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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化学食品添加剂的危害

已有 5819 次阅读 2018-3-30 10:45 |个人分类:生态餐厅|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说说化学食品添加剂的危害

 

【按】本文为新京报约稿的原稿。新京报删减后于201615日发表,标题为《食品添加剂的两大先天缺陷值得警惕》。

 

 

 

【摘要】时间检验不足与综合检验缺失,是现代食品添加剂的两大先天致命缺陷。这些“速成”于实验室的化学品,与人类历史上那些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传统添加剂相比,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同时,用化学食品添加剂“改善”出来的“色香味”,并非食物本身所具有,而是一种假象,往往掩盖食物原有的低劣甚至恶劣,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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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历史已有几千年,但大量使用则是在工业革命之后。工业革命导致大批人口脱离农业,食物从农田到餐桌的距离越来越远,为保证食物在加工贮运过程中不变质,不得不使用添加剂对其“防腐保鲜”。但这些“速成”于实验室的廉价化学品,与人类历史上久经考验的传统添加剂,性质完全不同,它们对人类健康构成了巨大威胁。如何有效防范,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大难题。

 

一、化学食品添加剂的两大先天缺陷

 

食品添加剂主要是化学食品添加剂,是否有害,争议很大。有观点认为,经过实验证明的合法的添加剂,过量使用才有危害。

 

这种说法,至少回避了两个与是否“过量使用”完全无关而又十分重要的实质性问题:时间检验不够,综合检验缺失。

 

第一,时间检验不够。

 

某种添加剂是否对人体有害,实验室检验结果远不足以证明其安全性,给出的数据只是一个参考。更需要的是,数十年甚至几代人的长期跟踪观察。尽管人类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历史已有几千年,但使用人工合成的化学添加剂,时间并不长。自1856年第一种人工合成色素“苯胺紫”开始,至今才一百多年,大规模使用始于上世纪50年代(我国是90年代),至今才几十年。一些科学实验的所谓“无害”,其实只是尚未发现。研究表明,化学食品添加剂对人体的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往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显露出来。比如,曾普遍用于面包烘焙的溴酸钾,几十年后才发现其有危害。实际上,自化学食品添加剂诞生以来,暴露出的问题数不胜数,因而不断被淘汰。据相关资料,美国2000年就发现,200多种染色剂中,只有90种是安全的。

 

危害显现滞后、不易确定因果关系的特性,经常掩盖化学添加剂实际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综合检验缺失。

 

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常用的合法食品添加剂达数千种甚至更多,我国有2000多种,其中大多数为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即使原料来自天然物,也往往要经过化学加工)。我们每人每天摄入数十种甚至上百种添加剂,它们在人体内的组合千变万化,到底会产生怎样“协同”与“拮抗”的叠加毒副作用?由于组合太多,且其过程异常复杂,以当前科技水平,无法先行实验,所以几乎没有这方面的实验数据。而极少数的少量组合实验,已经发现食品添加剂具有叠加毒性。比如,英国科研机构对四种食品添加剂做了长达两年的实验室研究,就发现阿斯巴甜糖、味精、人工色素喹啉黄和亮蓝之间的“协同”,会干扰正常的神经细胞发育,其毒害作用是单独使用这些添加剂时的七倍。

 

综合检验缺失,充分暴露出以实验室为基础的现代科技的致命缺陷。

 

只经过短期(7天,30天,90天,一年半或两年,不等)动物(多为白鼠)实验,而且是单品种的实验,就很快通过审批投入市场。这些实验室研发出来的廉价化学品,与人类历史上久经考验的那些传统添加剂,性质完全不同,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其应用特别是广泛应用,结果可想而知。大量研究特别是流行病调查表明,当代许多疾病都与化学食品添加剂有关。非天然的化学食品并不适合人类基因及消化系统,长期食用会导致多种疾病包括癌症。

 

二、“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误导研发与生产,化学食品添加剂沦为“造假帮凶”

 

正是由于化学食品添加剂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批准就应当特别慎重,要明确其使用范围。“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即便是用于“防腐保鲜”,也必须受到极其严格的限制,尽量做到“能不用即不用,能少用就少用”。与其相应,在定义上要强调其本义——“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而非其他。但遗憾的是,我国食品安全法的食品添加剂定义,本末倒置地将所谓“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放在“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之前,这至少在客观上表明前者更重要。由于我国19837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即使用这一定义(19951030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将定义中“化学合成”改为“人工合成”),在几十年的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与使用的实践中,该定义起到了严重的误导作用。

 

对所谓“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首先,食品添加剂是否能够真正改善食品品质,很值得怀疑。

 

比如曾在我国使用多年而被禁止的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在其他一些国家已被禁止、而我国仍在合法使用的面粉増筋剂(偶氮甲酰胺,亦为工业发泡剂),在“改善食品品质”方面到底意味着什么?无非是有利于生产者增加销售,对于消费者的营养健康,不仅无益反而有害。

 

其次,“改善色香味”,就是以“改善”之名公开造假。

 

追求“色香味”是人类的天性,来自于人类长期饮食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按照经验,色香味反映了食物的内在质量。色香味俱佳的食物,不仅口感好,且营养价值也更高。但用化学添加剂“改善”出来的“色香味”,并非食物本身所具有,而是一种假象,往往掩盖了食物原有的低劣甚至恶劣,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由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误导,在科研实践中,如何利用“色香味”欺骗消费者感官,引诱他们多购多食,已成为当前添加剂研发的重点。据业内专业人士披露,“中国食品业养活了上万家做香精的企业,大多食品靠香料,甚至动物饲料也靠香料。科技评选中出现的各类香精香料、加稠剂、增鲜剂等科研成果,体现了生产企业科研重点向‘引诱’消费者倾斜的现状。”

 

在一些食品生产中,化学食品添加剂成为造假帮凶。一块冰糕10几种添加剂,一包方便面20多种添加剂,几十种添加剂勾兑的“奶昔草莓”之类负面报道,不绝于耳。

 

“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不是食品添加剂题中应有之义。

 

三、发达国家似乎并不强调“改善食品品质色香味”

 

比较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就会发现,尽管各国有所不同,但似乎都未强调“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

 

欧盟的定义:“食品的生产、加工、制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存储过程中,出于技术性目的而人为添加到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美国的定义:“有意使用的,导致或者期望导致它们直接或者间接地成为食品成分或者影响食品的特征,在食品包装或者食品容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质。”

 

日本的定义:“在食品制造过程中,或者为了食品加工或贮存目的,通过添加、混合、浸润及其他方法而在食品中使用的物质。”

 

很难理解,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为什么要特别强调“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

 

四、食品添加剂研发生产,应走生态天然之路

 

近些年来,随着化学食品的危害日益显现,全世界都在反思。研究表明,化学食品不符合人类基因的要求,其中许多都会严重损害人类健康。而经过千百年历史检验的传统食品,比实验室研发的化学食品安全得多。化学食品的方向是错误的,生态天然才是出路。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模式正孕育着重大变革,从污染与耗能严重的“石化经济”向生态循环经济转型,已是大势所趋,国际社会上“回归自然,追求健康”的呼声越来越强,食品添加剂的研发开始转向以天然物为主。

 

在我国,政府也提出要“大力发展天然、绿色、环保、安全有效的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膳食食品”,“鼓励和支持天然色素、植物提取物、天然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功能性食品配料等行业的发展”。提出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工业的技术改造重点是“天然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型食品添加剂开发与生产新技术”。

 

很显然,我国的食品添加剂研发与生产,应当且必须走生态天然之路。

 

田畔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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