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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要毕业了,收到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的邮件:要求学生必须以“**”小单位为第一作者和第一单位署名的论文才能毕业(**单位和学生导师不一致的校内二级单位),学生来的时候没有这样的要求也没有这样的说法,是经过**单位同意的,可是毕业的时候却变成这样的“抢成果”规定,岂有此理!
这几年因为到处流行的“工分制”成果统计横行,这样不合理的文章和成果署名的冲突越来越多,当然冲突的核心就是那些没有做出相应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来“抢成果”所造成的,其实如果不是各级官吏部门为了数数,这些成果的归属哪里会出现这样多的冲突和矛盾?!类似在北大这样的院校,老师们不缺SCI论文也不缺专利等成果,如果都能够按照工作单位的实际贡献来体现,有哪里会出现二级单位争第一署名的问题?!滑稽、可笑,有人表示理解,我表示不理解,不尊重客观事实的强加的成果归属不应该给予理解、也不应该给予同情和支持!这样的歪风邪气不可以再继续传播下去,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
附上几句我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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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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