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今日尘埃落定。本来按照现行法律,毫无争议的案件,变的让人“提心吊胆”,正如一位评论人所说(名字记不起来了),反映了人们对现实不公的“恐惧”。
我是赞成药的死刑的。 但是,我同样对他的结局感到心痛——他本是一个由父母、老师、社会费心培养起来的一个人才,自己也付出了自己的努力;但是,犯了一个无法饶恕的罪过。
但是,我们的国民,我们的国家,也许还有很多需要理性反思的地方。
其实:
无论我们是贫穷,还是富裕;无论是庙堂之上,还是山间乡野; 只有拥有博爱、平等、怜悯、敬畏之心的人,才是真正拥有高贵灵魂的人。
而不是:
“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道,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社稷丘墟,蒼生涂炭。”《三国演义》第九十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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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恶行和体制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