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ma1947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dema1947

博文

警惕保障房变味

已有 2998 次阅读 2011-1-25 14:36 |个人分类:时评|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北京市, 经济适用房, 国有土地, 惠民政策, 保障性住房

最近北京市人代会传出消息,政府将鼓励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据媒体报道,上海、广东、浙江、宁夏等许多省市也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单位自建公租房。

这似乎是一条鼓舞人心的好消息,但是也存在隐忧。

1、公租房自建会不会使住房保障这项惠民政策走样?

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民生大事,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保障性住房的各种形式中,由于经济适用房存在定价过高、容易被用作牟利工具的弊端,许多地方政府在保障房体系中削减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比例,更倾向于以配租方式代替配售方式,完善保障房租赁体系。

公租房与经济适用房等形式相比,公益性更强,资金回收周期更长,因而投资的压力更大,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单位自建似乎是一条出路,但是也存在着把保障房制度由“雪里送炭”变质为“锦上添花”的可能。

2、绝大多数民企员工与自建公租房无缘

住房建设是百年大计,但是资金筹措的期限却必须在短短几个月内完成,而且这样大笔的资金投入基本上没有回报。因此,鼓励单位自建公租房这项政策,对于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是望尘莫及的。即使是少数民营企业有资金实力,但是民营企业的资产属性和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压力,决定了他们同样没有自建公租房的承受能力。

但是,从就业格局来看,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的就业主渠道,近年来城镇就业岗位70%以上由民营企业提供,其中的就业人员主要为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而他们才是最需要保障的住房需求对象。也就是说,如果鼓励单位自建公租房,绝大多数在民营企业就业中低收入者是享受不到这项政策实惠的。

3、机关事业单位自建公租房必将侵害公共利益

从根本上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责是利用用国家的经费和资源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而他们所提供的这些服务或者是无偿的,或者是作为财政收入必须上交的。他们的经费开支通常纳入预算,由国家或地方财政下拨提供。

自我国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中并不包括住宅建设投资。所以,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自建公租房的政策之下,如果允许他们用经费或收入建房,这无疑是在侵占国家资产;如果不允许占用经费和正常收入,在“利好”的诱惑下,他们有可能利用权力资源通过寻租增加额外收入,加重社会负担;而对于坚守原则的单位,则鼓励自建的政策只能是一句空话。

4、国有企业自建公租房是制造新的不公

最有条件,最可能享受自建公租房政策的无疑是少数财力充足的国有企业。但是这必然增加新的分配不公。

近年来,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由垄断产生的行业间收入差距,而处于这种垄断地位的几乎都是国有大型企业。这些大型国有企业员工收入水准远远高于一般民营企业,所以这项政策的受惠者,不会落实到真正“中低收入”群体。

5、雪里送炭还是锦上添花?

上述担心,并不是多余的。据报道,深圳市有关部门在官网中公布的684位获得经济适用房补贴的名单中,身价近300亿的马化腾就赫然在目。而据南方日报报道,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对此的解释是,按照深圳的政策,只要是高层次人才就应享受补贴优惠,不能因对象财富状况而改变。

由此可见,在GDP优先的思维定势下引导下,自建公租房很可能成为鼓励和吸引高层人才的“待遇”,由“雪里送炭”变味成“锦上添花”,使保障房制度背离改善民生和缩小社会不公的初衷。

6、房改要走回头路?

我国的房改,如果从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算起,才走了短短12年的历程。回想十几年前的住房状态,城市的住房制度其实就是“单位自建”。这种自建房分配给职工使用,没有产权,不能买卖或转让,从性质上讲,跟现在说的“公租房”本质是一样的。

当年为什么要改革?因为这种住房制度走不下去了。

一是住房欠账太多。老百姓住房需求太大,而政府太穷,杯水车薪无力承担;二是严重不公。在福利分房制度下,受益的大头是干部,即使是国有企业的工人,也很难享受这份福利,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小单位小企业和没有“单位”的人员则更是无缘分房。

房改十几年,在住宅建设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房价飞涨、造成新的社会不公等严重问题。建设保障性住房就是为了解决房改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一项举措。但是这些都是前进中的问题。前进中的问题,只能在前进中解决,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单位建房,似乎轻车熟路,但是历史证明会造成巨大不公,这是我们现在不得不警惕的。

7、追求高指标、高速度会出大问题

不久前国家建设部宣布,今年我国将开建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相比2010年的580万套增长70%,面积大体相当于2010年全年商品房的供应量,创历年之最。

保证这项计划的落实,去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签署住房保障责任书,作为年底进行考核问责的重要内容。

对地方政府和官员而言,什么是他们的“核心利益”,是政绩。当政绩用GDP来考核的时候,他们唯GDP的马头是瞻,当保障性住房作为政绩尺度的时候,他们会马上以住房保障为重。再加上几十年来“遇到红灯绕道走”的惯性思维,在保障性住房任务的压力之下,绕道于“单位自建”便成为很多地方很多官员的选择或“创新”。

名堂有了,数据有了,政绩有了,至于保障的实际效果如何?走着瞧吧。

历史上许多重大失误和问题,如大跃进等等,都是在高指标、高速度的压力下出现的。现在住房之类的民生问题,有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也有历史遗留的旧账,需要一步一步、稳扎稳打地解决。靠指标往下压,会出问题的。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35071-407729.html

上一篇:怎样用WPS制作PDF电子书
下一篇:日本为什么修那么多核电?
收藏 IP: 125.34.45.*| 热度|

1 蒋敏强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5 07:37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