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为了激励我所带的研究生追求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及相关科研工作,特制定此政策。(以下内容,如果学生认为有利于自身发展,可以选择接受;如果学生认为不利于自身发展,可以选择不接受)。
执行:通过授予勋章及持续地物质奖励或经济补偿,使得研究生在学期间以及毕业后若干年实质性地享受其劳动所带来的价值。
资金来源:1.我本人工资;2.发表文章所得奖金、讲课酬金;3.社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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勋章类型:
1. “大毕若肄”最高十字勋章:奖励给那些为了追求完美而吃亏的研究生,吃亏包括:延迟毕业、失去工作。
经济补偿措施:1)从失去工作算起一年内,每月补偿2000元人民币。2)按照“技术入股”的方式认可研究生毕业论文对后续工作的贡献(奖励后续工作带来的奖金10%),不要求参与后续工作;终身有效。3)在研究生已经找到工作,并保留有工作的情况下,延迟毕业时,每月补偿500元人民币。4)未找工作者追加5000元人民币;保留有工作者亦酌情奖励。注:1)、3)、4)只对应届研究生有效。
2. “技术立功”十字勋章:奖励给那些产生技术成果并引起导师学术进步、强化导师学术独立性,以及激发了导师灵感的研究生。
经济补偿措施:按照“技术入股”的方式认可研究生毕业论文对后续工作的贡献(奖励后续工作带来的奖金10%),不要求参与后续工作;有效期5年。
3. “优秀”十字勋章:奖励给那些领悟能力强,能够较独立地完成学位论文各项工作,无投机取巧意念,无不良记录,并达到导师心目中的理想状态的学生。注:不良记录是指投稿未经导师同意、文章或毕业论文有抄袭行为,等。
物质奖励:一次性奖励5000人民币。
4. “勤力”十字勋章:有效完成导师交给的事务性工作,并且导师交给其事务时不会感到犹豫不决。
经济补偿措施:根据勤务记录,每一项事务在原有补偿基础上追加一倍(原有补偿:校内跑一趟10元,市内跑一趟20元,市外跑一趟200元;参考标准:我校副教授讲一堂课酬金33元)。
5. “勇气”十字勋章:奖励给那些发现导师工作中的显著科学错误并能证明其错误的研究生。
物质奖励:一次性奖励5000人民币。
注:各奖项独立颁发,可以同时拿多个奖项。
特别说明:本人没有开公司,所谓“技术入股”是借用的说法,不具备法律意义,仅作为本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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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属于制定本政策者。以上内容公开发表,并抄送给相关学术群体,以便接受适格群体监督。
李毅伟 (太原科技大学副教授)
附:勋章样例(备选)。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15774-570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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