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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白虎通义》介绍

已有 4929 次阅读 2020-9-30 20:33 |个人分类:读书笔记|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白虎通义, 介绍 |文章来源:转载

《白虎通》,为《白虎通德论》或《白虎通义》的简称。《后汉书·班固传》记载:“天子会诸儒讲论五经,作《白虎通德论》,令固撰集其事”。《隋书·经籍志》记《白虎通》六卷,未标作者是谁。《旧唐书·经籍志》注为:“汉章帝撰。”《新唐书·艺文志》则记为:“班固等《白虎通义》六卷。”宋王尧臣撰《崇文总目》,明确说:“《白虎通德论》十卷,汉班固撰,凡四十四篇。”遂成为此后学术界定论。

汉章帝逃初四年(公元79年),根据校书郎杨终的建议,仿西汉宣帝时石渠阁议经的方式,于洛阳白虎观召集诸儒,讲论五经同异。会议的宗旨,根据章帝诏书和杨终建议所言,就是要减省当时经学界盛行的支离繁琐的章句之学,协调各派学术,共正经义,取得“永为后世则”的效果。与会者数十人,包括今古文经学各派知名学者。由五官中郎将魏应秉承皇帝旨意提出议题,经诸儒讨论、发表见解后,再由侍中淳于越上奏,章帝亲加裁决。尽管与会者中不乏有较高学术造诣的经学家,如今文经学家丁鸿、古文经学家贾逵等,都是当时颇有名气的学者。但章帝却将总结会议成果、撰写《白虎通》的任务交给了史臣班固。用意是要超越于各学派之上,而体现官方最高权威。因此,《白虎通》可以说是由参加白虎观会议的诸儒生共同起草,汉章帝予以选定(包括章帝本人的论断),最后由班固整理、编纂成书的。严格说班固不能算是《白虎通》的作者,但该书由他整编而成,其贡献又不可抹煞。

一、成书背景

宣帝博征群儒,论定五经于石渠阁。方今天下少事,学者得成其业,而章句之徒破坏大体。宜如石渠故事,永为后世则。”(《后汉书·杨终传》)

章句是两汉经学的表现形式,章句之学的繁荣是经学发达的反映。自汉武帝崇儒术,儒术成为治政之术,儒学一变而为经学,得以迅猛发展。仅仅从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即可看出春秋公羊学的迅速膨胀,其他各家如大、小夏侯的尚书学、翼奉的齐诗学等等,更是后来居上。汉代政府崇立儒学的目的是指导政治,文饰政治,功利性十分明显。可是,经学的发展自有规律,义理的阐发当中难免意见分歧,由此导致的经学内讼又严重阻碍和影响了经学功能的发挥。所以,早在西汉宣帝的时候就召开了一次石渠阁会议,统一各家异说,这就是杨终所说的“论定五经”。“论定”的结果,从《汉书·艺文志》记载的情况看,有《五经杂议》十八篇,《书议奏》四十二篇,《礼议奏》三十八篇。这些或许并非石渠阁经学会议文献的全部,但已然反映出汉代政府试图统一经学的愿望。上述文献久已散佚,清人马国翰辑佚的《石渠礼论》①,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反映了石渠阁会议的情形。元帝崇儒,新莽时期古文经学异军突起,谶纬盛行,使经学的内部纷争再次日趋严重,而章句的极端化似乎已到了“破坏大体”、背离初衷的程度。汉章帝同意杨终的看法,下诏整饬经学:

盖三代导人,教学为本。汉承暴秦,褒显儒术,建立五经,为置博士。其后学者精进,虽曰承师,亦别名家。孝宣皇帝以为去圣久远,学不厌博,故遂立大小夏侯《尚术》,后又立京氏《易》。至建武中,复置颜氏、严氏《春秋》,大、小戴《礼》博士。此皆所以扶进微学,尊广道艺也。中元元年诏书,五经章句烦多,议欲减省。至永平元年,长水校尉(樊)儵奏言:先帝大业,当以时施行。欲使诸儒共正经义,颇令学者得以自助。”(《后汉书·章帝纪》)

从诏书的内容看,白虎观会议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有二:第一,五经章句烦琐,必须简省;第二,师家别出,门户相讥,需要“共正经义”,统一理论。

从中国古代经学历史的宏观过程看,经注的烦琐是经学发达的反映,汉代如此,清代如彼;相反,经注的衰落也正是经学衰落的表现,魏晋南北朝即是显例。经学的发展是一个高潮与低潮循环交替的过程,汉代正处在第一个高潮期。实际上,在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争斗中,作为在野派的古文经学家对今文经学的极度繁荣心怀嫉妒,攻击今文经学的经注一经超过百万言,造成了学子白首不能究一艺的困境。东汉立国后,光武皇帝已经注意纠正这种偏向,比如他命令精通《严氏春秋》的钟兴“定《春秋章句》,去其复重,以授皇太子”(《后汉书·儒林列传》)。身为帝王师的桓荣将《欧阳尚书》删减为二十三万言,桓郁再减至十二万言;张奂受《牟氏尚书》由四十五万言压缩至九万言。汉明帝也曾“自制《五家要说章句》”(《后汉书·桓荣丁鸿列传》)。种种迹象表明,经注由繁而简在东汉初年已然开始,小成风气,但仍是一种个别的或偶然的行为,并不具有普遍意义。杨终旧案重提,目的之一就是想由政府出面简省经注。  

二、内容简介

《白虎通》,为《白虎通德论》或《白虎通义》的简称。《后汉书·班固传》记载:“天子会诸儒讲论五经,作《白虎通德论》,令固撰集其事”。《隋书·经籍志》记《白虎通》六卷,未标作者是谁。《旧唐书·经籍志》注为:“汉章帝撰。”《新唐书·艺文志》则记为:“班固等《白虎通义》六卷。”宋王尧臣撰《崇文总目》,明确说:“《白虎通德论》十卷,后汉班固撰,凡四十四篇。”遂成为此后学术界定论。元大德九年(公元1305年),张楷得刘世常家藏《白虎通》。十分欣赏。遂刻板以广流传,明清刻版大致均出于此,但书名、卷数各有差异。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大德本,名为《白虎通德论》,分十卷,全书共1.5万字。其结构不同于一般经学著述按经籍内容顺序划分章节,而是选择与社会生活和政治制度关系密切的专题,分列出43个条目。依次为:爵、号、谥,五祀、社稷、礼乐、封公侯、京师、五行、三军、诛伐、谏诤、乡射、致仕、辟雍、灾变、耕桑、封禅、巡狞、考黜、王者不臣、蓍龟、圣人、八风、商贾、文质、三正、三教、三纲六纪、情性、寿命、宗族、姓名、天地、日月、四时、衣裳、五刑、五经、嫁娶、绋冕、丧服、崩薨。各条目释文长短不一,长者如《礼乐》、《嫁娶》等条目均超过三千字,短者如《商贾》、《耕桑》等条目仅有百余字。内容包括训释概念、阐明大义,并引经典加以论证。可见《白虎通》不是以文释经,而是以经释文。是以经术来阐发重大社会政治问题,体现了汉代“以经术缘饰吏事”的学风。

此书为作者集两汉今文经学大成之作,主要内容为记述白虎观会议关于经学之议论,大部分为复述董仲舒的学说及基本观点,并有所发挥。关于天地万物生成,书中引图《易纬乾凿度》所说:“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阳唱阴和,男行女随也。”编造出了一套唯心主义的神学世界起源说;把传统的阴阳五行学说神学化,在这一神学世界观中。天地、阴阳、五行都是有意志的东西,“天之为言镇也,居高临下,为人镇也”;“地之言施也,谤也”,“元气之所生,万物之祖也”。五行“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也,地之承天,犹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其位卑,卑者亲事,故自周于-行。尊于天也”。很显然,天是最高神,地是它的“妻子”,五行是它们生万物的材料,整个宇宙发展过程都是由最高的神安排的。如此,自然现象之间的关系也就具有了封建伦理的性质。天造就了人,人就事事模仿天、指出“王者父天母地”,“天覆地载”,“上法斗极”;其对朝廷的事务。大到礼与刑,小到吃饭,都作了“王者法天”、“天人合一”的神学解释:由于天人是合-的,人坤是一体的,所以天与人就互相感应。

《白虎通义》在董仲舒的基础上,对三统说作了更详尽的发挥,认为“三统”是“本于天”的,“正朔有三。伺本?天有三统,谓三微之月也。明王者当奉顺而成之,故受命各统一正也”,指出“三统”循环,变的只是形式,旧王朝灭亡了,新王朝成立了。正朔、服色、都城等可以改变,但“三纲”、“五常”的大道却不能改,肯定“王者有改道之文,无改道之质”,三统循环论实际不止是封建一统不变论。关于性命论,书中认为,人是天研生,是“天之贵物”,,人体象八封。人性生于阳,人情生于阴,人的寿命分为“寿命”、“遭命”、“随命”,三命均为天定:并提出了“二纲”、“六纪”的伦理金条,“三纲”是“署为数纲。父为于纲。夫为妻纲”,“六纪”为“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认为“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六纪”是从“三纲”而来,是“三纲”之纪,把封建社会的伦理关系说成合乎天意的、永恒的自然关系。关于学习,书中亦十分强调,但其所讲的“学”,不是学习客观世界的知识,而是学“圣人之道”,它把圣人描绘成无所不通,无所不晓、能与天地鬼神交通的人,所以,它对“学”的阐述,实际上是“神学知识论”:同时,又把《五经》神学化,指出“《经》所以有五何?经,常也,有五常之道,故口《五经》。《乐》仁、《书》义、《礼》礼、《易》智、《诗》信也”;何以要学《五经》?“人情有五性,怀五常,不能自成,是以圣人象天五常之道而明之,以教人成其德也”,如此,圣人为天的代言人,《五经》也就成了“天书”、“圣经”。全书大量引述纬书为论断根据,把神学、经学合为一炉,在董仲舒改造孔子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附加谶纬迷信成分,把儒学改造为神学,把孔子改造为学者与教主的双重身份,把儒家著作改造为《圣经》,给孔孟传统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增加了更多的神学内容。  

三、版本介绍

《白虎通义》四卷。汉班固(32-92)撰。此书又称《白虎通》。汉章帝建初四年(79),令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参加者有贾逵、丁鸿、杨终、班固、李育、楼望、成封、桓郁等数十人,有今文经学家,亦有古文经学家;当时撰有《白虎议奏》,统名《白虎通德论》,后又命班固撰成此书。《白虎议奏》亡于隋唐时期,《通德论》亦渐废不存,独以此编传世。《隋书·经籍志》著录为六卷,不载作者名氏;《新唐书。艺文志》亦载为六卷,始题班固之名;《崇文总目》载作十卷,凡十四篇;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亦作十卷,凡四十四门。今传本为元代大德年间刘世常所藏,共四十四篇,与陈氏《解题》同。但卷数却为四卷,与宋及其以前各家书目并不相同,盖历代有所分合所致。传本较多,主要有《四库全书》本,清卢文绍抱经堂校刻本,《四部丛刊》本等。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收录(清)陈立《白虎通疏证》(上下册)点校本。

四、教育论述 

《白虎通》是代表最高统治者意志的具有法典性质的文献,其思想宗旨是论证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合理性,使之神圣化、规范化。与教育有关的论述也是服务于这一宗旨的。  

1. “以纪纲为”

三纲”是封建统治制度的思想支柱和封建伦理道德的核心。《白虎通》中有《三纲六纪》一篇,明确“三纲”即“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并引纬书《含文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同时又提出“六纪”作为“三纲”之助,即“诸父(叔伯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其关系准则为:“敬诸父兄,六纪通行,诸舅有义,族人有序,昆弟有亲,师长有尊,朋友有旧。”这样,父子以至亲族之间的血缘婚姻关系和君臣以至师长朋友之间的社会政治关系合起来构成所谓“纲纪”。就像罗网一样,只要抓住纲纪,网目自然张开。“三纲六纪”就是为了“张理上下,整齐人道”,所以人们应“以纪纲为化”。

《白虎通》还进而阐明各项纲纪之间的关系。“六纪”是辅助“三纲”的:师长为君臣之纪,诸父、兄弟为父子之纪,诸舅、朋友为夫妇之纪。在“三纲”中,又以君臣关系居于首位,它是父子关系的升华:“夫臣之事君,犹子之事父。”而且“不以父命废主命”即君命与父命矛盾时必须从君命。《三纲六纪》释“父”为“矩”:“以法度教子也。”而子则应“孳孳无已”地学习、遵循法度。又释“夫”为“扶”:“以道扶接也。”释“妇”为“服”:“以礼屈服也。”《嫁娶》篇中指出妇事夫应兼有臣事君、子事父,弟事兄及朋友之道。妾事正妻则等同于侍奉公婆,其地位更为低下。既然父子关系和夫妇关系均以封建礼法和道德为准绳,必然是君权至上,族权、夫权为封建政权服务。  

2. “学以治性、虑以变情”

《白虎通》总结汉儒利用阴阳五行学说来阐发人性的观点。《情性》篇中指出:“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也。人稟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五性即五常,也就是仁、义、礼、智、信。其中“仁”为“不忍”,是爱人的情感。“义”为“宜”,是合理的准则。“礼”为“履”,是行为的规范。“智”为“知”,是观察、判断的能力。“信”为“诚”,是专一不移的意志。该篇还将五常之性与五脏、五行、五色、五方捏合在一起。例如:肝的颜色和树木一样都是青的,木的方位为东,象征万物始生,而仁者好生,所以仁同肝、木、青、东相配应。同样,义同肺、金、白、西相配应,礼同心、火、赤、南相配应,智同肾、水、黑、北相配应,信同脾、土、黄、中相配应。通过这种“五行”比附,将本属道德和行为规范的五常,说成和生理特征、自然特征一样,均为天生俱有的东西,由此证明“人皆有五常之性”。

六情即喜、怒、哀、乐、爱、恶,均起自人情欲的即时表现。《白虎通》认为性有仁而情有利欲,因袭了性善情恶的观点。但又不是一味否定情欲,而是认为六情可以“扶成五性”。善性也并非天然完善,尚需加以陶冶,因此需要学习。《辟雍》篇释“学”为“觉”,即“悟所不知也”。指出:“学以治性,虑以变情。”学习的作用在于知“道”而觉悟,从而陶冶良好的性情。而体现“五常之道”的典籍就是儒家五经。《五经》篇中指出:“经,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经:《乐》仁,《书》义,《礼》礼,《易》智,《诗》信也。人情有五性,怀五常,不能自成,是以圣人象天五常之道而明之,以教人成其德也。”五经与五常相配应,也进入天人关系的法则体系,从而确立其神圣性与不可替代的教育作用。  

3. “尊师重先生之道”

《白虎通》承认有“生而知之”者,并大肆宣扬有“道无所不通”、“能独见前睹”的天生的圣人。另一方面又列举古圣玉立师求教之例,说明“虽有自然之性,必立师傅焉”。即使是天子,也不将自己的老师作为臣下对待,原因即为“尊师重道”。《辟雍》篇中论述了入学制度。儿童8岁“始有识知,入学学书计”。15岁“成童志明,入太学,学经术”。根据“有来学者,无往教者”的礼制,天子太子,诸侯世子均就师于外,也是为了“尊师重先生之道也”。弟子如朋友自远方来,弟子须又事师如父。教师则以君臣之义教之。故师弟子之道,兼有朋友之道、父子之道和君臣之道三者之义。《白虎通》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抬高到贯彻封建伦理纲常和实践封建礼教的高度。  

4. “民有质朴,不教不成”

《辟雍》篇中提出建立辟雍(天子之学)、泮宫(诸侯之学)和庠序(乡里之学)的教育体系。辟雍的作用是行礼乐、宣德化,使教化流行于天下。泮宫的建筑相当于半个辟雍,意即只能教化一方。庠序是乡里教导民众的场所,选“老而有道德者为右师,教里中子弟以道艺孝悌行义”。冬闲时均入学受教,立春后则就农事。教师对“出入不时,早晏不节,有过”者要进行告诫,并及时发现“有贤才美质”者予以选拔深造。如能这样的话,则“顽钝之民,亦足以别于禽兽而知人伦”。故结论是:“无不教民也。”对教育的社会作用给予高度肯定。

《三教》篇释“教”为“效”,即“上为之,下效之”。强调“民有质朴,不教不成。”《白虎通》遵循儒家重礼教的治国纲领,但并不贬斥刑罚的作用,而是认为刑罚可以“佐德助治”。《五刑》篇中指出:“礼为有知制,刑为无知设。”只有通过教化才能知礼。“礼不下庶人”也是为了鼓励民众上进,“使至于士”,就可以享受礼遇了。设刑罚是为了使人“有所惧”,也带有教告的含义。这样,刑与礼就不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这种观点显然更适应封建统治阶级的需要。

五、影响 

《白虎通》是运用儒家经学理论为封建统治的神圣化、合理化作论证的一部经典著作,因而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清代周广业遍考晋宋至唐诸史、志、传及释经集类之书,援引《白虎通》不下数百条,可见其影响之大。《白虎通》对教化与刑法的不同作用及相互关系的阐发,以及对教育的意义、目的和方式的论述中有一些合理因素,有可供借鉴之处。它在经学发展史上也占有一席显著位置。但《白虎通》的基本思想内容是为封建统治制度及其礼教服务,强调纲纪伦常,其所据天人相应、阴阳五行的理论也与科学性不相容,应予以否定。而且该书行文多为条文式的判断句或简单比附,只是依赖经籍的论点和统治者权势下结论,也降低了它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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