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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颠覆性因子(Reversed Impact R) 颠覆性因子R也可以称为革命性因子(Revolutionary Impact R),表征一项科学研究工作的原创性。颠覆性因子实际上与科学树因子T的倒数密切相关。可以表示成R=(1/T)2T。科学树因子为0时颠覆性因子为无限大;科学树因子为1时颠覆性因子为1;科学树因子为2时颠覆性因子为1/16;科学树因子为3时颠覆性因子为1/729;…颠覆性因子越大水平越高。可以将一个科学家所有工作的颠覆性因子相加。这样可以弥补科学树因子仅仅取一项工作的因子的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多劳多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是,科学树因子T的倒数的2T幂指数关系确保N项低水平工作的颠覆性因子R之和不可能大于科学树主干因子对应的颠覆性因子。例如,通常的研究工作在科学树因子T=4~6(科学树因子T大于6的工作与垃圾也差不多),以T=4代入(1/T)2T为1/4的8次方,为1/65536。一个科学家一生最多1000篇文章,如果均是科学树因子为4的工作,其颠覆性因子R=0.0153,远低于一项科学树因子为2的颠覆性因子R=0.0625。
也可以将颠覆性因子R进行一些扩展。例如,将一项科学研究工作的颠覆性因子R与其被引用数相乘定义一个颠覆性引用因子Rs。颠覆性引用因子Rs也可以相加。被引用数与颠覆性因子R相乘的目的就是不同原创性级别的工作被引用次数的含金量是不一样的。从而避免现在不分青红皂白地点数被引用次数。这可以将一些目前高引用的热点领域与一些真正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偏冷的领域做个区分。一些高引用的热点领域的研究的科学意义实际上已经被第一发现者的科学树因子T(或颠覆性因子R)钉死了,跟踪性的工作再热也不可能超过该领域第一发现者的科学树因子T。有些偏冷的领域也许做的人并不多,但如果有所突破,科学意义远大于热点领域中跟踪性工作的意义。
由于颠覆性因子R依赖于科学树因子T,所以精确确定一项工作的科学树因子T非常重要。例如:像牛顿力学、量子力学、相对论的创立那样的工作的科学树因子T为0。像量子力学那样的学科,是很多人的共同贡献,但在这个层次上精确地区分那个科学家的贡献是多少、科学树因子是多少已经没有太大意义了。宇称不守恒定律的发现属于物理学的重大发现,科学树因子一定是等于或小于1的。高温超导、碳60、巨磁电阻等发现的科学树因子一定是等于或小于2。这些发现本来都是某个科学树因子二级分枝上的发现,科学树因子应该等于2,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意义往往超出了本学科分枝,所以其科学树因子可以小于2。首先发现准晶的那项工作的科学树因子也应该等于2。象发现钕铁硼磁铁、碳纳米管的科学树因子应该等于3。发现碳纳米管的科学树因子等于3的原因是它是在碳60的基础上做的。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碳纳米管的意义也超出了本学科分枝,现在其科学树因子可能已经小于3,能否达到2还有待观察。实际上,一项工作的科学树因子被公认达到等于或小于2也基本上具备被议论是否够诺贝尔奖水平(当然,被议论不等于能得诺贝尔奖)。根据上述分析,赵忠贤先生的高温超导、郭可信先生的准晶等(可能在生物、纳米、数学等方面还有几项)应该是达到等于或小于3的水平的。可见,我国科学家在本土做出的科学树因子等于或小于3的工作没有几项,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上述对科学树因子的分析纯属我个人的意见,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应该八九不离十,不会有太大的偏差。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我国的基础研究水平与国际学术界的顶尖水平之间是有相当大差距的。大部分工作的科学树因子均是T=4~6。颠覆性因子R的定义实际上在科学树因子3和4之间划了一道分界线。这是一道区分创新性高低(颠覆性因子大小)的分界线。颠覆性因子大的为颠覆性创新,原创性强;颠覆性因子小的为渐进性创新,原创性弱。所以,我们可以对于科学树因子T³4干脆不做区分。在这个层次上精确地区分科学树因子也已经没有太大的价值。可以对一项科学研究工作首先确定它是不是科学树因子T<4(或T£3)。这基本上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如果否,将它扔进颠覆性因子小的篮子里,用SCI体系评价就得了。剩下的事情就是:对T<4的工作计算颠覆性因子,对T³4的工作统计SCI刊物文章数量、SCI引用次数、高引用因子刊物(Nature、Science、PRL等)发表论文数、h因子……原则上N篇T³4的工作也不顶1篇T<4工作的价值,不论这些工作是在什么刊物上发表、引用数多少。当然,不排除有一些T<4工作是从T³4的工作中发展而来或演变的,但毕竟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一个科学家如果仅仅热衷于在T³4的范围打转转,要做出T<4工作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只有科学共同体中的广大科技工作者都意识到T£3工作的重要性。都在向这个方向努力,做出T£3工作的可能性才能大增。
如何评价什么工作的科学树因子T£3?我认为有两条路径:1)同行公认。这需要一定的时间。2)本人问心。只要科学家本人在心里用良心秤秤一秤即可。求真务实是一个科学家的必要条件。如果这一点都没有具备,根本不够做一个科学家。当然,如果这个世界只有理性的评价标准,科学已经背离了本原。提出评价标准本身已经偏离了科学的本质。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大家是人。需要有成就感,有生存问题等等。本博文也并不是非要给管理者提供一个新的评价标准,而是提醒大家在SCI、Top Journals评价体系之外还有一些科学研究本质的东西。而这些科学研究本质的东西往往会被淹没在时尚的浮躁之中。作为一个国家的科学研究的管理者(或管理机构、体系)不应该热衷于数一数SCI刊物文章数量、SCI引用次数、高引用因子刊物文章数量等表面的数据。随着国家经济的强大,对科学研究的经费投入的增加,这些数据必定是要水涨船高的。关键的问题是,国家的科学研究政策应该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范围,使广大的科技工作者不是热衷于这些表面文章,而是力争在科学的源头做工作,努力做出高颠覆性因子的工作。长期坚持下去,我国的基础性科学研究才大有希望!
评价标准是无法统一。任何客观的评价标准都值得探讨和完善的。我也不敢说我已经将这个事情想明白了,也时常有些困惑。受到周围一些因素的影响时,这些困惑有时还会导致一些非常矛盾的举动(更增加了内心的困惑:=O)。无论如何,我是在尽心地思考这个问题的。现将我的不成熟的思考抛出来,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批评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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