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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全世界最耀眼的公司大概就是苹果。90年代中期,苹果公司CEO及精神领袖史蒂夫·乔布斯曾经引用过一句毕加索的名言—“好的艺术家复制,伟大的艺术家偷窃”。他还承认,对偷窃他人伟大想法的举动,苹果公司向来没有羞愧之情。当然,时至今日,随着苹果的日益成功,他们也开始不依不饶,对侵犯苹果专利的做法提起诉讼。事实上,没人能否认,苹果创新革命中有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那就是仿制,再加以持续不断的改进。
在最伟大的公司中,靠仿制起家、发展的不在少数。别看微软现在拿版权说事儿,它发家的Windows与苹果的视窗系统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在80年代与苹果打了几年的版权官司,终于躲过了这一关。它的Word和Office也不是原创技术,莲花等公司比微软早几年就开发出了“相似“系统。在浏览器市场上,它更是网景公司的尾随者。比尔盖茨先是轻视了浏览器技术,等网景坐大后不得不屈膝要求合作,不料网景志不在小,拒绝合作,妄图以浏览器市场为依靠,反攻操作系统(颇有点像Google以搜索市场反攻浏览器和操作系统,只不过Google活得挺滋润),不过没斗过比尔。微软花了几十亿美金,开发、购买、兼并小公司,推出了IE,然后使出捆绑的不正当竞争手段,终于把网景给灭了。
华为刚开始就是靠抄思科,有志青年们当时颇多鄙夷之色,用我一同学的话说,妈的,抄得一丝不苟。2003年思科起诉华为,任正非说:“敢打才能和、小输即是赢!”,后来达成了和解。如今成了大气候,去年华为销售200亿美元,10亿美元4万人队伍搞研发,专利申请数世界第一。腾讯更是拿来主义的佼佼者。即时通讯刚出来时,最有名的是ICQ,腾讯就搞了个OICQ,就是QQ的前身。获得无可匹敌的用户群后,哪一块做得有声有色,它就抄过来,最有名的是联众游戏,最近又盯上了团购网,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是它自己的原创。
不过,这些公司谁也没有乔布斯说得这么露骨,这么大言不惭。怎么才能保持一个伟大公司的优势?一个最常见的观点是:不断地技术创新。但是微软并没有尝试着去开发一种比网景浏览器性能更高、技术更好的产品。微软、腾讯之流,常常不是技术的“发明人”,而是技术的“市场整合者”。 换句话说,原创的东西不是天天有,重新搞一个原创的东西,也不一定比已有的技术更有价值,更符合人们的需求。一项有价值的技术,从原创开始,到被千千万万用户接受的过程,也不见得原创的贡献最大。重新发明轮子的故事就不少。
有一次与一个在日本做暗物质实验的博士后说起国内的情况,我说应该先搞小规模的研发,拿出自己的方案,再上大的。他的观点是,现在的高能物理实验,哪有这么多原创的?好的想法早就想得差不多了,先厚着脸皮抄一个方案,尽量改巴改巴,最终还是谁肯投钱谁有理。看来也有一脸的道理。
原创固然好。最后,再重复一遍:创新革命中有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那就是仿制,再加以持续不断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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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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