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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李俊臻(甘南州农林局 747000)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从一九九六年甘南州木材检查站管理体制理顺以来,由于州、县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调配,加上一些县原来从事资源管理的人员升迁、调动后,林木采伐管理人员减少,新参加这项工作的人员因经验不足、专业技术不甚熟练等原因,造成甘南州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出现作业设计水平和作业质量下降的不利局面,再加上木材检查站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有所滑坡。
1.伐区作业设计粗糙:主要是⑴说明书过于简炼,有的设计甚至连林分调查方法也未预以说明;⑵有的作业设计小班面积过大,不符合技术要求;⑶有的抚育采伐设计伐后郁闭度太小,不符合技术要求;⑷有的设计图面材料因子不全,甚至比例尺出现错误;⑸有的设计超采伐蓄积或超木材生产限额,给审批造成困难,要么超限额审批,要么欠限额审批。在这两年的审批中,我们对迭部县益哇林场97年伐区进行了调整,责成对部分小班重新进行设计;对其余各县作业设计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在批文中进行了说明,以便引以为戒!
2.伐区作业质量不高:主要是⑴有的县擅自将国有林场的生产限额批给集体林场和乡上,造成集体林实际上的超限额采伐;⑵伐根超高现象严重,在各林场的伐区中这种现象是比较普遍的;⑶丢件子现象亦有发生,有些林场还比较严重;⑷伐区清理工作搞得差;⑸有超界采伐、调号采伐现象;⑹因对林区公路等附属设施未搞设计,有的林场在施工时造成了因此引起的超限额采伐;⑺有的林场没有搞好护林工作,林场抚育采伐后,当地群众又进行盗伐,造成伐后郁闭度偏低甚至开“天窗”的现象。
3.不按时上报伐区作业设计:尽管州局曾专门发文,要求作业前一年的年底一定要上报伐区作业设计材料,但有些县的作业设计还是迟迟不报,到报来时往往很快就要开始生产了,因设计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审批而影响了林场的生产和经济效益时责任太大。
二、加强甘南州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去年以来,林业部和省林业厅进一步加强了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下发了数个有关伐区作业设计质量检查、伐区准备工作检查、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的文件,同时林业部西北院、省林业厅也加强了对甘南州迭部、舟曲等县的抽查,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努力搞好甘南州的林木采伐管理工作。
1.甘南州每年的森林采伐限额达8.319万立方米,其中木材生产的采伐限额4.261万立方米,生产木材2.679万立方米。州局和迭部、舟曲等县局应该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同时,州、县局还应该确定一至二名林木采伐管理的专、兼职人员,作到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
2.林木采伐管理技术性强,建议州局举办一期采伐、抚育作业设计学习班,邀请省上专家对甘南州各县从事作业设计的主要人员进行一次比较扎实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大家的业务素质,提高甘南州采伐、抚育的作业设计水平。
3.鉴于甘南州特殊的气候条件,采伐、抚育的作业设计以及作业设计质量检查工作应在作业前一年完成。为此,要求各县在10月底以前完成下年的作业设计,11月份完成对作业设计质量的检查验收,核发作业设计合格证书,不合格的立即返工,以便不影响翌年的木材生产。
4.伐区作业质量的检查验收还是由州局进行为好,因为事实证明委托县局验收不利于伐区作业质量的提高,建议州局安排人力、物力搞好这一工作。
5.进一步加强对集体林木的采伐管理工作,其作业质量检查验收也应列入州局的检查监督之中。
6.进一步加强对林区民用材的生产管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防止民用材进入市场。
7.进一步维护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严肃性,无论是国有林还是集体林,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都不能进行商品材生产或民用材生产,否则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997年2月18日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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