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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CDC今年一月发布的《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的一个重大错误,是存在对WHO(世界卫生组织)的“十日观察法”的误解。该指南虽然在国内官方正式文件中首次正面提到十日观察法,但其具体解释与WHO、美国CDC以及我在科学网的博客中的相关解释有许多是针锋相对的,实际上是全盘否定十日观察法。我已于3月1日在科学网发布博文,指出 该指南存在对WHO相关文件的误解 ,其中最突出的是对“十日观察法”的误解。
该指南对WHO的“十日观察法”的误解是如何发生的呢?
据 该《指南》与“十日观察法”相关撰稿人的回复邮件,似可部分揭示误解是如何发生的。
该指南涉及“十日观察法”的内容如下(请特别注意其中用红色标记的关键部分):
(第47页) 表3. 狂犬病暴露后免疫预防处置
……
e.暴露后预防处置应立即开始。如果伤人动物在10 日观察期内保持健康,或经可靠的实验室使用恰当诊断技术证明该动物未患狂犬病,则可以终止免疫接种。
WHO及美国CDC 均推荐10 日观察法,但也同时明确指出:
①10 日观察法仅限于家养的犬、猫和雪貂,且伤人动物需有2 次明确记载有效的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史;②10 日观察法要考虑众多因素,如:暴露地区的动物狂犬病流行病学、伤口类型、暴露严重程度、伤人动物的临床表现及其免疫接种状况、伤人动物进行隔离观察的可能性以及实验室诊断的可获及性等。③(下略)。
关于上述①10 日观察法仅限于家养的犬、猫和雪貂,且伤人动物需有2 次明确记载有效的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史;
该《指南》与“十日观察法”相关撰稿人在回复中也承认:严老师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意见,“实验室检测以及狗曾两次接种疫苗并不是采用十日观察法的先决条件,这三者是独立、并列的关系。可三者选一,而不是必须同时选二。”
从上述相关引文中也可见,关于或与且的用法的区别,可能被该指南的作者们混淆了。WHO及美国CDC的原意都是或,如果误解成且就大错特错了。
关于上述②10 日观察法要考虑众多因素,如:暴露地区的动物狂犬病流行病学、伤口类型、暴露严重程度、伤人动物的临床表现及其免疫接种状况、伤人动物进行隔离观察的可能性以及实验室诊断的可获及性等。
相关撰稿人称,此段内容的依据是《WHO狂犬病专家磋商会第二次报告(WHO Expert Consultation on Rabies ,Secondreport)》,相关内容的原文:
“Factors that should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in deciding to initiate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include the epidemiological likelihood that the implicated animal was rabid, the severity of exposure (see section 8.3.2), the clinical features of the animal, its vaccination status (particularly for dogs and cats)and its availability for observation and laboratory testing. All exposures determined to represent a risk for rabies require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WHO网站上,《WHO狂犬病专家磋商会第二次报告》中文版第47页有此段的中文翻译:
决定是否进行暴露后预防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涉及到的动物患狂犬病的流行病学可能性、 暴露的严重程度 (见 8. 3. 2节) 、 动物的临床特点及其免疫接种状况 (尤其是犬和猫) 和对其进行观察和实验室检测的可行性。 所有确定为存在狂犬病风险的暴露都需要暴露后预防。
本人的评论:
WHO此段原文明明是讲“决定是否进行暴露后预防” (in deciding to initiate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要考虑众多因素, 该“指南”却偷梁换柱,说成是十日观察法要考虑众多因素。
事实上,十日观察法的结果判断,与所述的这些因素都没有直接的关系。
将这些因素都作为应用十日观察法的先决条件,实际上就是全盘否定十日观察法。
在中国,狂犬病恐惧症(恐狂症)患者是一个相当大的群体,估计全国有数十万人甚至更多。相当多的恐狂症患者其实就是被自家或邻居的狗咬了,狗过了数周、数月还活得好好的,用十日观察法完全可排除狂犬病风险,但却仍然反复打疫苗、测抗体,长期悲观绝望,苦不堪言,其主要症结就是十日观察法不适用于中国的“官方”观点。狂犬病指南应关注恐狂症群体,明确答复他们的若干关健问题。至少应明确,十日观察法在“理论”上是完全正确的,在事后(已过了10天)判断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指南中的一句话,就可能治好该厐大群体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对“十日观察法”的认识问题不解决,社会危害极大。这个问题解决了,还可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狂犬疫苗的滥用,全国狂犬病疫苗每年的使用量至少可减少一半以上。
由于中国CDC《狂犬病指南(2016版)》实际上是全盘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该指南公布后,从我所得到的信息来看,许多原来的恐狂症患者变得更加恐慌,许多原来已经痊愈的恐狂症患者又重新陷入恐慌状态,而且由于该指南的正式发布,在全国范围内突然暴增了许多新的恐狂症患者。
从本文的上述分析,可见该指南在理解WHO的“十日观察法”时,犯了许多低级错误,如还未搞清楚或与且的用法的区别;在引用WHO 的文献时,张冠李戴或偷梁换柱。所以要获取有关狂犬病的正确知识,还是应当以适用于全球的WHO的相关文件为准,而不要困惑于其他区域性或自相矛盾的文件。
我多年来一直在大力宣传WHO的相关理论和观点,在科学网的博客中曾对狂犬病的十日观察法提供大量论证和实例。本人愿意继续与中国CDC和国内外相关专家合作,让WHO大力推荐、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狂犬病的十日观察法能在中国大地上得到官方的认可,并在中国的狂犬病防治事业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我在科学网关于狂犬病“十日观察法”的博文(目录和链接)(可在本人博客首页左侧找到此链接)。其中的观点和论据如有错误,欢迎各位相关专家和网友批评指正。
在此我想重点推荐其中的几篇博文:
2年前中国关于狂犬病“十日观察法”的争议 (2013-9-24)
狂犬病的“十日观察法”:WHO最新文件再次充分肯定 (2013-8-21)
外国留学生居然敢罵中国CDC的医生愚蠢 ! (2012-4-3)
国内狂犬病专家一致认定:“十日观察法”在理论上正确 (2011-10-12)
本博文的相关博文:
中国CDC知错即改的科学态度值得点赞 2016-03-25
中国CDC《狂犬病指南(2016版)》存在对WHO文件的误解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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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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