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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洛阳东侧的偃师二里头在1959年寻找夏都时被发现,但发掘主持者徐旭生认为“在当时实为一大都会,为商汤都城的可能性不小”。另一方面,郑州二里岗稍早已被发掘——“郑州商城”属于商无疑,且后续发掘表明其具有都邑的体量,窖藏有重86.4 和64.25公斤的两件方鼎于1974年出土(适用商尺19.7 cm)。
1977年夏鼐界定“夏文化”概念,邹衡提出“二里头文化是夏王朝所属的考古学文化;郑州商城就是成汤的亳都”,使得 “二里头夏都说”逐渐成为主流观点。
1983年二里头东北侧 7 km 处又发现后称为“偃师商城”的遗址,同样具有都邑的体量。两处商城面积均超过150万平方米,都有内外城垣、大型夯土类建筑基址、随葬青铜容器的墓葬、铸铜作坊和其他手工业遗迹。三地关系至今仍是开放话题。
碳14测年表明,二里头下限可达公元前1500年,而商汤立国在公元前1600 年。现二里头考古队长许宏研究员认为二里头地位未定,且倾向于是商都。这就是说,六十年来二里头夏商属性经历了商都、夏都和商都的轮回,其间又缠夹着三种前夏后商的分割。
[0] 许宏. 关于二里头为早商都邑的假说http://blog.sina.com.cn/s/blog_5729cae10102vnio.html
[1] 张立东. 论夏商文化的年代分界. 三代考古. 2017,(0)
[2] 陈国梁. 都与邑:偃师商城性质讨论的学术史考察. 中原文物, 2017,(6)
[3] 孙卓. 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城市发展进程的比较. 考古, 2018,(06)
2 “偃师二里头”大致为公元前1750~前1500年,使用尺长15.8 cm没有变化已详细论述。新密二里头文化陶器[4]适用尺长15.8 cm,而商代陶器适用尺长19.7 cm;至于“偃师商城”器物[5~8]当然是商尺19.7 cm。或许公元前1500 年该区域才发生尺长即制度变更。
[4] 李维明. 河南新密曲梁遗址1988年春发掘报告. 考古学报, 2003,(1)
[5] 李志鹏, 王学荣, 谷飞, 曹慧奇. 河南偃师商城Ⅳ区1999年发掘简报.考古, 2006,(6)
[6] 张良仁, 谷飞, 岳洪彬. 河南偃师商城Ⅳ区1996年发掘简报. 考古, 1999,(2)
[7] 王学荣, 张良仁, 谷飞. 河南偃师商城东北隅发掘简报. 考古, 1998,(6)
[8] 王学荣. 偃师商城第Ⅱ号建筑群遗址发掘简报. 考古, 1995,(11)
3 武汉盘龙城在公元前1500 年突然出现,存续300 年一直使用尺长15.8 cm 已详细论述。猜测偃师二里头、武汉盘龙城是先后衔接的两座夏都,而称尺长15.8 cm为夏尺。值得注意的是,安徽凤阳县古堆桥“商代”陶器[9]和湖北郧县店子河的二里岗文化即“商代”陶器[10]都适用夏尺。两地在淮河之南,或许与武汉盘龙城政权属性相同,即公元前1500 年以后仍未臣服“商朝”。据此猜测夏或在淮河之南存在至公元前1200 年武汉盘龙城废弃。这就是说,在盘庚迁殷百年之后,商朝都城稳固而国力充实,最终完成了对夏的征伐;当然,夏也可能因千年一遇的长江洪灾而削弱乃至倾覆。
[9] 何晓琳, 宫希成, 孙卓. 安徽凤阳县古堆桥遗址发掘简报. 考古. 2018,(4)
[10] 宋海超,余西云. 湖北郧县店子河遗址发掘简报.考古, 2011,(5)
4 下面给出少量器物的尺寸解读。如有错漏之处,恳请指出;为叙述便利假设测量数据(单位cm 予以省略)和尺件长度都是精确的,并不考虑实际存在的各种误差。
4.1 新密二里头陶器[4]适用夏尺15.8 cm
鼎 ( H 3005:22 , Fig.12),瓮下接三个实足已残断;口径23~23.5、最大腹径31.6二尺整;高一尺五寸,底径九寸,口外径一尺五寸、内径一尺三寸,口沿一寸。
圆腹陶罐 (H3004:20, Fig.15, No.3)口径12.8八寸过1.6 mm、腹径13(八寸,或因纹饰而偏大3.6 mm)、底径5.2、高11.2 七寸过1.4 mm。颈内径六寸,高一寸。沿口侧面平直,厚半寸。如果觉得图形与尺寸不符(或许是视错觉),请下载 线条图解读.doc核实:标注数字就是红蓝线段长度的厘米数值或之半,D 为外径,d 为内径。
4.2 新密曲梁的商代陶器[4]适用商尺19.7 cm 。下方两个陶鬲口沿上翻,似乎尺寸有些随意;其下侧横断面或许是控制基准。右下图腹部两侧不对称,估计视图尺寸正确。
偃师商城出土器物较多,尽管部分陶器制作精度略差,但完全可以确认适用尺长19.7 cm。仅给出文[5]中两件器物的尺寸解读。右下陶尊,基于口径14.5 可以确认颈部右侧视图的径向尺寸正好偏大胎厚5 mm;胸径12 寸以下两侧则是对称的。
4.3 凤阳县古堆桥商代陶器[9]适用夏尺15.8 cm
出土的商代陶鬲复原者较少且尺寸控制似乎略差,仅给出(H118:3, Fig.10, No.4,左下)的尺寸解读:口径15、高15.2(九寸半过1.9 mm),但仍可以判断适用夏尺而非商尺。不过,右下的陶罐(H5:7, Fig.17, No.6)口径24.6、高37.6,并非商尺“一尺二寸半欠0.3 mm、一尺九寸过1.7 mm”,而是适用周朝的尺长21.5 cm:高度为一尺七寸半欠0.3 mm,深度为一尺七寸;尺寸解读如右下图。该罐属于西周文化遗存。
4.4 郧县店子河“二里岗文化”即商代陶器[10]计14件,仅复原一件,但综合考虑残余部分的尺寸,仍可以判断制胎时使用夏尺15.8 cm 。
上右陶甗线条图腹径、口径长度与尺寸18.2、19.7不能协调,现以口径确定比例。陶甗或许也可以商尺19.7 cm 量度,但是上左大口尊的纹饰似更贴切于夏尺。
5 史前遗址的发掘简报似可增加对器物适用尺长的测算,研究夏尺和商尺的使用区域和时代。或许,当然只是或许,器物形制和纹饰的地域性因交流而不显,时代性也因传承而不彰,但尺度有着明确的政权属性,更值得注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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