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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我给研究生上课,觉得对上周讲的一个案例可以继续深究,于是提出四个主要问题:其一,在这项研究中,归根结底,研究者真正关注的是什么问题?对应着什么变量?其二,研究中考察的两个自变量,它们的地位是一样的吗?其三,对于交互作用,我们还可以怎样理解?其四,在一项研究中,研究者真正着力的往往是什么变量?
所说案例是一个双因素实验,考察记忆术与记忆材料可想像性对记忆成绩的影响。我选它的目的是介绍如何计算与报告效应量。该实验表明,指导语(记忆术、非记忆术)的主效应显著,记忆术组的记忆成绩高于非记忆术组的记忆成绩;可想像性的主效应显著,对容易想像材料的记忆成绩高于对难以想像材料的记忆成绩;主效应受到显著的指导语×可想像性交互作用的限制。
我采用诱导式教学方法,一步一步往前推进。学生很配合,互动很充分,我临场发挥较多,有些想法自觉有点新意,现在择其要者记录一二。
我说,开展心理学研究,应当有变量思想,能够把研究问题转换成研究变量及其关系。简单来说,以实验为例,我们开展研究就是检验自变量对因变量的效应。然而,我们选定的自变量究竟如何影响因变量,很可能是极为复杂的,例如,受到其他一些变量(因素)的作用。目前心理学研究中,非常流行中介变量、调节变量分析,正是要探索这样的复杂机制。有人把中介变量、调节变量、协变量等称为第三变量——显然,把第一变量与第二变量的名称留给自变量与因变量了。
那么,确切地讲,哪个变量是第一变量?哪个变量是第二变量?我认为,从研究的角度讲,因变量是第一变量,自变量是第二变量,也就是说,在自变量与因变量这对矛盾中,因变量是主要矛盾,自变量是次要矛盾。这样强调,是想说明我们在开展研究的时候,必须明白我们真正应当关注的问题是什么,或者说研究的根源问题是什么,不能舍本逐末、主次不分。现实当中,太多的心理学研究,显得把重点搞反了,研究者挖空心思去寻找自变量、中介变量、调节变量,做出越来越奇、越来越怪的实验,写出越来越奇、越来越怪的论文,却在理论上和/或实践上没有多大意义。
同时,双因素实验中的两个自变量,地位也不相同,无论研究者是否专门指出,从字里行间,尤其是变量之间的关系,就可以推断出来。例如,上述实验中,研究者真正想考察的因素(变量)是记忆术(这类变量较特殊,实验中以呈现或不呈现为两个水平),不想考察而又明显影响因变量的因素(变量)是记忆材料的可想像性。虽然,可以把可想像性作为一个协变量来处理,但是,从实验设计和实验程序考虑,不如把它作为一个自变量来处理方便。此时,我们不妨把记忆术(指导语)称为第一自变量,把可想像性称为第二自变量,以突出记忆术在该研究中的地位。也就是说,第一自变量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第二自变量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实际上,心理学研究中的有关变量,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和处理。例如,上述实验中的记忆材料可想像性,又可以被当成一个调节变量来看待。由于交互作用显著,从而表明记忆术对记忆成绩的影响受到记忆材料可想像性的调节,即记忆术能提高记忆成绩,但是,还得看记忆什么性质的材料。顺便指出,考察两个变量的交互作用是否显著,这本身就是检验调节效应的一种方法。从调节效应角度理解方差分析的交互作用,也更有利于我们合理认识研究中各个因素的地位和作用。
此外,对于可以做方差分析的数据,也可以做回归分析——甚至有人认为,回归分析比方差分析更合理。在回归分析中,自变量又被称为预测变量(预测因子),因变量又被称为结果变量。如果是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那么,在没有理论可以确定有关变量之间的前后关系时,一些变量被称为结果变量尤显必要,否则,容易引起误解。
任何一项研究都是有重点的,不可能也没必要同时考察许多变量。除了要考察的自变量、因变量、中介变量、调节变量,乃至协变量,还有大量可能影响因变量的因素,它们被统称为额外变量(曾经被称为无关变量)。
总之,心理学研究就是通过分析变量之间的关系来考察行为与意识规律的,而各种变量在研究中又各有名称、地位和作用,真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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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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