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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制定草甘膦在大豆等产品中的残留限量

已有 3647 次阅读 2011-9-12 22:13 |个人分类:食品安全|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大豆, 草甘膦, 残留限量

在植物中,草甘磷缓慢代谢,主要代谢物为氨基甲基磷酸(AMPA)。以下为查询的部分限量。

我国:制定了草甘膦11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分别为稻谷0.1、小麦5、小麦粉0.5、全麦粉5、玉米1、水果0.1、甘蔗2、棉籽油0.05、茶叶1、柑橘0.5、苹果0.5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了草甘膦在大豆等产品上共28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分别为大豆(干)20、豆类(干)2、豆类饲料200、甘蔗2、谷物30、哺乳动物肉(海洋哺乳动物肉除外)0.05、蛋0.05、干草或干草饲料500、干大麦秸秆400、干高粱秆及饲料50、干燕麦麦秆和草料100、甘蔗糖浆10、家禽肉0.05、可食用家禽内脏0.5、可食用内脏(哺乳动物)5、可食用猪内脏0.5、棉籽40、苜蓿饲料500、奶0.05、豌豆(干)5、豌豆干草或豌豆干饲料500、未加工小麦糠20、香蕉0.05、向日葵籽7、小麦秆及饲料(干)300、油菜籽20、玉米5、玉米饲料(干)150

美国:制定了草甘膦在大豆等产品上共172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如大豆(干)20、大豆草料100、大豆甘草料200、大豆壳100等等。

欧盟:制定了草甘膦在大豆等产品上共340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如大豆(干)20、豆类蔬菜0.1等。

   日本:制定了草甘膦在大豆等产品上共205项残留限量标准(mg/kg),如大豆(干)20、蚕豆2、豆类(干)2、其它豆类(豆荚类)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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