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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做博士后工作中期汇报,我的报告主题叫“完美医疗:疾病控制论初探”。
答辩组有两位教授提出了一个问题,认为疾病控制论说得太大了。这个提问不太好回答,作为一个理论体系,自然不可能通过一个小组的一年的工作得到完善,更不可能就此得到一个可以被公认的理论,其“大小”问题实在无从谈起。我想,是不是可以把两位教授的问题分开来问?比如,分成如下问题——
1. 如果需要把小组的有关研究工作,集中到一个理论概念上来,这个理论是不是可以叫疾病控制论?
2. 如果不能叫疾病控制论,那么应该叫什么?
3. 对于一个首次提出的名称,应该具备什么约束条件?疾病控制论,应该在什么情况下提出来?
4. 如果可以叫做疾病控制论,小组的系列研究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如广度和深度?
5. 鉴于我们目前开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叫初探可不可以?或者导论,概论等。
关于“疾病控制论”,这是一个充满野心的叫法,说得好听一点叫抱负,说得不好听叫痴心幻想。我们其实并没有什么野心,只是希望有个称谓而已。但,问题是这个称谓得被大家接受。两位教授的问题提得很好,至少可以让我们思考,这个称谓到底可否被人普遍接收?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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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2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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