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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前进。网上骂别人娘,罚款1200

已有 3711 次阅读 2013-5-21 12:26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前进, fazhi

失期法皆斩” 评论2中,网友 刘良云 问:应该不会广而告之要求七个不要讲吧?

   

应该,但主要还是观察。总的来讲,法治在逐步前进、言论在慢慢开放。但是,如果网上骂别人娘,再有道理,总是不可以的。最近的例子,北大一位文学教授,在博文中引用了陆游的“立夏前二日作”,没有明说是引用。诗云:“晨起披衣出草堂,轩窗已自喜微凉。余春只有二三日,烂醉恨无千百场。芳草自随征路远,游丝不及客愁长。残红一片无寻处,分付年华与蜜房”。一个在校大学生批评说该诗犯了孤平。

   

这位北大文学教授怒曰:“。。。你懂你Ma的什么孤平?我看你Ma又孤又平!”

也许那位大学生太自以为是了一点。但大学教授不应该这样骂呀?所以法庭判该教授赔偿200元、并承担司法费用1000元。

   

所以虽然那位北大文学教授可以算老邪的精神领袖,但觉得这罚款还是该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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