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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四唯的用意肯定是好的,但效果上会如何,与操作过程尤其是操作实施人员的学术水准与职业操守有极大的关系。
我认为真正最需要改的地方,在于要确保同行评议的真正有效性,而要确保有效性,必须尽可能地全面实行公开评价,尤其是在高层次人才的评定上必须慎之又慎,和尽量全面实施公开评价。高层次人才只应占很少数的比例份额,而且必须是已经做出了重大原创性成果的才能被评定为高层次人才(工程技术类的类似,以技术发明的原创性和技术价值来衡量),没有重大原创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其帽子应一律摘掉放入普通人才系列。
同时,对普通人才应实行类似日本的年薪制度,首先要普遍给与足以维持体面生活的足够高的基础工资,且工资增幅主要以工龄来决定工资收入等级,其他的业绩考量仅为辅,尽量少做最好不做用胡萝卜加大棒赶着大家去拼指标业绩的事情。对于所有人才,包括工程技术类的人才,不应该用科研经费数量、成果数量进行奖励,每人拿了自己的基础工资即可,若做出的技术研发的确有市场价值,只需要确保其能合理地、稳定地获得其工程技术市场化后的市场收益分配即可,不用额外奖励,尤其不应该用纯粹的指标数量进行奖励和决定升迁(要特别奖励和破格升迁,必须是该人才做出的成果的确非常有价值才做考虑,否则都主要以工龄来决定待遇级别)。
不论是高层次人才还是普通人才系列,对于其中出现的极少数非常糟糕的,依法依规及时辞退即可,不用担心过于放松的业绩管理和过松的指标管理会导致人才队伍懒散的问题,这是因为:科研只有靠兴趣推动的才有最大的创造力;教学只有靠良知、职业责任感和教师的自我尊严感来推动的才会有最好的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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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3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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