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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介绍、全面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研究、发展数论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吴中祥
提 要
本文全面、具体地简单概括了“哥德巴赫(Goldbach)猜想”的基本内容、已有的主要证明方法,及其主要进展、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给出了1个表达并确定各素数的序数、数值和变化规律的简便方法,简单、确切地全面证明了“歌德巴赫猜想”,并全面研究、发展,素数、数论和解析数论。
1. 什么是哥德巴赫(Goldbach)猜想?它要求证明什么?
哥德巴赫在1742年致信欧拉(L.Euler),提出证明猜想(A):“每个等于或大于7的奇数都能写成3个素数之和”欧拉回信指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只须证明猜想(B):“每个等于或大于6的偶数都能写成2个素数之和”,对就是所谓“歌德巴赫猜想”(A)和(B)。也就是它要求证明的内容。
2.现有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的主要方法
所谓“歌德巴赫猜想”(A)和(B)都只是奇数、偶数与素数关系的,看来很简单的问题,而许多数学家为证明它,却做了200多年长期的努力,虽已取得很大进展并推动了整个解析数论的发展,但是,这个猜想至今仍然未被完全证明。
它为什么如此难以证明呢?
纵观对此问题的研究现况,关键在于数学家们考虑到:
每个自然数, n, 除1而外,都可表达为: n= p(1)^a(1) p(2)^a(2)…p(k)^a(k), 其中,p(1)<p(2)<…<p(k), 是顺序增大的素数, a(1),a(2) ,…, a(k)等于或>0, 的指数,但各个素数却很难由自然数或整数的简单表达式表达。
1918年G. H. Hardy, 和 s. Ramanujan, 采用一个由p从2到n求和2iknp的指数函数S(k,n), 其中k是0到1的变量,而在自然数, n, 和素数, p, 间建立起联系,因2iknm的指数由k从0到1的积分=1(m=0); 0(m不=0), 其中m为任意整数,因而, 方程n=p(1)+ p(2)中, p(1), p(2)大于或等3的解数为: D(n)=在上述积分的核乘以S (k, n) 的平方; 方程n=p + p + p 中, p , p , p 大于或等3的解数为:T(n)= 在上述积分的核乘以S (k, n) 的立方,
这样:
证明猜想(A),就只要证明:对于偶数的n大于或等于6;D(n)大于0。
证明猜想(B),就是要证明:对于奇数的n大于或等于9;T(n) 大于0。
因而,证明Goldbach猜想,就只须计算积分D(n),T(n),
这就是Hardy - Littlewood - Ramanujan圆法的基本思想,它确定了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的重要研究方向。
3.迄今的主要进展,但仍未全面完成的困难和问题
但是,计算积分D(n),T(n),也并不容易,一些学者创造、发展、简化、和证明了估算S(k, n)的方法和公式,它对于研究猜想(B)是很成功,而对于研究猜想(A)却收效甚微。
为了化解证明猜想(A)的困难:人们采用首先证明,
“每个充分大的偶数是不超过a个素数的乘积和不超过b个素数的乘积之和” (即所谓:命题{a, b}或“a + b” ), 其中a, b, 是正整数,
当使a, b,逐步递减为1,命题{1,1},即所谓:“1+1”, 就是猜想(A)。
一些学者采用不断改进的”筛法”, 即:对其中的积分函数相应作某些改进,或改为某种相应合用的极限求和,例如:某种pai函数、lin函数,等等,使a, b, 逐渐减小的命题{a, b}得到了证明,
我国数学家陈景润1966年宣布证明了命题{1,2}(即所谓:“1+2” ),1973年发表了命题{1,2}的全部证明,这就距歌德巴赫猜想的最终解决,仅“1”之差,但仍未全面完成,人们甚至尚不能肯定沿用现有的方法是否确能最终解决。
其实,哥德巴赫猜想原命题(A)、(B),都分别只是要证明:等于或大于6的任意偶数;都能表达为2个素数之和,以及,等于或大于7的任意奇数;都能表达为3个素数之和,。并没有任何更多的要求,实际上,它只是关于奇数、偶数与素数关系的初等问题。
而“圆法”,和相应的“筛法”却要由素数的指数乘积的指数函数的积分,这样复杂折腾的方法,来解决。虽然在发展数论,特别是解析数论,方面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却把这个简单的问题作了自讨麻烦地,过分复杂化的处理。
当然,这种方法,及其改进型,对于进一步证明哥德巴赫猜想、发展解析数论,仍不失为一种研究方向和数学分支。而且,由于快速计算机的迅猛发展,这类复杂函数的积分或极限求和的计算,已远比40-50年前,容易得多。甚至当年条件下,不可能完成的计算,也不必像陈景润当年那样,用大量稿纸进行推导、计算,就能实现。因而,仍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
但是,有些人,甚至有关的专家,却把证明哥德巴赫猜想原命题,局限于创造、发展、简化、估算,S(k, n)的方法和公式,发展圆法和相应筛法基础上的解析数论方法。乃至,背离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的具体目标,片面追求用某种积分函数或极限求和,全面概括 在“圆法” 基础上的各类“筛法”, 全面掌握素数的分布,及其与其它数列的相互关系。甚至认为,这是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的必经步骤,和终极结果,而毫无根据地排斥、否定其它方法。
甚至,认为,此法不通,就无法解决。乃至多方阻止对它的研究、探讨。
4.表达并确定各素数的序数和数值的简便方法
其实,各个自然数, n, 根本无需采用顺序增大的素数来表达,更无需用复杂的所谓“圆法”和相应“筛法”来联系素数、奇数和偶数,而是:
只需由各个自然数的顺序,n,就能确定其数值,n。
“偶数”或“奇数”,是由可被或不可被“2”整除,而区分的两类整数。
因而,也可采用整数,m,为序,以,2m,顺序表达各“偶数”;以2m+1顺序表达各“奇数”,并确定其数值。
而“素数”或“合数”,是由除“1”和其自身外,可被或不可被任何整数整除的整数,所区分的两类整数,虽不能简单地顺序确定其数值,但是,按素数“除“1”和其自身外,不可被任何整数整除”的定义,就有,各素数都有不能被,小于它的所有素数,整除,的基本特性。而可采用:
整数,m,以表达各“素数”j(m)的顺序.而由j(m)/j(m-k); k=0,1,2,…,m-1,都不是整数,判定j(m)是素数。
就完全可以:对j(m)逐次+2,直到j(m)+2s时,(j(m)+2s)/j(m-k); k=0,1,2,…,m-1,都不是整数,就可以判定j(m)+2s是j(m+1)。
就可以按序,m,列表,具体确定各个素数,j(m),的数值,并可以确定,
r(m,1)=j(m+1)-j(m),例如:
m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j(m) 2 3 5 7 11 13 17 19 23 29 31 37 41 43 47 ………
r(m,1) 1 2 2 4 2 4 2 4 6 2 6 4 2 4 ………
2006年1月4日,美国密苏里州堪萨斯城官员宣布:
2005年12月中旬,史蒂文·布恩领导的的美国密苏里州立中央大学研究小组和数学教授柯蒂斯·库珀,花了多年时间给700部电脑编程,得出迄今最大素数:它有910万位,被称为梅森数M30402457,即:2^(30402457)-1。
“梅森数”即:MP=2^P-1,其中P是素数。但需注意并非所有的“梅森数”都是素数!
德国《焦点》周刊网站2008年9月16日报道:
美国洛杉矶以加州大学的埃德森。史密斯为首的研究小组,2008年8月23日,发现的梅森数M43112609,即:2^(43112609)-1。超过了1200万位。
国际素数搜索项目“互联网梅森素数大搜索(GIMPS)”经复核验算证实这两个数都是素数。
当然,也完全可以具体确定所有素数,j(m),的数值,j(m),和序数,m。
5.“歌德巴赫猜想”的简单、确切全面证明
采用如上方法表达和确定素数的数值和序数,就有:
除j(1)=2,为“偶数”外,所有的j(m); m>1,的“素数”,都是“奇数”。
而且,所有的“偶数”+“偶数”=“偶数”,所有的“偶数”+“奇数”=“奇数”,所有的“奇数”+“奇数”=“偶数”,
因而,对于正实整数(也适用于负实整数或正负虚整数),就已能容易地,简单、直接、完全证明:
“除2以外,的所有“素数”都可=1个“偶数”+1个“奇数”,或=3个“奇数”相加”,还可以扩展为:“除2以外,的所有“素数”都可=偶数个“偶数”+奇数个“奇数”,或=奇数个“奇数”相加。
而且,
偶数6=j(2)+j(2),而对于大于6的所有偶数,
当偶数2m=j(m-s)+j(m-s‘);s,s’=0,1,2,…,或m-1, 则按素数的基本特性,j(m)/j(m-k);k=0,1,2,…,m-1,都不是整数,就可以判定,至少必有如下的1种情况是素数:
2(m+1)-j(m-k)=j(m+1-k‘);k=0,1,2,…,或m-1。
如此逐次,增大 m,就证明了,大于6的所有偶数都至少有2个素数相加,等于它们
奇数7= j(1)+j(1)+j(2),而对于大于7的所有奇数,
当奇数2m+1=j(m-s)+j(m-s’)+j(m-s“);s,s’,s“=0,1,2,…,或m-1, 则按素数的基本特性,j(m)/j(m-k);k=1,2,…,m-1,都不是整数,就可以判定,至少必有如下的1种情况是素数:
2(m+1)+1-j(m-k)-j(m-k’)=j(m+1-k“) ;k,k’,k“=0,1,2,…,或m-1。
如此逐次,增大m,就证明了大于7的所有奇数都至少有3个素数相加,等于它们。
对于m>3 的任意偶数,2m,由下表具体分析,可知,例如:
m 2m j(m) j(m1)+j(m2) m1 m2
2 4 3
3 6 5 3+3 2 2
4 8 7 3+5 2 3
5 10 11 3+7 5+5 2,3 4,3
6 12 13 5+7 2 4
7 14 17 3+11 7+7 2,4 5,4
8 16 19 3+13 5+11 2,3 6,5
9 18 23 5+13 7+11 、 3,4 6,5
10 20 29 7+13 4 6
11 22 31 3+19 5+17 2,3 8,7
12 24 37 5+19 7+17 3,4 8,7
13 26 41 3+23 7+19 2,4 9,8
14 28 43 5+23 3 9
15 30 47 7+23 11+19 4,5 9,8
对于m>3 的任意奇数,2m+1,由下表具体分析,可知,例如:
m 2m+1 j(m) j(m1)+j(m2)+j(m3) m1 m2 m3
2 5 3
3 7 5 2+2+3 1 1 2
4 9 7 3+3+3 2 2 2
5 11 11 2+2+7 3+3+5 1,2 1,2 4,3
6 13 13 3+3+7 5+5+3 2,3 2,3 4,2
7 15 17 3+5+7 5+5+5 2,3 3,3 4,3
8 17 19 3+3+11 5+5+7 7+7+3 2,3,4 3,3,4 5,4,2
9 19 23 3+3+13 3+5+11 7+7+5 2,2,4 2,3,4 6,5,3
10 21 29 3+5+13 5+5+11 7+7+7 2,3,4 3,3,4 6,5,4
11 23 31 2+2+19 3+3+17 3+7+13 5+5+13 1,2,3 1,2,3 8,7,6
12 25 37 3+3+19 3+5+13 7+7+11 11+11+3 2,2,4,5 2,3,4,5 8,6,5,2
13 27 41 2+2+23 3+5+19 3+7+17 7+7+13 11+11+5 1,2,2,4,5 1,3.4,4,5 9,7,6,3
14 29 43 3+3+23 3+7+19 3+13+13 2,2,2, 2,4,6, 9,8,6
5+5+19 11+11+7 3,5 3,5 8,4
15 31 47 3+5+23 3+11+17 5+7+19 5+13+13 2,2,3,3 3,5,4,6 9,7,8,6
也都给上述结论以具体验证。以此类推,m更大的任何偶数 和奇数的上述结论也都成立。
因而,对于,正实整数(也适用于负实整数或正负虚整数),就已简单、直接地完全证明了:大于6的所有偶数都至少有2个素数相加,等于它们,或大于7的所有奇数都至少有3个素数相加,等于它们,的“歌德巴赫猜想”(A和B)。完全无需引进复杂复数积分的所谓“圆法”、和相应“筛法”而至今尚不能完全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的复杂运算。
特别是,分别给出了偶数,2m,和奇数,2m+1,随着m改变到m+1,由素数,j(m),、j(m-k); k=0,1,2,…,k-1,表达的变化规律,对研究素数特性,乃至发展数论、解析数论,都有重要作用。
7.对素数其它有关特性的研讨
有了表达并确定各素数的序数、数值和从m到m+1的变化规律的如上方法,就不仅能直接地完全证明歌德巴赫猜想(A和B),而且,能全面研讨素数的各种特性,例如:
(1) 具体顺序表达各自然数、偶数和奇数
有了表达并确定各素数的序数、数值和从m到m+1的变化规律的如上方法,就能由:
素数j(1)^a(1) j(2)^a(2)…j(k)^a(k), 其中,k从1,2,…,s,s从2,3,…,任意大整数,指数,a(1),a(2) ,…, a(k)依次单独从1,2,…, s,=1,而其它指数均=0,直到往返重复s-1次,则,k=s从2,3,…,任意大整数,
或级数,J(s)
=j(1)^s,j(2)乘j(1)^(s-1);j(1)^s+1,j(2)乘j(1)^(s-1)+1、
j(1)(j(1)^(s-1)+1),j(1)(j(2)乘j(1)^(s-j(1))+1)、
j(1)(j(1)^(s-1)+1)+1, j(1)(j(2)乘j(1)^(s-j(1))+1)+1、
j(1)^j(1)(j(1)^(s-j(1))+1), j(1)^j(1)(j(2)乘j(1)^(s-j(2))+1)
j(1)^j(1)(j(1)^(s-j(1))+1)+1, j(1)^j(1)j(2) (乘j(1)^(s-j(2))+1)+1、
… … …
j(1)^(s-j(1))(j(1)^j(1)+1), j(1)^(s-j(1))(j(2)乘j(1)+1)、
j(1)^(s-j(1))(j(1)^j(1)+1)+1, j(1)^(s-j(1))(j(2)乘j(1)+1)+1; s=1,2,…, (任意大的整数)。
就可依次顺序表达,除1外的全部自然数,n。
类似地,
可由2(j(1)^a(1) j(2)^a(2)…j(k)^a(k))或2J(s)表达,除2外的全部偶数,2n。
可由2(j(1)^a(1) j(2)^a(2)…j(k)^a(k))+1或2J(s)+1表达,除1和3外的全部奇数,2n+1。
(2) 任意2个素数的数值差
r(m,s)=j(m+s)-j(m),除m=1;s=1时,r(1,1)=1,是奇数,而外,其他所有m大于1的r(m,s),都是偶数。而有:
r(m,1)=j(m+1)-j(m),
r(m+1,1)=j(m+2)-j(m+1),
r(m+1,1)+ r(m,1)=j(m+2)- j(m),
r(m,s)=j(m+s)-j(m),
r(m+s,1)=j(m+s+1)-j(m+s),
r(m+s,1)=j(m+s+1)- j(m) - r(m,s),
j(m+s+1) =r(m+s,1) + r(m,s) + j(m),
(3) 孪生素数
孪生素数是指差为2的素数对,即p和p+2同为素数。前几个孪生素数分别是:
(3,5)、(5,7)、(11,13)、(17,19)等。
100以内有8个孪生素数对;501到600间只有两对。随着数的变大,可以观察到的孪生素数越来越少。
2011年,人们发现目前为止最大的孪生素数共有20多万位数。但这个数后面再多找一对孪生素数都要花至少两年的时间。
几百年前就有无穷多个孪生素数的猜想,但至今人们都不知如何证明这个猜想。
2013年5月14日,《自然》在“突破性新闻”栏目里,宣布一个数学界的重大猜想被敲开了大门。
5月18日,《数学年刊》诞生了创刊130年来最快接受论文的纪录。
华人学者张益唐发表的题为《素数间的有界距离》的文章,证明了存在无数多个孪生素数对(p,q),其中每一对素数之距离,不超过七千万。
世界震动了!
5月20日,《纽约时报》大篇幅报道了这个华人学者的工作。
文中引用了刚刚卸任《数学年刊》主编职务的彼得·萨纳克的讲话:“这一工作很深邃,结论非常深刻。
”5月22日,老牌英国报纸《卫报》刊登文章,文章的标题是:鲜为人知的教授在折磨了数世纪数学精英的大问题上迈进了一大步。
印度主流报纸把作出这一非凡贡献的人,与印度历史上最伟大的天才数学家拉马努金相媲美。
存在无数多个素数对,其中每一对素数之差值,如何估算?
有了表达并确定各素数的序数、数值和从m到m+1的变化规律的如上方法,这问题即:
当j(m+s)= j(m)+r(m,s),j(m+s+1)=j(m+s)+2,r(m,s)=?
并有:j(m+s)/j(m+s-k); k=0,1,2,…,m+s-1,都不是整数,j(m+s+1)/j(m+s+1-k); k=0,1,2,…,m+s,都不是整数。
因此,即有:r(m,s) =j(m+s)-j(m), 例如:
M=2,s=5 j(m)=3,j(m+1)=5,j(m+s)=11,j(m+s+1)=13,r(m,s)=8=j(m+s)-j(m),
M=2,s=7 j(m)=3,j(m+1)=5,j(m+s)=17,j(m+s+1)=19,r(m,s)=15=j(m+s)-j(m),
M=7,s=26 j(m)=17,j(m+1)=9,j(m+s)=101,j(m+s+1)=103,r(m,s)=86=j(m+s)-j(m),
M=7,s=28 j(m)=17,j(m+1)=9,j(m+s)=107,j(m+s+1)=109,r(m,s)=92=j(m+s)-j(m),等等。
显然,只要按表达并确定各素数的序数、数值和从m到m+1的变化规律的如上方法,确定了:j(m),j(m+1),j(m+s),j(m+s+1)都是素数,而且,j(m+1)-j(m)=2,j(m+s+1)-j(m+s)=2,就可以由j(m+s)、j(m)或j(m+1+s)、j(m+1)的数值完全确定: r(m,s)=j(m+s)-j(m),或r(m+1,s)=j(m+1+s)-j(m+1),就不仅能估计r(m,s)或r(m+1,s)<某数的范围,而是能完全确定r的具体数值。而j(m+s)、j(m)、j(m+1+s)、j(m+1),都是有限的数值,当然,r(m,s)或r(m+1,s)就只是小于j(m+s) 或j(m+1+s)的有限数值。
类似地,还可研讨有关素数的更多特性。
8.对于复数的有关问题
复数A,A1+iA2,与相应的“共轭复数”A*,A1-iA2,相乘=相应的实数,A1^2+A2^2。复数A/复数B=(A1+iA2)/(B1+iB2)=(A1+iA2)(B1-iB2)/(B1^2+B2^2)
=(A1B1-A2B2)+i(A2B1-A1B2)/(B1^2+B2^2)。
只有“复数”,F=F1+iF2,的实部与虚部,即:F1=(A1B1-A2B2)/(B1^2+B2^2) 与
F2=(A2B1-A1B2)/(B1^2+B2^2),都是整数,成为N=N1+iN2,才是整数,N。
只有“复数”,F=F1+iF2,的实部与虚部,即:F1=(A1B1-A2B2)/(B1^2+B2^2) 与F2= (A2B1-A1B2)/(B1^2+B2^2),除2都是整数,M=M1+iM2,才是偶数,以2M表达。
只有“复数”,F=F1+iF2,的实部与虚部,即:F1=(A1B1-A2B2)/(B1^2+B2^2) 与F2= (A2B1-A1B2)/(B1^2+B2^2),除2都不是整数,M=M1+iM2,才是奇数,2M+1表达。
只有J(m)=J(m)1+iJ(m)2除以J(m-k)=J(m-k)1+iJ(m-k)2;k=1,2,…,m-1,的实部与虚部,即:
J’(m)1=(J(m)1J(m-k)1-J(m)2J(m-k)2)/(J(m-k)1^2+J(m-k)2^2) 与
J’(m)2=(J(m)2 J(m-k)1- J(m)1J(m-k)2)/(J(m-k)1^2+J(m-k)2^2);k=1,2,…,m-1,都不是整数,才是“复数”素数,以J(m)=J(m)1+iJ(m)2,表达。
因而,对于复数,要证明除2以外,的所有“素数”都可=1个“偶数”+1个“奇数”,或=3个“奇数”相加,或扩展为:“除2以外,的所有“素数”都可=偶数个“偶数”+奇数个“奇数”,或=奇数个“奇数”相加”,以及大于6的所有偶数都至少有2个素数相加,等于它们,的所谓:“歌德巴赫猜想”(A和B),就都必需,也仅需,增加要求相应的各“复数”都满足以上的条件。否则,就不能证明。
这也正是采用复数表达的“圆法”和相应的“筛法”的现有证法,不能最终证明,命题{1,1},即所谓:“1+1”,的实质原因。
9.对解析数论的发展
序数为从m到m+1的变量,x,的正实整数(也适用于负实整数或正负虚整数),素数,j(x),的微分,dj(x) ,按其基本性质,应是:
d(j(x)/j(x-k))=dj(x)/j(x-k)-j(x)dj(x-k)/j(x-k)^2,即应是:
dj(x)-j(x)dj(x-k)/j(x-k);k=1,2,…,x-1,
序数为为从m到m+1的变量,x,的的复数素数,J(x)=J(x)1+iJ(x)2,的微分,dJ(x)=dJ(x)1+idJ(x)2,的
实部应是:
dJ(x)1=d((J(x)1J(x-k)1-J(x)2J(x-k)2)/(J(x-k)1^2+J(x-k)2^2))
=(dJ(x)1J(x-k)1+J(x)1dJ(x-k)1+-dJ(x)2J(x-k)2--J(x)2dJ(x-k)2)
/(J(x-k)1^2+J(x-k)2^2)
-2((J(x)1J(x-k)1-J(x)2J(x-k)2)
(J(x-k)1dJ(x-k)1+J(x-k)2dJ(x-k)2)
/(J(x-k)1^2+J(x-k)2^2)^2;k=0,1,2,…,x-1,即应是:
(J(x-k)1^3+J(x-k)1J(x-k)2^2)dJ(x)1
-(J(x-k)1^2J(x-k)2+J(x-k)2^3)dJ(x)2
+(-(J(x)1J(x-k)1^2+(2J(x)2J(x-k)1+J(x)1J(x-k)2)J(x-k)2)dJ(x-k)1
+(-(2J(x)1J(x-k)2+J(x)2J(x-k)1)J(x-k)1+J(x)2J(x-k)2^2)dJ(x-k)2;k=0,1,2,…,x-1,
虚部应是:
dJ(x)2=d((J(x)2J(x-k)1-J(x)1J(x-k)2)/(J(x-k)1^2+J(x-k)2^2))
=(dJ(x)2J(x-k)1+J(x)2dJ(x-k)1-dJ(x)1J(x-k)2-J(x)1dJ(x-k)2)
/(J(x-k)1^2+J(x-k)2^2)
-2(J(x)2J(x-k)1-J(x)1J(x-k)2)
(J(x-k)1dJ(x-k)1+J(x-k)2dJ(x-k)2)
/(J(x-k)1^2+J(x-k)2^2)^2;k=0,1,2,…,x-1,即应是:
(J(x-k)1^2+J(x-k)2^2)J(x-k)1dJ(x)2
-(J(x-k)1^2+J(x-k)2^2)J(x-k)2dJ(x)1
+(-J(x)2J(x-k)1^2+(2J(x)1J(x-k)1+J(x)2J(x-k)2)J(x-k)2) dJ(x-k)1
+(-(2J(x)2J(x-k)2+J(x)1J(x-k)1)J(x-k)1+J(x)1J(x-k)2^2) dJ(x-k)2;k=0,1,2,…,x-1,
这样,有了表达并确定各素数的序数、数值和变化规律的如上方法,就能,类似和利用现有的各种解析运算方法,分别由j(x),的微分,dj(x) ,和复数素数,J(x)=J(x)1+iJ(x)2,的微分,dJ(x)=dJ(x)1+idJ(x)2,和x从m到m+1的积分,具体发展素数在的解析运算方法。
10,参考文献:
[1] 数学百科全书第二卷编委会 (顾问)苏步青等 (主任) 王元等科学出版社1994
[2] 歌德巴赫猜想潘承洞潘承彪科学出版社 1981
[3] 数论导引华罗庚科学出版社 1957
[4]“Asymptotic formula in combinatory analysis”,
Hardy, G. H., Ramanujan, S., Proc. London Math. soc. (2) 17 (1918), 7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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