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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論、量子力學及其場論的,本質、規律,及其必然且必需的發展(67)
具体分析宏观与微观和相应的物体
(接(66)
宏观与微观,实际上,应是观察事物的两种相对的不同观点。
宏观是从事物的整体所反映出的特性、运动状态,和规律,去观察、分析、研讨该事物的观点。
微观是从事物内各局部的特性、运动状态,和相互作用的特性和规律所反映出的特性、运动状态,和规律,去观察、分析、研讨该事物的观点。
这两种观点通常须配合进行。
物理学中通常用尺度大或小于10^(-4)到10^(-6)厘米的物体,来区分宏观物体与微观物体。
这样,通常所谓“宏观物体”,也就是通常肉眼可能分辨的物体。
克分子体积:22414.6+,-0.6厘米^3/克分子
阿氏数: (6.02308+,-0.00036)10^23个/克分子
每立方厘米中的原子(或分子)数:2.6895X10^19个/厘米^3
因此,小于原子尺度,通常就算作微观物体。
而通常所谓“宏观物体”就都是含有大量原子(或分子)的物体。
其实,我们知道:原子(或分子),也是有核子(甚至有些是大量的)组成的原子核和核外电子(甚至有些是大量的)组成的宏观物体,它们也还有微观结构。
虽然在现有能量下,尚未发现电子的微观结构,但在更大能量作用下,也可能会有深层的微观结构。
所谓“标准模型”的“夸克”,因既未发现单个的,又不能证明其在时空的组团禁闭性,而不能肯定其客观存在。
只是各局部的特性、运动状态,和相互作用的特性和规律所反映出的特性、运动状态,和规律,忽略时,才可以把个别的粒子,当作宏观物体,去观察、分析、研讨。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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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1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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