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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桑奇事件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已有 5666 次阅读 2012-8-25 12:33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媒体, 美国, 新闻自由, 阿桑奇, 通缉

   
朱利安·阿桑奇   
朱利安·阿桑奇

朱利安·阿桑奇被称为“黑客罗宾汉”,作为“维基解密”的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认为,透露公共治理机构的秘密文件和信息,对大众来说是件有益的事。9万多份驻阿美军秘密文件的泄密让他足以成为创造历史的人物。39岁(2010年)的阿桑奇,因涉嫌在瑞典强奸及性侵犯2名女性,被通缉,2010年12月7日他向伦敦警方自首,随即被押送到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出席引渡聆讯,保释申请被驳回。2012年8月16日,阿桑奇获厄瓜多尔政治庇护。(复制于‘百度’)。

    从阿桑奇的事件,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1 阿桑奇如果不是因为透露美军的秘密文件,他会有瑞典的强奸及性侵犯罪而被通缉吗?哦,原来发达国家也有因为这事,但用另外的刑事罪名进行通缉起诉的功能。

   2 发达国家也一直说新闻与舆论自由,而且是宪法所规定的。但美军在阿富汗做的事,其实已经不属于军事秘密范围,没有涉及美军的军事布署,没有涉及美国的作战计划,没有公布美军的军事武器技术,没有美国的全球防卫计划。媒体应该是可以报道的。但媒体可以报道的东西,你公布了,仍然被通缉,因为暴露了美军的‘不雅’。让人好象非常熟悉这事似的,他让你报道你就可以报道,对他不利的报道你报道了,就犯罪了。

   3 以前有个说法叫官官相护,你看阿桑奇对美国不利,瑞典伸出‘援助’之手,英国也发出通缉令,要进厄瓜多尔大使馆去抓人。这是不是属于‘官官相护’吗?

    可能我看的资料少,只是从新闻上知道这事情,如果有其他重罪,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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