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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安全的条件下有序发展核电

已有 2769 次阅读 2011-3-28 10:58 |个人分类:栏目:封面图片说明|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二氧化碳, 核电站, 放射性物质, 日本福岛, 汽轮机

      日本“3·11”大地震发生后,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4个机组连续发生了爆炸和火灾,关于“核泄漏”的恐慌传遍全球,在核电站看似平静的外表下,蕴藏了巨大的能量及不可预测的危险。如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电,使核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事故突发后,如何有效快速地应对,使损害最小?如何面对核泄漏带来的污染和辐射?核安全的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随着人类对能源需求日益增大,煤、石油等常规能源储量已明显不足,而且其使用也给环境带来了很多问题。核电站以核反应堆为载体,将核燃料添加其中,发生特殊形式的“燃烧”而产生热量,使核能转变成热能。加热产生的蒸汽通过管路进入汽轮机,推动汽轮发电机发电,从而使机械能转变成电能。核能发电具有不造成空气污染、无二氧化碳排放、燃料成本低等优点,但是由于核反应堆内有大量放射性物质,一旦核电厂发生事故,这些物质将施放到外界环境中,对生态及公众造成很大伤害。
      目前,中国核电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了保障核电站的正常、安全的运行,相关单位制定了一系列防核扩散标准及核电厂事故应急划分准则。其中,应急计划区的划分是核电厂应急计划制定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在应急干预的情况下便于迅速组织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对环境和公众可能产生的影响。多数情况下,需要采取应急响应行动的区域可能只限于相应的应急计划区的一部分,但在发生非常严重的核事故的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需要在相应应急计划区之外的部分地区采取防护措施。
      本期第22-25页刊登了黄挺、曲静原的“核电厂应急计划区划分中严重事故准则应用方式研究”一文,以压水堆芯熔化释放类事故为研究对象,对事故谱后果进行计算,明确了“大多数严重事故序列”和“后果最严重事故序列”的含义。封面图片为核电站,本期封面由金功博设计。
(本刊记者   刘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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