成的肺II型细胞(胞核中Y+和胞浆中SPC+)--- 这里没有“Y染色体丢失”!这也是经过我长期多次不懈的挑战---“你们的科学证是什么呢?”以后,他代表ORI所给出的唯一“科学证据”。

20106月份我他和部大人的信中,我明确指出了他代表ORI所用的“断”在逻辑,科学和政治上的“漏洞”在那里,所玩把的方式,和他们这种行本身的问题。当代表美国政府,他种行有那一点符合社会所公的普世价---程序本身的公正性!并出具体明。例如,他的唯一“科学据”---“域的“高科技单细胞”象的“严肃认真的科学估”能逻辑或科学或实验或文字面来明作者用于小鼠骨髓和肺胞片子的Y FISH 方法具有100% 检测敏感度,那“神奇的Y FISH 实验的定量数据”能够为真, 而不是如我用----只能有意造的阿拉伯数字? 信中我也指出了-3本身的问题---作者所玩的把明如下:这张“高科技”单细象根本就不能在逻辑或科学实验明作者的所“科学发现”。这张单细象只能明一个问题是一个公鼠(胞核中有点--Y信号),胞中由FITC(胞中的绿色信号) 生的信号在空上与胞核中的Y 信号于同一胞。此而已,是由作者所使用的实验方法的原理所决定的:里作者所使用的是标记方法,胞中的绿色信号来自第二抗体--- FITC标记的抗兔IgG; 该实验室所用的抗SPCCK的第一抗体均IgG CK是上皮胞的通用(marker),肺上皮胞胞中有CK II胞也上皮胞,其胞中也有CKSPC。所以该单细象可以来源于下列任何小鼠肺石蜡切片: 野生型公鼠所行的Y/SPC 标记,或 Y/CK标记; 任何公鼠 (WT SPCKO) 肺石蜡切片上所行的Y/CK标记。光看这单胞,没人能在逻辑或科学上作出判断:该细胞来源于哪种肺本的何种双标记。因单细胞水平由以上片子所行的不同双标记看起来均一(胞核Y 信号和胞中的FITC信号)。就是诺奖得主也没招!就是作者所玩的把: 要的就是种效果--- 光看这图象,也无法确定真相。此把的要点就是:作者有意将原始象--- 也就是全象中的所有其它胞均“裁切掉”而只留下“阳性胞”;单细象上不存在逻辑和科学上的“参照系或参照物”,所以没人能在逻辑或科学上判断出的“阳性胞”是来源于哪一种公鼠肺石蜡切片的何种双标记。只有看全象才能作出逻辑和科学判断!作者有一个科技上的“硬使其根本无法-3的全象--即原始象,是一个公鼠的肺切片,全象中必定有大比例的胞因漏而被标记成Y 阴性---那将底暴露作者的秘密:其Y FISH方法具有高漏率,而非其文章所检测敏感度,文章根本就无法通过审稿,即根本不可能表!文章中的-4A, 4B (p.2597),作者也是玩同的把:只“点”--- 所的“阳性胞”, 而不“面”---全象,这样甚至没人能在逻辑或科学上判断出该图象是来自于任何公鼠或作者所的模型 (接受了WT公鼠骨髓移植的SPCKO母鼠)肺胞片子!但在原始象,即全象上, 可一目了然地鉴别是来自于公鼠或模型鼠(母鼠)肺胞片子。详细说明:作者依据该图象和其有意虚构的逻辑推理前提,得出了其“科学发现”--- 在种模型鼠肺中“定出”由供体 (WT公鼠)骨髓胞通与受体(SPCKO母鼠)的肺胞融和而成的肺上皮胞,而且该细伴有Y 染色体失!也就是,在模型鼠肺胞片子上,作者用其X/Y/CK三重标记方法“鉴别发现了”二种生物学事件:供-受体的胞融合(作者明此事件的 “逻辑和科学依据”就是其有意虚构的逻辑推理前提:凭X信号的点数和Y信号的点数); “融合胞”伴有Y染色体失(作者明此事件的“逻辑和科学依据 ”是其有意虚构的逻辑推理前提:凭X信号的点数和Y信号的点数不匹配)!明作者的言非常容易:只要出其用于-4A, 4B 的原始象,真相一目了然。只需看胞核中X和Y信号,原始象必下列二种景象之一:1. 中有10, 20, 30, 40% 的胞核被标记成Y 阳性;大比例的胞核被标记为X 阴性。象只能是来源于任何公鼠的肺胞片子---是由于其Y FISH方法的高漏率所决定的景象。2. 即使象来源于母鼠肺胞片,作者也无法该图象,因大比例的母鼠胞不是被标记为二个X 信号点,甚至可看到被标记成X 阴性的胞---这还是由于其Y FISH方法的高漏率所决定了的景象。如作者拒交出其用于-4A, 4B 的原始象,也没关系,因科学的本或基本原之一就是可重性。格按作者的X, Y FISH方法在正常公鼠和母鼠肺胞片子上做X/Y 双标记。 人必将看到以下景象:1. 在公鼠片子上,大比例的胞被标记成Y 或X 阴性; 一定比例的胞被标记成“裸”胞---既无Y又无X信号。2. 在母鼠片子上,大比例的胞不是被标记成二点X信号; 一定比例的胞被标记成X 阴性。全是由于其Y FISH方法的高漏率所决定了的,任何人也无法改--- 真可科学就是科学。其实这图-4A, 4B 存在其它低“猫”,但已没必要再多了。作者文章中象的问题和所玩把,在ORI和生部的信中我均明确指出。

按常理或常举报科研文章造假举报人只需“所表文章中某实验结果或方法或结论”提出逻辑和科学上的合理疑 ,作者方有任用科学据和事来解答和推翻或否决这质疑;“裁判或法官”则对双方的据,事,依据等行必要的相互验证和确,而作出“官方结论”。但反我所举报的此造假案,作为举报人,我可不仅仅是提出合理疑,而是将一条完整的逻辑和科学包括人眼可的直接科学实验证据---片子本身和全象,并配上理依据和作者本人的在耶医学院院长办公室的桌面上和美国科研公室的桌面上。也就是只要有游戏规则,那怕是采用对举报方不公正的游戏规则,如我们这些“裁判或法官”直接加入到作者方作主力队员而上,那他是得拿出科学据或事明此案的问题本身:作者Y FISH方法的真实检测敏感度到底是超高(100%)是很低而具有百分之几十的漏率?与我这举报人相比,作为历史悠久的世界名校和代表当今世上第一科技大国---美国邦政府的科研公室坐无尽的科技源和政治源和“信誉”源,道就“找不出”那怕一丁点“科学或技或事或理论证据或逻辑根据”来打断我早已在其桌面上如此简单明了逻辑和科学?而非得采用只能归类于“下三”的作法而对举报行毫无根据和倒黑白的个人攻?如我博文所述,作为绝对的弱,我敢如此搏奕的原因是:完全是由作者造假的自身原因所决定的。否,有哪一个个人敢在如此不均等和不平等的境下来打造假案?

在此我可以出一个“不可思”的事: 2010年5月初我给卫生部一封信, 明确挑ORI程序本身的公正性。5月12日我收到康州税签发于5月10日的“警告信”:根据国税局的信息,我在2006年未那年的康州个人收入税。并出了他的算法:2006年我收入4.8万多美元,交康州个人收入税1900多美元,因已扣了300多美元,所以当我尚欠1600多美元的康州个人所得税。外加款和惩罚性高利率,到2010年5月10日,我尚欠康州个人所得税款2970多美元。我必在5月15日齐该款,否以后仍按高利率算所欠之款。收此信后,我给该局打电话询问:根据耶提交的信息,我在2006年在耶鲁领取了工,所以得交康州个人所得税。里有一点没,那年我只在耶工作了二个月,所有在康州的收入就只有7200多美元。件事的“蹊”之是: 1. 我可只是康州几百万有收入者中的低收入者,2010年其税局如果随机抽2006年个人所得税能到我上的概率有多大(我可只是收入一的人,而不是收入途径复的千万亿万富翁)? 2. 每年每人在那里的收入和已扣的税款在钱单位所出的W-2表(每人的税根据)上均一清二楚,而位均将一份W-2表给领的人,另一份则给局存档。所以2006年我在康州的所有收入,其税局无法“搞” 。而且他也有能力易地搞明白2006年我的每一笔收入到底来自于美国的那一个角落!

:2006年当然本家庭申了当年夫妻两人的所有收入的个人所得州税,而且是合法的注册会所申的。所将我的所有收入合计报税于州和美国邦收入税。我将此事告之所后,会计师电邮给我一格按康州税法算方法所做的康州税表,并我将当年的所有W-2表,邦和州税表复印件寄康州税局以明我2006年在康州所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只多不少。二个月后,康州税局寄我一12美元的支票,而没有任何解或道歉,信件也没有。这岂不足以明了: 不是我欠康州税局近三千美元的“逃税和款”; 而是他欠我这纳税人12美元。种“蹊”事,在台面下是否有“猫”只能等到以后再去局如真能“坐”我逃税的“罪名”,可帮科研公室和耶的大忙:在“逻辑上”会使他以前我本人的“推看起来”非常“合情又合理”--- 我这举报人可不是稍有“问题”,而是“问题大大地有: 自己就是共同作者之一,其后又举报该文章造假,而且赖说自己根本就不是作者;明明自己技不行,反倒“陷”耶家及成年干胞研究域的“老江湖”造假;作为纳税人更有问题,2006年起就“逃税漏税 ”,此人提交的据能有可信度世界名校耶和代表美国邦政府的科研公室的主任,我只能不住了 ,到目前至,已存在于桌面上的据和事明所有以上“推”全毫无根据并且是黑白倒的!地真无法理,真是:“你黑,你是白也黑,我可将你先抹黑;你白,你是黑也白,我可将你先漂白。”

最后附上作者的两封件(两封件也附在我的博文:实验实验方法的解后面)。

----- Forwarded message from Erica Herzog <erica.lyndrup@yale.edu> -----
    Date: Thu, 06 Mar 2008 14:51:55 -0500
    From: Erica Herzog <erica.lyndrup@yale.edu>
Reply-To: Erica Herzog <erica.lyndrup@yale.edu>
Subject: slides
      To: bugen.hu@yale.edu

hi bugen

i left the slides and results for you on the bench. were they in any way
correct? i never was able to get pro-spc to work with fish because of the
autofluor but if you are able to that's great. i always did prospc first and
detected that way so the signal was really bright and then did fish after doing
confocal. your control looked nice and like real signal. the few experimental
cells that i saw that were possibly spc+ didn't look exactly like the control.

anyway let me know how this compared with your results

also since my lab cannot seem to get fish to work diane said you guys would be
willing to collaborate if i gave you some slides for staining - if so can i
bring you the slides sometime soon?

best,


erica

Erica Herzog MD, PhD
Assistant Professor
Yale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Internal Medicine - Pulmonary and Critical Care Division
333 Cedar St TAC 441-S
New Haven CT 06511
(203)785-3207


----- End forwarded message -----

 

注:她问我她的判片结果怎样(看了我的实验样本片)?她不能将Y/SPC双标记方法搞工作的原因是其Y FISH方法本身和抗SPC抗体 (Chemicon, AB3428) 本身不工 作。对于这种Y/荧光免疫多重标记方法的有关详情,请见我的博文:实验系统和实验技术的解释。autofluor (自发荧光)总是存在的, 这根本就不是她的双标记方法 不工作的原因!在实验方法学上此人一贯狡辩。其 Y/SPC 标记的方法都不工作, 但敢在文章 FASEB 2007 中将此双标记结果写成1000 分之1000的双阳性 (8只野生型公鼠肺石蜡切片. 表-2 p.2596). 她所说其 lab 不能将FISH搞工作, 应该是指很 高的漏检率。当时她已不敢再对我说她们的 Y FISH100%出率了, 因为她 还等着我帮她一把。请见她 2007618,19电邮, 看她们当时是怎样说她们的同一Y FISH方法的。

当时她应该还不知道我老板已将我逼到死角,  我已别无选择,  准备打假了,  否则她不会给我送这电子邮件。

 

----- Forwarded message from Diane Krause <diane.krause@yale.edu> -----
    Date: Tue, 19 Jun 2007 06:32:54 -0400
    From: Diane Krause <diane.krause@yale.edu>
Reply-To: Diane Krause <diane.krause@yale.edu>
Subject: Re: Y loss in males
      To: Erica Herzog <erica.lyndrup@yale.edu>

What % of the male into male transplants were Y-?  At this point
Bugen is using cytospins.  So far, he's only done older transplanted
and untransplanted SPC-/- and untransplanted WT males.  So far, with
cytospins, we never see >20% without a Y.

Diane


On Jun 18, 2007, at 9:29 PM, Erica Herzog wrote:

> age matched but not irradiated
> truly less than 1% were Y neg unlike the male into male transplants
> how old are his mice - are they the old ones for the Y loss project
> also depending on fixation, size of probe, length of
> permeablization etc there
> can be issues.   depending on the PFA strength, age of reagents
> there can be
> big issues. how is his X staining?
>
>
>
>> Hi Erica
>>
>> In rereading the FASEB paper, I see that we don't have the % of SPC+
>> cells in males that are Y- by confocal. Did you do this with any
>> males?  If so, were they age-matched or younger?  I am concerned that
>> we don't know the sensitivity of the assay to detect for Y loss after
>> cell fusion.  Bugen is seeing epithelial cells have no Y on lung
>> cytospins from male mice.
>>
>> Thanks for any info that you have.
>>
>> Diane
>> --
>>
>>
>> Diane Krause MD, PhD
>> Yale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Laboratory Medicine
>> PO Box 208035
>> New Haven, CT  06520-8035
>>
>> Phone:  (203) 688-4829
>> Fax:  (203) 688-2748
>> Office: BML 462
>>
>> Administrative Associate, Pat Sember:  (203) 688-3265
>> Pager: (203) 412-0805
>> Krauselab website:
>> http://info.med.yale.edu/labmed/faculty/labs/krauselab/index.html
>>
>>
>
>
> Erica Herzog MD, PhD
> Assistant Professor
> Yale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 Internal Medicine - Pulmonary and Critical Care Division
> 333 Cedar St TAC 441-S
> New Haven CT 06511
> (203)785-3207
>


----- End forwarded message -----

注:这是老板看了我用自己的Y/CK 多重标记方法所做的公小鼠肺细胞片子后, 她 与  Erica 间就所谓Y FISH方法的电子邮件, 但有意转给我。她两人在Y FISH 方法漏率的问题我演双簧, 其实就是想逼我将我所做的公小鼠肺细胞上的 Y漏检, Y丢失的结论。 老板已知道我当时刚建好的多重标记方法已 突破了她 们文章 FASEB 2007 中方法的技, 想让我用自己的方法做出Y丢失的结果去 掩盖文章中谎谬 的Y丢失结果和结论。两人装着一副好象不知道她们的Y FISH方法有漏似的 (因她们总是说其Y FISH方法具有100%检出率)。 我当然是装 糊涂,  对这种双簧毫无反应,  所以老板也拿我没办法。请见 Erica 200836给我的电子邮件, 看她是如何说她们的Y FISH方法。

 

老板说: 步根在公鼠肺细胞片子上已看到CK阳性但Y阴性的细胞(其实就是Y检) 也应该是警示 Erica: 其实我已知道她们的秘密只是不说而已。 这里 Erica 的所谓解释在技术上均是一派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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