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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研合作僵持不下时,谁更应该让步? 精选

已有 5706 次阅读 2020-9-27 19:09 |个人分类:科技成果转化|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商场如战场,企业无时无刻不面临优胜劣汰!为了发展,更为了生存,很多企业选择了依靠科技转型升级。对企业来说,直接依托科研院所和高校的人才、平台、技术和现成成果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企业在与科研院所或高校合作的过程中,企业一方面迫切希望依靠科技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又觉得科研院所或高校的很多科技成果过于“高大上”,对是否接地气持“谨慎”和“怀疑”态度。从科研院所和高校方面来说,往往又对自身的科技成果过于“自信”,认为企业的“谨慎”和“怀疑”是不愿意花钱,或者合作的诚意不够。在这种情况下,谁更应该让步呢?       


大多数的人可能会认为,谁更应该让步要看谁更需要合作,更需要合作的一方必须要让步!现实情况下,做出让步(或者说做出更大让步)的往往是企业,如果企业不肯让步,往往产研合作就无法达成!如何破局呢?笔者建议:


首先,合作一定是需要共赢的。科研院所或高校与企业合作谈判僵持不下的时候,建议引入第三方介入谈判,如专业的中介服务团队或政府科技相关部门,保障各方利益的同时,尽可能促成产研双方的合作共赢; 


其次,建议科研院所和高校要树立更加积极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价值观,要清晰地认识到科技成果只有实现转移转化才能产生价值,而且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大部分科研经费来自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因此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甚至要让利于“民”以促成合作;


最后,建议科研院所和高校要有“着眼于长远、着眼于未来”的理念,只要企业确实有合作意向,企业诚心诚信合作又具备一定的承接成果能力,那么刚开始的合作方式、利益分享方式等什么都可以商量,科研院所和高校可以适当让利,甚至放弃转移转化的眼前利益,而追求科技成果实现转移转化后的长远利益。退一步来说,实验室的成果只有在企业的生产线上以及市场的实际需求中得到验证和应用,才能成为真正有价值的好成果。经过验证和应用的成果(事先需要和应用示范企业约好非独家许可),未来可以在行业内的其它企业推广,到那个时候,科研院所和高校可以争取更合理更高额的回报,以反哺科研。


那么,产研合作僵持不下时,谁更应该让步呢?其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笔者认为,科研院所和高校肯定也是应该适当并主动让步的一方。


产研合作僵持不下时,谁更应该让步呢?您怎么看?欢迎留言或加笔者微信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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