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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在制造一种基于技术的不平等

已有 1265 次阅读 2018-8-19 14:41 |个人分类:新生态法律|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互联网, 人工智能, 新生态法律

 互联网法律规制问题的探讨(一):互联网发展呈现出新特征

互联网本身具有互联性、交互性、多变性、匿名性、永久性、技术性、虚拟性、无国界性等诸多特征(1),这些特征都影响着互联网法律规制的过程。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对社会生活的全方位渗透,互联网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程序正在制造一种基于技术的不平等


(一)位阶变化

纵观信息科技大厦发展历史,呈现出自底层往上逐层建设,热点不断上移,成熟产品位阶不断降低的过程。

最初,硬件产品尤其是各类芯片的设计和制造是重中之重,各类软件围绕着如何使硬件运行起来,属于最底层的软硬界面直接交互的语言。IBM,Intel等巨无霸公司在当时声名显赫。随着基础硬件的成熟化,计算机向社会生活初步渗透,使人们能够以可视的方式使用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成为核心产品。Microsoft公司凭借操作系统在当时独领风骚。当操作系统随着计算机的普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常态后,各类高阶软件应运而生。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的互联互通,构成互联网,推动着相关软硬件继续往高阶发展。

如今“基础互联网”也已经普及化、常态化,各类“高阶互联网”成为新的热点,属于最新的位阶变化。笔者在此提出“基础互联网”和“高阶互联网”概念,旨在将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电子政务、智慧法院等高阶形态与最初概念上的互联网进行区别。随着互联网内涵的不断扩充、高阶形态的不断出现,全部用“互联网”一词来描述已经不足于精确表达其中区别,给人理解上的混淆,和欲说却词穷的感觉。故笔者将“基础互联网”定义为将计算机互相联接在一起构成的网络,是以计算机为联网主体的网络。这和互联网概念的最初含义相符。“高阶互联网”则是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的各类高级形态,如以移动手机为联网主体的“移动互联网”,以车为联网主体的车联网,以城市运行监测组件为联网主体的智慧城市等等。

位阶的变化给互联网的规制带来了新的困难。在针对“基础互联网”的立法尚未完善之际,“高阶互联网”已经出现并呈现出新特性,导致互联网立法的滞后性问题益发突出。

(二)信息泛滥

计算机的出现开启了人类信息数字化的时代,人类的信息从历史上第一次开始可以进行数字化存储。在数字化存储的初始阶段,这种存储是孤立的,碎片化的,但因为机会珍贵,往往也是真实的。互联网的出现开启了数字化信息互联互通的时代,从此数据可以互相交换,自由流动,并且随着智能设备的普及,计算能力的提升,数字化信息以摩尔定律轨迹持续发展,开始爆发式的增长,大量垃圾式的信息、不真实的信息,欺骗性的信息出现在交换网络上,真正有价值的信息被湮没在垃圾信息之中。

据国际数据公司(IDC)统计,2014年全球数据总量为8ZB,预计2020年达到44ZB。同期,我国数据总量为909EB,占全球数据总量的13%。其中,媒体、互联网数据量占比为1/3,政府部门、电信企业数据量占比为1/3,其他的金融、教育、制造、服务业等数据量占比为1/3。预计到2020年我国数据量将达到8060EB,占全球数据总量的18%。(2) 然而在人类全部数字化数据中,仅有非常小的一部分(约占总数据量的1%)数值型数据得到了深入分析和挖掘(如回归、分类、聚类)。(3)

互联网治理需要建立在真实有效数据的基础上。当大量的垃圾信息将真正有价值的信息淹没时,互联网治理就容易迷失在信息海洋中,无从发力,无法落到实处。

(三)程序特权

程序正在重构社会关系。

在充分的认识到程序极大的提高了社会的运作效率,方便了大众的同时,也不要忽视了事情的另一面,程序正在制造一种基于技术的不平等。程序的背后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或利益团体。二十年前,其时的程序先驱者们纷纷利用捆绑、自动安装等方式强行推销自己的软件,甚至内置了程序自动改变计算机设置防止用户删除。二十年后,当时的程序先驱者一部分销声匿迹,一部分成为了如今的巨无霸,不变的是流氓软件捆绑强推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

程序不仅仅使一部分人富有,而且已经构成了一种特权。程序背后的人或团体,利用技术的不平等,无视用户的反对意见,强行推销自己的产品,甚至直接侵害用户的利益。

流氓软件是不道德行为,这在二十年前是共识,二十年后也是共识,然而情况却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所以指望程序特权者们主动放弃特权是不可能的,必须依靠互联网法律对此进行规制。

参考文献:

(1)张平:《互联网法律规制的若干问题探讨》,载《知识产权》2012年第8期。

(2)IDC:《The Digital Universe of Opportunities (China Brief)》2014年

(3)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大数据白皮书(2016年)》

作者:律师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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