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已有 4721 次阅读 2008-5-29 16:50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
上篇博文评论(5)说:
“我以为李老师的话有不恰当之处。官员不依法做事就不代表政府了?比如,他/她在饭馆吃饭不付饭钱,显然这不是“依法”,也可能此时不是“公务”,但他利用的就是他/她是公安局、税务局什么的台头,别人不敢不买账”。
当然不代表政府。具体例子,我兄弟当了个刑警小队长,去买肉,不给钱,还特挑剔。这就不代表政府。卖肉的小子最后也火了,最后打起来,给我兄弟三拳打死了。这就更不代表政府,所以最后被政府通缉。
狐假虎威,就描述的你说的情况。
推荐到博客首页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7-20 21:25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