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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恽戈事件想到的一桩往事

已有 4589 次阅读 2014-5-29 16:58 |个人分类:言它|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恽戈事件在科学网上引来巨大波澜,各路神仙纷纷围观点评,咱也不禁回想起过去的一桩往事,不妨在此凑个热闹,把这个10多年前的故事抛出,回过头来看看,到底如何… 

本科期间,我在学校拉起了一个以开展定向越野运动(根据地图和指南针找点的游戏或比赛)为主的校内社团,由于天时地利俱在,协会活动办的可谓轰轰烈烈(自我感觉哈)。

一次,一个广告公司想通过组织公园定向运动来宣传他们的产品,于是不知怎么地找到了本人,想委托我们帮其在某公园组织一场定向运动比赛。作为回报,该公司同意我们组织人马参加该比赛(但参加比赛的人不能是参与组织的队员)。通过前期的活动,我们已经有数十名队员曾赴云南丽江等地参加国际越野比赛,不少队员已积累了较丰富的实战经验。因此,在那场小型比赛中,我的队员包揽了前三名,印象中第一名奖金为1000,第三名500。我当时成立社团时,承诺大家不收取任何会费,所以社团的资金十分有限,纵向经费基本为0,只能依靠赞助或组织比赛获取一些有限经费。因此,我在挑选队员参加该比赛时就提前说明,我们是以协会名义参加此次比赛,没有协会的存在,你们也不可能参加此次比赛,所以如果你们获奖了,需缴纳奖金的50%作为社团运行经费,他们当时也都同意了。但是,真正等到他们拿到名次了,就有人开始捉摸了,“我辛辛苦苦跑来的奖励,凭什么要缴纳50%”,他们认为太多了。等他们经讨论后提出这一问题时,我不由得火冒三丈,想着是哪个家伙这么…当天他们还专门聚了个餐,也把我叫上,于是我十分不痛快的坐在了席间,经他们再三的说道,我很无奈,只能让步,同意他们只缴纳20%的奖金,毕竟比赛前我们没有正式的约定,何况,现在钱在他们手上,我总不能抢吧。算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吧…

当时只觉得,自己创立协会挺不容易,给队员一个机会,拿到好处了也不知恩图报(至少程度不够呀),真是人心隔肚皮呀…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也就付之一笑,那个时候大家都不容易,钱不好赚,怎么能轻易分一半呢?

所以,回到恽戈事件上,倘若把时间尺度拉长,过上10年再来看看,是不是还会纠结在孰是孰非上?

 



戈恽论文署名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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