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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区域自然灾害风险协同管理模式
崔鹏1,2,3,4,吴圣楠1,2,5,雷雨2,4,张正涛1,邹强3,4
1.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陆地表层格局与模拟院重点实验室,北京100101
2. 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100049
3. 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地球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北京100101
4.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山地灾害与地表过程重点实验室,成都610041
5.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北京100875
摘要 联合国《2015—2030年仙台减轻灾害风险框架》明确指出,减轻灾害风险是全世界的当务之急,但是在区域和地方尺度上落实国际层面的努力与共识,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因此,需要针对区域灾害与社会经济特征,提出有针对性的灾害风险管理模式。综合考虑“一带一路”区域的自然灾害特征性、孕灾承灾环境多样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性等现状,提出了“一带一路”区域自然灾害风险协同管理模式。它是一种多层次、多元主体协同、覆盖灾害风险管理全周期,以域内国家政府为主导,通过政府高层制定框架协议引导,吸引多元主体参与的灾害风险协同管理的模式。协同的内涵体现在:管理主体的协同、上下管理层级的协同、利益相关方的协同、灾害风险管理各环节的协同等方面,即纵向协同、横向协同和链式协同,达成最大共识,汇聚各方资源,提高“一带一路”区域抵抗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助力区域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模式;协同治理;一带一路
(责任编辑 徐丽娇)
http://www.kjdb.org/CN/Y2020/V38/I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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