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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朝晖
关于专利价值的实现,在本人的《企业专利商业化模式研究》中有过分析。看到媒体报导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纠纷,对专利价值及其实现有了一些新的感悟。
通常情况下,我们往往认为专利是创新技术的合法载体,专利价值需要通过经济价值的大小才能更好衡量并加以体现。在现实当中可以发现,企业非常看重能否把专利价值通过最终的产品体现出来。确实如此,如果企业没有有力的产品,难以实现研发的初衷,获取巨额投入的合理回报。但是问题在于,如果我们仅仅把对专利价值实现的理解停留在经济价值这个层面,则会产生一个疑问:技术研发,这种大量资源的投入仅仅在于获取经济回报吗?况且,这种投入并非一定能够取得预期成功,很有可能会冒着研发失败的巨大风险,更不用说后续风险了。
对不少跨国公司来说,把专利作为战略工具并运用得炉火纯青,已经是一个事实。以苹果三星专利纠纷为例。苹果自iPhone面世后,威风八面,自然成为手机业老大,坐享丰厚利润。三星在“拿下”诺基亚之后,自然把苹果视为阻挡其成为业内霸主的拦路虎,凭借Galaxy系列手机直逼苹果城下。看看一些重要事件:
2011年4月19日:苹果诉三星Galaxy系列产品抄袭iPhone和iPad
2011年4月29日:三星在美国反诉苹果侵犯其10项技术专利
2012年8月1 日:苹果三星专利纠纷案开庭,双方各执一词
2012年8月25日:美陪审团判三星向苹果赔偿10.5亿美元
该案件的判决结果除了影响双方当事人以外,还将对谷歌、Android系统、微软等各方产生影响,尽管这些巨头这次都在围观。在这场官司中,专利价值是如何体现的?又是如何实现的?
本文以为,在这个案件中,专利价值除了技术价值和经济价值(起码价值10.5亿美元)外,更多体现为企业之间竞争的战略价值。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表示,如果把Vp 定义为专利价值,Vt 、Ve 、Vs 分别表示专利的技术价值、经济价值和战略价值,那么:
Vp = Vt + Ve + Vs
根据专利价值公式,可得到一些推论:(1)苹果相关专利的经济价值(Ve)起码是10.5亿美元,并且是通过诉讼这种途径来实现经济价值的。这对很多试图从专利中获取货币性收益的公司或个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当然,要求打官司的水平不亚于搞研发的水平。(2)从技术价值(Vt)而言,苹果相关专利的技术质量很高,专利实力很强,也有很好的时空组合和结构布局,经受得住三星专利的强力冲击。可以在现有专利基础上进行未来的后续开发,以形成更高效的价值组合。此外还展现了苹果专利面对Android和Windows两个系统的“抗击打能力”,捍卫了苹果专利的技术地位(可理解为另一种价值份额)。(3)从战略价值(Vs)而言,由于击退了三星的进攻,获取了面对面竞争的一场胜利,暂时巩固了苹果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维护了公司形象;同时也向谷歌、微软等公司宣告:苹果专利实力不容置疑,拥有强大的谈判能力,不应有什么非分想法。
应该说,苹果三星专利纠纷案不仅揭示了当前跨国公司是如何运用专利战略的,更展示了这些企业如何认识、挖掘和实现专利价值的,又是如何理解专利商业化目标的。
要充分实现专利的技术价值、经济价值和战略价值,需要把专利作为一种资源来看待,作为一种工具来理解,而不应简单视其为成本;同时,也把专利战略从技术层面上升到战略层面,从企业之间竞争的高度来认识基于专利的竞争策略。专利价值的实现不仅仅需要转化为实体产品,有些时候凭借“专利”本身就够了,因为它隐含的技术含量,和披着“法律保护的外衣”。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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