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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产业驱动及其与艺术审美之间的矛盾

已有 1855 次阅读 2018-5-16 12:17 |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滥觞于二十世纪90年代末的我国网络文学近年来一路高歌猛进,已经从最初作为草根作者实现自由写作与发表梦想的小舞台蓬勃发展为一个横跨全产业链的文化业态,且其体量与市场规模都还在持续急剧扩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4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12月,我国网络文学用户数为2.74亿,较2012年底增长4097万人,年增长率为17.6%。而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预测,2013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收入规模达到46.3亿元,较2012年环比增长66.7%,预计在2015年,整体市场规模将突破70亿。而纵观网络文学的发展轨迹,可以清楚地发现网络文学的繁荣局面很大程度上乃是源于其产业驱动和商业模式的构建,并且由于对市场的过分迎合,网络文学的艺术旨趣与审美品格在逐渐消融乃至缺失,如何化解网络文学的产业驱动与艺术审美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当下文学界和文化产业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网络文学产业驱动力的逻辑进路 

“网络+文学+市场”构成了网络文学产业的三个基本要素,“网络”是技术要素,“文学”是内容要素,“市场”是商业要素。我国网络文学产业正倚靠这几个基本要素发展出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形成日益复杂和完善的网络文学产业链,在实现超大规模量产的同时,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中国文学和文化产业的格局,成为世界文学和文化产业发展史上的一朵“奇葩”。

1. 网络文学产业链的逻辑结构:消费者(网民)利益的最大化?

一个产业就是一个链条,有着内在的运行逻辑,每套逻辑都有一条主轴,这就是产业驱动力,它驱动着厂家和商家向着消费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前进。在网络文学产业链中,由参与者所构成的企业链范围很广,且在不断延伸,从最初的内容出版方、原创作者以及阅读用户,逐渐延伸到版权代理商、网络文学内容提供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电商平台、支付提供商、电信运营商、SP、终端厂商等,这些参与者在网络文学产业链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通过各类网络文学内容产品的提供和服务,形成合作、多赢、共享的联盟关系,从而构筑出一条网络文学产业价值链,驱动网络文学产业不断发展。而任何网络文学内容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只有通过最终消费才能实现,消费者(网民)的付费阅读和网络文学相关服务性消费是所有产业利润的源泉。由于网络文学产业链上各参与企业的资源禀赋不同,为节约资源和降低成本,必然在网络文学内容生产、经营和服务上展开竞争,最终结果是消费者(文学网民)的利益得以最大化实现。

从产业链逻辑结构上分析,网络文学产业驱动的结果必然导致消费者(文学网民)利益的最大化,然而,在网络文学产业链的形成初期,网络文学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处于初创和尝试消费的阶段,更多的激情来自于各种新奇与快感的体验,尚缺少文化自觉与理性消费的修为与憬悟,过度商业化和过度娱乐化的倾向一度削弱了网络文学的精神价值,降低了文学网民的精神福祉,以致于人们不无忧虑地怀疑网络文学产业是否成为了“技术与文学的联姻、文学与商业的合谋。”

2. 技术驱动:网络文学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因

“网络文学产业是技术和文学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只有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才能理解网络文学产业对文学的革命性影响,以及文学由此而发生的巨大变革。”正如当年印刷术在西方的普遍使用不仅使西方现代文学成为重要的文化形式,而且促进了西方出版产业的蓬勃发展一样,网络作为新技术也改变了文学的生成方式和发展轨迹,不仅使网络文学在整个文学版图上“以恒河沙数般的作品存量确认了自身的文学在场性和文化新锐性”,而且打造出一个横跨出版业、影视业、动漫业、游戏业及关联电商业的网络文学产业链。细察起来,可以发现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在多个方面促发了网络文学的兴盛并推动了网络文学产业的快速发展:

第一,网络技术的便捷性极大地提高了文学网民的参与度。网络技术使信息交流和获取更加便捷,从而使人们有机会通过网络写作与言说实现更加快捷的诉说和自由发表的梦想。这种便捷的网络提供了自由宽松的创作环境,人人都是自己的作者,写与不写、写什么、如何写、在什么站点发表等等,都可以由作者本人自由选择。传统文学创作的技巧和原则不再是作品能否发表和广泛传播的决定性因素,这种文学主体性的非典型扩张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创作热情,从而使不同类型的网络文学作品如雨后春笋般地被创作出来。

第二,网络技术的海量性为网络文学作品的发表和传播提供了无穷无尽的空间。从理论上说,由于网络数字空间的海量性,网络文学作品的发表几乎不受版面空间容量的限制,动辄数百万字的作品对庞大的网络空间而言,也如沧海一粟,全然无需担心版面限制。如今,我国拥有正式版权的网络文学网站就达数千家,较大规模的文学网站也逾百家,这为网络文学作品的自由发表提供了无比充裕的空间,同时也为网络文学作品实现海量更新创造了宽松的技术与市场环境。

第三,网络技术的交互性创造了新颖高效的读写关系模式。网络技术的交互性和开放性使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就能直接与读者对话,及时了解读者的关注点和兴趣需求,把握作品的即时市场状态,在互动中完成作品的后续创作,从而使作品更加符合读者的生活经历和审美情趣。而读者也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影响作者的创作思路和创作灵感,并在体裁各异的作品阅读中获得各种新奇和快乐的体验。通过这样互动打造出来的作品往往能在最大限度上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并最终赢得市场。

第四,网络技术的多终端兼容性推动着网络文学产链的延伸。在浏览器技术支持下,网络页面可以在多终端和多平台之间得到最完美的浏览兼容,网络技术的这种多终端兼容性为文学作品的传播提供了更为多元化的终端选择。目前,网络文学正向PC、手机、平板电脑、电子阅读器、智能电视等多屏幕终端扩展,而且每个阅读用户使用的平台也逐渐多元化,包括WindowsAndroidiOS等,用户可以用同一账户,在多终端、不同平台、不同网络中无缝切换。如今,网络读者实现多屏同源、同步阅读的需求越来越大,促使厂商纷纷推出阅读云服务,最终推动着网络文学产业链下游阅读终端产品的升级、换代乃至品牌扩展与延伸。

3. 市场推力:网络文学产业兴盛的外部张力

在网络技术内在动力的基础上,网络文学盈利模式的构建与延伸为网络文学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种外部张力。有数据显示,网络文学作品每年给阅读网站和移动运营商带来的直接收益就接近20亿元,而以网络小说为核心的衍生的出版物、游戏、漫画、影视剧、广告等相关产业的收入高达上百亿元。庞大的市场利润空间成为网络文学产业快速发展的最直接推力。

一方面,网上付费阅读模式的构建为网络文学从自发性的内容产品演变为商品提供了原动力。随着网络文学的逐渐盛行,作者与网站自然而然地会产生获取利润的冲动,这应是市场经济时代基本规律的体现。在我国,读写网是第一个实行网上收费阅读的文学网站,该网站于20029月正式运行,通过短信代收费的方式获得网络阅读服务收入,同时向作者支付网络刊载的稿酬。2002年底,由中华杨和苏明璞等一批网络写手联合成立的“明杨·全球中文品书网”首次提出了“VIP”的概念,也即网上付费阅读,用户通过购买点卡或支付年费的方式获得付费章节的阅读权。200310月,起点中文网开始运行VIP收费制,采用全额支付制度持续提高作者稿酬,吸引了大批网络文学作者的加盟。自此,VIP收费阅读模式在其他网站逐渐流行开来。200410月,盛大网络公司收购了起点中文网,利用其铺设到全国近70%二级城市的渠道,将VIP阅读点卡卖到内地几乎每个有联网电脑的地方,让众多喜欢看书并有付费能力的读者成了起点VIP会员,历史性地改变了文学网站的版图,并促使网上付费阅读模式进一步成为网络文学产业发展的重要市场推力。

另一方面,网络文学线下出版的热潮为网络文学产业发展注入了巨大的市场活力。网络文学线下出版主要分为与传统纸质出版相结合的纸媒化出版和与影视、游戏、动漫化相结合的改编性出版两种模式。

首先,网络文学作品的纸媒化出版提升了网络文学的产业活力。网络上点击率高的文学作品以纸媒方式出版后大多成为畅销书,为出版社、网站乃至作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应,极大地促进了网络文学产业化的进程。自199911月北京知识出版社出版网络小说作者“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实体图书以来,网络小说与传统图书出版之间架起了一座紧密合作的桥梁。20014月,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网络原创文学《风中玫瑰》,将网络文学线下出版推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从2001年到2007年,玄幻类的《诛仙》,盗墓类的《鬼吹灯》,历史类的《明朝那些事》,穿越类的《木槿花西月锦绣》等各种类型的网络小说相继出版,成为各大书店排行榜名列前茅的畅销书。此后,网络文学与传统出版之间形成了更加成熟的共生模式,受读者喜爱和社会欢迎的网络作品实现纸媒化出版已经成为一种常态,网络文学图书出版业蓬勃发展起来。

其次,网络文学作品的影视、游戏、动漫化改编出版延伸了网络文学产业的生命线。影视一直从文学中汲取营养,高人气的网络文学作品既为影视创作提供了极好的素材,又为影视传播的盈利经营铺平了道路。细察起来,中国网络文学(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之路开始于2000年由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第一次亲密接触》,2004年根据该小说改编的同名青春偶像剧也搬上了荧幕。随后,2006年根据网络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改编的电影《请将我遗忘》、2008年根据《谁说青春不能错》改编的电影《PK COM CN》、2009年根据《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改编的电影《恋爱前规则》及其后改编的电视剧《和空姐一起的日子》都相继问世,网络小说影视改编之路初具规模。2010年,由徐静蕾自导的电影《杜拉拉升职记》及其后由张艺谋执导的《山楂树之恋》开启了名导涉足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序幕。2011年前后,网络小说影视改编更是“遍地开花”,《泡沫之夏》、《蜗居》、《宫锁心玉》、《美人心计》、《步步惊心》、《后宫甄嬛传》、《裸婚时代》、《搜索》、《失恋33天》、《倾世皇妃》、《千山暮雪》、《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等由网络小说改编而成的影视剧作品,频频获得高收视率或高票房,悄然改变着流行文化的格局。除了影视改编外,网络文学的游戏、动漫改编也在悄然铺开。2006年,完美时空将热门网络文学《诛仙》改编成同名网游大获成功;2009年,盛大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以100万元售出签约作品《星辰变》的游戏改编版权;2011-2012年,根据同名网络小说改编的游戏《斗破苍穹》、《星辰变》、《兽血沸腾》、《凡人修仙传》、《将夜》等纷纷推出市场并得到大批玩家的喜爱和热捧。2012年,起点中文网的当红小说《凡人修仙传》、《神印王座》、《召唤万岁》等相继改编成漫画。这样,倚赖网络文学产业链的不断延伸,整个网络文学及其产业的生命线也得到了延伸。

二、网络文学商业模式对艺术审美特质的渐进消解

网络文学自从走上商业化发展的快车道,便逐渐摆脱传统艺术标准和审美品格的羁束,按照其特有的创作原则和价值标准,在千年文学版图上快速拓展出一片新的庞大领域。而与此同时,网络文学的产业驱动与艺术审美诸要素价值权重之间出现的若干背离正一步步导致网络文学的艺术审美特质被逐渐稀释乃至消解。

1. 重产业化与轻艺术性的市场定位

随着网络文学付费阅读与线下出版等盈利模式的发展与日渐成熟,无论是作者、网站还是出版单位都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倾心于增加网络文学的量产、扩大网络文学的市场占有规模,而对网络文学作品的艺术性放松了要求,以致不少作品粗制滥造、泥沙俱下。一般而言,文学的艺术性要求作品有较明确的主题思想、较完整连贯的大纲结构、较合理的角色设定和较清晰的故事脉络,等等,而网络文学在这些方面则呈现出极大的随意性。整体来说,网络小说在艺术性上存在主题选择相对狭隘、题材范围比较单一,结构情节多呈跳跃性、角色设定相对混乱等不足。诚然,在网络作者看来,艺术观念本身可以有着重大分歧,用某种既定的观念来评判网络文学的艺术性,这种评判的有效性本身就值得怀疑。显然,在市场经济话语背景下,关于艺术性的对话业已存在相当明显的障碍,亟需文学界、文化界与文艺界等众多领域的参与者进行更加成熟理性的思辨,廓清网络文学的真正内在艺术质素。

2. 重快感体验与轻思想意蕴的价值取向

互联网最本质的特性和最大的价值之一便是自由:一是表达的自由,二是交流和分享的自由。然而,任何自由如果超出了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便会带来坏的影响。网络文学因网络的自由而发展和兴盛,但由于市场逐利的加剧,网络文学也一度呈现出对网络自由的某种程度的滥用,这对网络文学自身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其中,网络文学所表现出来的重快感体验和轻思想意蕴的价值取向就是这种伤害之一。一方面,相对虚拟和隐匿的网络环境为人们的自由表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虽然当初《纽约人》杂志的幽默漫画所言“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On the Internet, nobody knows you’re a dog)现在看来显得有点绝对,但网络环境确实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弱空间和弱社会控制的数字化生存方式,相对于现实非网络环境,人们所受的政治、经济、道德和其他社会制度方面的束缚在特定时期内要小得多。于是部分网络作者们逐渐开始尽情地挥洒甚至挥霍着这种因技术革命而带来的自由,享受着无压力、无牵制、无束缚条件下随心所欲的率性表达所带来的快感体验,这与强调“文以载道”、“文以化人”审美旨趣的传统文学相比,其所体现的理想担当、道德责任和价值取向显得相对轻薄、肤浅和低俗。另一方面,网络文学自由交流和沟通的另一端——网络读者——也在分享阅读中经历着同样的快感体验。网络文学中充斥着大量的“玄幻小说”、“穿越历史小说”等充满新奇魔幻色彩的作品。作者通过各种可能与不可能的奇妙构思,让主人公遭遇各种离奇刺激的经历,并最终实现自己的愿望,而无论这种愿望的实现是否合乎现实或历史的逻辑,读者都从阅读中获得了快感体验。这种快感体验又不断地强化读者的阅读欲望,推动者阅读市场的急剧扩大,并再度刺激着作者创作出更多的此类作品来迎合市场的需求。而传统文学所注重的关于作品思想的严肃性和主题的高尚性之类的命题在创作与阅读双重快感的冲击下被逐渐冷落乃至束之高阁。

3. 重传播度与轻文学性的动力选择

网络文学要获得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必然要尽量扩展其作品的受众范围,网络文学作品被点击、传播和转载的范围越广,其传播度就越大,市场推广效果就越好,这就是网络文学十分注重其传播度的重要原因。而文学性则要求作品在表达、叙述、描写、意象、象征、结构、功能以及审美处理等各方面体现出的生动、精巧、感人和富于启迪性等各方面特性,并通过一定的语体和文体结构体现出来。网络文学为了获得较高的传播度,往往会降低对作品的文学性的要求,以使其符合为数众多的普通网民的审美情趣和生活体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人们对作品文学性追求的动力。举例而言,目前网络上流行的所谓“小白文”、“火星文”等文体就是网络文学为追求传播度而对传统文学性要求和原则进行的某种解构或变革。“小白文”是网络上流行的一些语言浅白,情节单调雷同,角色人物僵硬的网络小说的统称,它和普通标准白话语体相比显得更加自由、开放和随意,甚至突破原有普通白话文的语言模式,形成一种由汉字、数字、外语、符号、声音、颜色、图像等多种元素混搭成的新语体,而且在文体结构上,它也冲破了传统小说、戏剧、散文和诗歌等传统文体的规范与细节要求,并借助网络超链接技术,形成具有较大随意性的“跨文体”写作风格。据初步统计,连续几年,起点中文网排名前十的小说大多都属于“小白文”。而“火星文”则是一些上网族为了打字方便或为求彰显个性,大量使用同音字、音近字、特殊符号等注音文字替代一些常用文字在网上进行交流互动的文体的别称。由于这种文字与人们日常使用的文字有明显的不同并且文法也相当奇异,所以被称为火星文,意指地球人看不懂的文字。在网络背景下,这种文体结构使交流更显随意简洁,理解也更显方便快捷,因而在网络交互过程中得到了较普遍的应用,而网络文学在努力通过各种简化了的文体或语体打造作品传播度的过程中,逐渐减弱乃至消解了其对于作品文学性追求的动力。

4. 重奇异性与轻创新性的艺术表现

从主体上说,作为传统文学在网络时代的重要表现形式,网络文学在题材选择与表现手法上仍沿袭了传统通俗文学的创作手法和艺术路径,注重突出作品的娱乐性与奇异性。一般而言,好奇诘疑和享受愉悦是人类的共通心理取向,作品对迥异于人们经验世界或生活常态的奇异现象的描述往往能引发人们强烈的惊奇感和娱乐感,进而通过此类感受的传递获取读者的“欢心”和拥有“通俗”的力量。因此,追求奇异性自然成为网络文学重要的生存前提和审美定位,从神仙妖魔、侠士超人等特异的人物,到斗法、伏魔、行侠、历险、奇遇等神奇虚幻的行为与事件,再到天界、冥府、江湖、战地、宫闱、墓场、异域等神秘或特殊的场景,都是网络文学所惯于选取的题材范围。目前市场上许多高人气的网络小说,如玄幻类的《诛仙》、盗墓类的《鬼吹灯》、修真类的《星辰变》、穿越类的《木槿花西月锦绣》、斗气类的《斗破苍穹》、探险类的《藏地密码》,等等,都是构思奇崛,情节离奇,能造成强烈的惊奇态势并突显叙事对象的“奇异”性的网络文学作品,而传奇类作品如《小兵传奇》、《家园》、《千岁》等则或多或少地借用了影视大片中传奇故事的叙事模式,依托“草根人物的传奇题材、凌空虚构的故事情节、天马行空的叙事手法、夸张戏谑的喜剧风格”等各种要素来彰显作品的“传奇性”。网络文学作品正是通过这种以奇为奇、以奇显奇,或化平为奇、平中见奇的多元艺术表现手法,状写出源于现实而又超于现实的各种境遇和各色人等。而网络文学本应具有的创新性却在对这种奇异性的强烈追求中被忽略或被遮蔽了,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日益严重的网络写作“兑水”现象和内容同质化倾向。在商业模式推动下,网络写手们为获取更多的点击率和阅读费用而肆意拉长作品篇幅,批量复制、生拼硬凑、草率更新、故造惊奇的写作风气一度流行,有些网络写手甚至在网上公开“晒”出自己的“兑水技巧”,诸如拉长人物名字,让人物反复使用同一招牌动作或说同一口头禅,使用不规范的省略号,乃至设定人物是一句话说两遍的结巴……等等。同时,部分网络作者懒于思考、不思进取、跟风创作的态度也使网络作品出现了严重的同质化倾向,导致相当数量的网络文学作品题材单一、内容雷同,语言苍白,缺乏创新力度。

三、网络写作艺术审美正向的环境营造与制度构建

网络文学因其自由、平等、兼容的“平民化”与“草根化”创作风格而一度被称为“新民间文学”,给长久以来略显平淡的文学领域注入了一种可贵的自由精神与生命活力。然而由于网络文学初生不久即被迅猛的商业化大潮所裹挟和推动,还来不及完全塑造心性、强健筋骨便快速成长为一个体格巨大的产业超人,以致在艺术与思想、责任与担当之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脱节甚至背离。在此背景下,传统文学如何实现与网络文学的良性互动,文学评论如何参与网络文学的思想、价值乃至整个艺术审美体系的构建、意识形态与政策法规如何对网络文学的发展实施有效而适度的引导与制约,是时下网络写作秉持其“艺术审美正向”特质的必要制度性考量。

1. 传统文学体制的吸纳与改造

网络文学的价值与意义是毋容置疑的,它借助技术与市场的双重推力,巧妙地将人类浪漫主义理想和现实主义追求溶于率性直白的网络表达之中,带给人们丰富多样、自由独特的生命感受。然而,在以自由的名义追逐商业利润的过程中,网络文学常因其缺少担当和深度及平面化与浅显化等特征而颇受人诟病,并越来越面临其自身发展的困惑。也许,在一定范围和层次上接受传统文学体制的吸纳与改造不失为网络文学摆脱目前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重要途径与手段。事实上,目前传统文学体制正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网络文学现有范式实行全方位的吸纳与改造,以规范和影响网络文学的发展方式,确立网络文学的“艺术正向”。譬如:吸纳网络写手为作协会员、开办网络文学作者培训班甚至网络文学大学、接纳网络文学作品参加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及“五个一工程”奖等评选、举办全国性“网络文学节”和“原创网络文学年度盛典”活动、设置国家社科基金网络文学研究项目、开展网络作家与传统作家的互动交流活动,以及《人民文学》、《十月》、《大家》等传统文学大刊集中发表“80后”作家作品……通过以上方式,传统文学体制频频抛出向网络文学示好的“橄榄枝”,从而推动网络文学逐渐向主流文学模式及体制靠拢。

诚然,传统文学与网络文学都只是一种相对性的称谓,以便于人们对现今的整体文学现象进行简化性的分析和判断,它们并非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学样式,正如网络文学研究专家欧阳友权教授所言:“网络写作和传统写作都是文学创作,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都是中国文学,两者共同生长与发展,不存在孰高孰低、孰优孰劣”。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应通过各种形式的互动交流来相互借鉴吸收、取长补短,共同为实现文学的繁荣与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2. 主流文学批评的引导与劝教

文学批评是推动文学创造与传播、引领文学思想和文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动力,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需要文学批评特别是主流文学批评的介入。虽然网络文学自其产生之初便即得到了众多网民和读者的广泛评论,其中不乏对其自由平等精神与新奇怪异特性及由此带来的快感和美感体验的讴歌和赞美,然而这种大众化的评论在促进网络文学大量创作与广泛传播的同时也因其过于宽容、随意和感性化特点而使网络文学创作出现了娱乐化、肤浅化甚至非法化的缺陷。而主流文学批评界却常常因缺少与网络文学对话的经验及相应的批评标准,面对海量的网络文学则基本上处于失语状态。在网络文学面临发展困惑的当下,主流文学批评应该作出适时而恰当的回应,引导和劝教网络文学在“真善美”的原则要求下实现作品文学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以帮助网络文学更好地发展。目前,主流文学批评虽说已初步介入到网络文学的创作与传播过程之中,如“网络文学十年盘点”活动的举行、《网络文学评论》刊物的创办以及《读屏时代的写作——网络文学十年史》等一些评论性著作的出版等,但这样的介入还只是一种在较小范围内进行的尝试性努力,主流文学评论要实现对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全面有效引领,要走的路还很远。

3.意识形态与法律法规的影响与制约

  文学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古时有“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的文学传统,现在有弘扬“主旋律”,倡导“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社会主义文艺方针,这都是一个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在文学艺术领域的体现。虽然,网络文学凭借技术和市场的双重推力,在极短的时间内为包括草根作者在内的广大普通网民争得了平等的话语权,并进而发展成为一种大众意识形态,然而拥有了平等话语权的网络文学如果继续凭着其全民创作的自由化优势,肆意以语言狂欢式的戏说去表达过度娱乐化和游戏性的精神诉求,则势必会消弭整个社会的精神力量,长远地看则会降低整个社会的精神和物质福祉。在这种情况下,强调思想性和高雅性、重教化轻娱乐的主流意识形态便应该发挥其主导作用,以促使网络文学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弘扬社会“正能量”。

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影响和制约网络文学发展路径、确保其“艺术审美正向”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法律对网络文学的介入主要集中在网络作品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及知识产权保护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具有维护社会道德底线不被随意突破的功能和责任,对一些内容过分低俗甚至涉及淫秽色情的网络文学作品,法律理所当然应该加以屏蔽并予以打击;另一方面,大量文学网站和海量网络文学作品的出现使网络盗版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网络盗版不仅对网站和原创作者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更主要的是阻碍了文学创造和传播的正常通道,并最终伤害到网络文学的整个品质。因此,运用法律手段打击网络盗版、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也是确保网络文学“艺术审美正向”特质的重要手段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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