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提出要宽容失败。如何宽容失败就成为一个大家讨论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要淡化评估标准,使研究项目最终都能通过。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可取的方法,是一种不尊重科学的方法,也不能起到鼓励原始创新的作用。在科技评价中如何做到宽容失败,我认为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要正视和宽容失败
失败就是失败,没有失败也就无所谓宽容失败。客观上,我国的科学研究很少出现失败。这一方面在于我国科学研究以跟踪为主,缺少原创性;另一方面就是不愿或不敢正视和承认失败,项目失败,既有损项目研究者的面子,也有损项目承担单位、依托部门以及项目资助部门的面子;还有一个关键原因,目前我国的科研环境使得一次失败对研究者来说很可能是致命的。因此,要正视和承认失败首先要形成能正视和宽容失败的科学环境。
2. 要允许失败
科学研究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必然存在失败。要营造一种允许失败的环境,鼓励科研人员勇于探索未知世界,从事具有原创性的高风险研究。
3. 要总结和分析失败
对于失败的研究项目,要认真总结项目失败的原因,找到问题的根结所在,明确是项目目标被证明不可行,还是研究方法或研究过程存在问题,或是研究人员没有尽到责任。并依此对项目做出不同的评价结论。建议对于失败的研究项目或其中失败的部分,应由研究者对失败的原因进行总结和分析,然后对其总结和分析结果进行评估,确定失败的原因。
4. 汲取教训,孕育成功
失败是成功之母,因此需要将项目失败的原因公开,以使更多的研究者能够吸取失败中经验教训,避免重复失败。
5. 基于失败原因分类对待失败
宽容失败不等于纵容失败,对失败的项目也要分别对待:对于因某些原因而研究人员已尽到职责且其研究结果仍然具有科学价值的失败项目应予以通过并给予鼓励;对于研究人员没有尽到职责的失败项目,无论失败原因是主观还是客观的,都应给予一定的惩罚,但要设定期限,给予其发展机会。
宽容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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