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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报公函,把小团伙狼狈为奸暴露无遗》
2008年3月31日,西安交大向教育部递交了撤销教育部一等奖的报奖申请,然而其撤报理由写的却是“由于我校能动学院部分教师对获奖申报人有异议,目前我校无法协调解决,因而请求撤报。”
注:撤报教育部一等奖公函的联系人黄忠德同志,就是2008年2月26日,第一次《南洋大酒店》按照党委书记的命令,向举报人威逼利诱的三位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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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份申请撤报公函,它大胆的将六个举报人的举报理由和铁证(属于强盗式的打家劫舍)予以隐瞒,并且歪曲为无是无非的内讧。
因为如果实事求是的阐述“李束触犯了打家劫舍的造假,因此撤报”。那么,就真正的断送了这个大奖的前途,造假小团伙(王、虞、卢和李、束)密谋妥当的“缓报”,就无法东山再起了!因此,小团伙便非常高明的编纂了一个“部分教师对获奖申报人有异议,目前,我校无法协调解决”的欺世之谈。
这份造假式的撤报公函,有三大好处:第一是,以后风头过去,学校当局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要求教育部重新发放教育部一等奖。那时只要另一份学校公函,上写如下理由“经我校党政领导人,当机立断地做了大量思想教育工作,前述的部分教师与获奖申报人之间的异议,已经协调解决。因此请求将2007年贵部已审查批准的李连生教育部一等奖,立即颁发为盼。”则大功告成.所以,学校当局给李连生束鹏程的回答是“因为有异议,所以缓报,这也是我们(造假小团伙)一块商量过的一种措施”。就使造假者小团伙之间出现的危机,妥善的解决了;
第二是,把六教授举报的根据和理由。予以隐瞒并且加以歪曲,则为李连生束鹏程的东山再起,保留了永远的机遇,反正六教授年事已高,他们还能“耗过李连生们”吗!
第三是,可以把全校师生员工永远的蒙在鼓里,大家还以为“学校当局是在收到举报人的举报后不久,便将李束的教育部造假一等奖,在第一时间、果断、公正的予以撤销。”我们的党委书记,是我校难得的、英明的灯塔和舵手!
陈永江201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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