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单位发文章、业绩考核基本上只看第1作者和通讯作者,第2、3作者仅作参考,在绩效考核中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在如此的政策引导下,难怪极端状况下有时会出现一篇6位署名作者的文章,可以有三个共同第一作者(前三人)、三个通讯作者(后三人)的闹剧(要是这是CNS级别且大工作量的工作,或许也能被接受;但仅仅是一般工作量、一般性的文章就欠妥了)。那么,作为科研配角一篇文章中有其他贡献的署名第2(含第2)以后的作者该如何评价?
排除某些学科(诸如数学之类的)的特点,一般情况下总是需要多名甚至10多名研究人员协同完成。一位科研人员的第一或者通讯作者的文章(当然综合其数量和质量),可以作为其科研能力的强弱的一项衡量标准。尤其是通讯作者,是该项目总负责,需要对该项目的基金支持、实验思路、工作协调乃至最终的发表负责。反之,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一个人如果只有第一作者的文章或者通讯作者的文章,那么该研究人员缺乏合作精神?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愿意作为参与人的角色参与到相关研究中。
进一步而言,教授愿意成为配角吗?他愿意创造机会让其他人担任起通讯作者的角色吗?(指的真正意义上的符合通讯作者条件的而不是“送”一个通讯作者来提拔人)。感觉上只有接近退休的老教授扮演这种角色的比较多。
补充:总做配角也不是个办法。当然甘当配角另当别论,后者的境界实属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