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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毙难泄民愤,难道这些曾经主流的死刑就更解恨?

已有 9309 次阅读 2017-6-28 20:40 |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历史, 死刑, 斩首, 绞刑

死刑,恐怕没有人会对这两个字感到陌生。


每每发生重案大案,总会有人高喊“这种人就应该送去打靶!”

甚至有人义正言辞地呼吁恢复满清十大酷刑,现代死刑根本不足以平公愤。


电影《让子弹飞》中这样一个镜头,黄四郎大势已去,其府的团练教头武智冲恶狠狠地说道:


“我有九种方法弄死他,九种!”


罪大恶极之人逃不过一死,这时自古以来的规矩。

死刑经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光是中国历史上写入史书的官方酷刑就多达23种。

西方人也并不输中国,尤其偏爱器具行刑。


但无论这些酷刑多么残忍,多么可怕,却都无法撼动砍头的地位。

斩首不仅效率高成本低,且颇具仪式感。

人头落地的那一刻,象征着犯人被剥夺了所有感官,尤其适合当众行刑。

因此,古今中外砍头是最标准的死刑方式。


不过,在这一点上,欧洲人走在了前头。

断头台的原型最早在爱尔兰和英国爱丁堡附近耀武扬威。

这种斩首机器采用木质结构,带有一个可下落的巨大刀片。

行刑时,沉重的刀片从5米高的地方落下,犯人的头颅瞬间被砍下。


当然这种场景一般只会出现在想象当中。

实际情况是刀片的横梁与立柱轨道之间摩擦严重,常常在下落的过程中卡住。

导致刑场的清洁工多出了些处理粪尿的额外工作。

又或者是由于刀片下落速度太慢,最终藕断丝连。

哈利法克斯刑架(左)以及苏格兰处女刑架(右)


行刑几次才能完事完全看运气,过程惊险刺激,实为一场好戏。

估计英国人都能开个赌盘了,只是苦了刀下的犯人。

真正让断头台成名的还是法国,相传是法国医生吉约坦改良出了实用的断头台。

据说后来国王路易十六又将刀片改为三角斜刃,解决了易卷刃的问题。

1792年,正值法国大革命的高潮,断头台开张了。


断头台将斩首的仪式感提升到空前的高度,一个熟练的刽子手在短短3分钟之内就能将好戏推上高潮。

新刑具的效果深得雅各宾派的喜爱,被钦定为斩首“反革命分子”的唯一指定官方刑具。


雅各宾派专政期间,短短3年,被斩首的反对派多达7万人之多。


其中也包括传说中断头台的改进人国王路易十六。

如果他不是身居王位,就不会被推上断头台,也许会成为一个优秀的锁匠。

雅各宾的恐怖让那个公认的断头台发明人吉约坦医生都感到震惊。

即将被处决的路易十六


实际上他并没有发明断头台,只不过当年他作为法国制宪会议议员时,提出了改良刑具的意见。

可却无法阻止断头台以他的姓氏命名:吉约坦(Guillotin)→断头台(Guillotine)。

维克多·雨果对此也有不少吐槽:“有些人真是不幸,哥伦布无法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发现的新大陆,吉约坦却无法阻止这种装置与他同名。”


维克多·雨果的作品《九三年》中就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


吉约坦医生也不得已更改了自己家族的姓氏,不想与断头台扯上任何关系。

自那以后,断头台成为了革命的符号,断头台就是大革命,大革命就是断头台。

就像“芝士就是力量,法国就是培根”一样深入民心。

直到1981年,法国总统密特朗才宣布废除所有断头台死刑,改为枪决。

1939年,法国一次使用断头台的死刑


这是断头台的故事,但在我们古老的东方世界,斩首又是另一番模样。

相比与西方对刑具的偏好,中国更信任世代传承的手艺。

刽子手这个行当从来都不随意,还带着不少神秘感。

他们十来岁就得拜师学艺,平日里的练习也颇为刻苦。

中国最后一位刽子手,邓海山


白天日头好的时候会在冬瓜上划上一道横线,随手砍断,刀口要与横线丝毫不差才算功夫到家。

到了晚上,则是练习砍香火,看准香烛燃烧的部分,一刀过去,不偏不倚只允许切下火炭头子。


没有这一番勤学苦练,是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刽子手的。


当初英国给王室行刑的刽子手就是个不合格的半桶水,足足砍了三四下才完事,也难怪要发明砍头刑具。


至于中式的斩首现场,还是看看英国人怎么描述的吧。

1851年,广州英国驻华领事馆翻译密迪乐记录下了他在广州南郊闹市一刑场的所见所闻。

那个狭长的刑场令人作呕,密迪乐形容道“正在腐烂的人头的腐臭,与浸着人血的土地遭太阳烧烤生成的水汽发出的恶臭,混杂在一起。”


当时刑场地上躺着四具尸体,身首异处,两头不知从哪来的猪拱来拱去,似乎忙着吃尸体淌出的血水。

马上要被斩首的是三十来个匪帮成员,外加头目一名。

行刑的刽子手眉清目秀,丝毫没有五大三粗的那种刻板印象。


他挽起袖子,抄起刚磨好的钢刀,望了望身旁的一位低级武官。

武官一声令下“办!”,刽子手上前摆起架势,刀刃在刑犯的脖子上比了比位置。

等他找到下刀的关节,便向罪犯厉声呵斥:“别动!”

手起刀落,身首分离,血溅满地。

广东的一场砍头刑罚,外国记者抓拍了关键的瞬间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手生了,这位刽子手的第一刀砍得藕断丝连,显得有些惊慌。

实际上,有些刑犯的家属会特意给些好处,要求刽子手断筋留皮,留一副全尸。

第一具尸体刚倒下,密迪乐就注意到有人厚着脸皮上前用一束草在血中浸蘸。

据说那束草叫灯心草,浸满人血后是一味药材。

鲁迅笔下的人血馒头并非虚构


剩下的三十多个人头,刽子手全都是一刀解决,再没出岔子。

法国人的断头台3分钟砍下一个人头,中国人的手艺3分钟能解决33个脑袋。

旧时威风凛然的刽子手在新时代也丢掉了工作。

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惩治盗匪法》中规定,死刑需用枪毙

民国时期闹市区的公开枪决


“替民行道“了一辈子的刽子手不仅成了弱势群体,甚至还因歧视享受不到救济。


中国最后一位刽子手邓海山想加入善堂(民间慈善机构),却被人指“杀人数百,无入善资格”。

不过与斩首历史同样悠久的绞刑却有更强的生命力。



对于绞刑,中外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在欧洲,贵族一般被“赐”斩首,而平民百姓偷杀抢夺多受绞刑。

二战后许多战犯都被处以绞刑,在他们的观念里绞刑是一种不荣耀的象征。

而中国则恰恰相反,高官贵族们为了保留全尸通常会要求绞刑处死。

苏联集体绞死德国战犯


往往在我们的印象里,绞刑比起残忍粗暴的斩首要更加痛苦。

的确,早期的绞刑实际上分为靠人体自身重力的缢刑,以及借助外力的绞刑。

这两种类型的行刑过程都称不上迅速,且死者死相难看,不然“吊死鬼”的形象也不会成为经典。

一种拔河式的绞刑


可为什么在斩首被大规模废除后,绞刑依旧存在于不少国家的法律中?

原因在于绞刑还有一种只需要1秒钟的操作——长距坠落

用较长的绳索勒住刑犯的脖子,利用猛然线坠产生的重量直接扯断颈椎。

由于中枢神经被破坏,最短只要一秒钟就能进入昏迷,几分钟后发生脑死亡。


英国人虽然斩首不在行,在绞刑上却颇有成就。

历史上用时最短的绞刑来自著名绞刑师皮埃尔伯恩特,仅7秒半,第二名是他父亲,也才13秒。

合格的长距坠落绞刑实际上是没有痛苦的。

1936年,美国最后一次公开绞刑,吸引了超过20000人前来围观


但这对绞刑师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一般而言需要严格计算刑犯的身高体重。

或缩短绳索的长度,或给刑犯增加重物,保证下坠恰好能把颈椎扯断。


若是出了差错,那犯人不是被痛苦的慢慢勒死,就是整个头都扯下来。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就是被处以长距坠落绞刑,他运气不错,死得干净利落。

但他的弟弟就因为绳子过长,不幸身首异处,血流满地。


除了这些有历史的死刑方式外,人类的技术革命发展也带来了很多新奇的死刑。

最著名的可能是美国的电刑,俗称“坐电椅”

电刑的灵感来源于一场意外事故,一位醉汉撞上了变压器,瞬间电光闪耀,当场死亡。

最早的电刑器具就是一张安装了电极的木椅子,非常简陋,没有什么让人印象深刻的。

事情的高潮发生在电刑用什么电的问题上。


恰巧是爱迪生与特斯拉电流大战正酣的时候,爱迪生手下的一批专家开始利用媒体宣传交流电的危险。


还上演了一场交流电电死大象的好戏,以此说服纽约州在电椅上使用交流电。

被交流电电死的大象


首例电刑犯人是一名杀妻犯,他坐在椅子上遭受了2000伏电压的两次折磨。

第一次通电事件17秒,他满身通红瘫软在椅子上,但随后又开始呻吟起来。

无奈之下,典狱长赶忙再次通电,这次通电时间延长到了1分钟。

最终当然没有再出什么岔子,也没有什么奇迹,犯人飘着肉香被电死了。


死刑曾经的枝繁叶茂似乎将不再存在。

以欧盟为首的个发达国家纷纷开始废除死刑,据2015年康奈尔大学的统计,全球仅剩41个国家还保留死刑。

而那些仍保留死刑制度的国家,也不再采用流血暴力的行刑方式。

绞刑、枪决已经渐渐被注射死刑取代。


目前的注射死刑主要采用三针法。

第一针一般为硫喷妥钠,用于麻醉是犯人失去意识,随后注射肌肉松弛剂巴夫龙。

最后注射高浓度的氯化钾溶液,破坏心肌的电传导,导致迅速死亡。

这种注射死刑与安乐死如出一辙,犯人死得平静安详,没有任何不适。


注射死刑的出现本是一种人道的体现,但还是不可避免地遭到了非议。

有人认为,给罪大恶极的犯人受以安乐死的待遇是不合道德的,民众难以解心头之气。

况且,注射死刑的成本远高于枪决,出于成本和威慑的考虑,不应该推行注射死刑。

可实际上,残忍的处决不仅仅惩治了犯人,对于行刑者也有非常大的心理伤害。

许多执行过死刑的警察,多半会经受一段时间的心理折磨。


有些会变得亢奋不已,不知道是不是在掩藏内心的消沉,有些则把消沉直接表现在脸上。

每当看到陌生人与自己亲手枪毙犯人长相相似,内心总会一颤,掀起一阵波澜。

注射死刑的推行实际上减轻了行刑人员的心理压力。

毕竟,如果非要亲手终结一条性命,温和安静总会比残暴血腥更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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