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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参考】对开展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的若干思考
一、调整工作概况 2018年3月1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决定统筹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专业人才培养,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 进行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是适应新时代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切实发挥高素质工程专门人才培养需要的优化选择,必将能够更好的支撑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等建设的全面开展。 2018年8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正式开始了已有学位授权点的对应调整工作。此次对应调整工作,将可能涉及到工程博士点64个、工程硕士点3266个,涉及授权单位423个(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2018年8月8日数据)。由于调整后,对于工程专业学位的招生、培养、学位授予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变化,对于学校和学院的管理来说也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各个学校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调整对应关系分析 (一)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 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来看,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原领域对应到新类别有三种情况: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 1、一对一对应 在原有的40个领域中,有29个领域为一对一对应到相应的新类别中,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