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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将学校搞得好不好,第一责任人归于校长。
错也!
现在大学的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许多学校校长的身份是:党委副书记-校长。从这上面就可以自然读出,校长是‘老二’。
干部任命是党委书记签字与决定的,当然是常委会会上讨论的,书记主持会议,最后书记签字。而且分工是党委书记分工负责干部。不排除他会听其他人意见,特别是校长的意见。
最最重大的决策是党委常委会会议,第二重要会议是书记校长联席会。
各学校网站都可以看到,书记是学校排名第一,校长第二。极少例外。
原则上,有多大权要担多大责!
所以学校搞得好,书记有第一功,学校搞得不好,书记负第一责!
不要错误导读这个博文为校长没有责任,只是责任排序而已。
有人会用少量例子来说明某些校长权力大于书记,原则上二个都是正厅级(一般学校),但中国绝大多数高校是上面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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