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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中的管理人员越来越多,教授双肩挑的越来越多。按照我的想法,大学中官员应该这样安排:
校长(教授),常务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教授),常务管后勤及其他事务的副校长(管理)。书记(兼管纪委,专职管理),管学生的副书记兼副校长(专职管理)。
四个应该让教授担任的处长:教务处长、科研处长、研究生院长、图书馆馆长。其他处长、部长、副职全部是专职管理人员,不允许有任何职称并担任教学与科研工作。
学院院长(教授),常务副院长处理所有事务(专职管理),书记(兼管学生)。
所有在任期间,具有教授职称的校长、院长及处长,学校划拔少量科研经费,配给少量研究生,维持科研工作,他们不具有申请课题的资格,以便不当领导时回到教授岗位上。
设立教授委员会,学校的大事、重要岗位人事任免有投票且有最终决定权。教授委员会中只设秘书,没有专职岗位。教授委员会由全体教授投票选举,教授委员会主任为全体教授投票决定,非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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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5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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